工傷怎樣認定是在上班途中發生的交通事故

2023-04-26 00:00:21 字數 1428 閱讀 1927

1樓:丁志忠律師

你好。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六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的;

二)醉酒導致**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2樓:匿名使用者

職工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如果非本人主要責任的,可以認定工傷,首先要進行交通事故處理賠償,如果交通事故賠償低於工傷賠償的,工傷保險給予補足。

3樓:泉州法律服務

現在的政策,這樣的情況下一般不認為是工傷,由肇事方賠償。

4樓:喵喵妖嬈丶

如果在上班的時間內受傷的,能索要賠償,你現在情況,應該不可能!

5樓:田飛松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根據你所說,這名員工屬於工傷認定的範圍。可以向單位申請工傷鑑定,如果單位不同意,員工個人也可以向當地的勞動保障部門申請工傷鑑定;

根據傷情經過鑑定後,才能確定屬於幾級工傷,才能確定賠償的範圍。

如果員工的傷情達不到鑑定的標準,那麼單位就無需賠償或補償了。如果達到了鑑定的標準,肇事司機賠償與工傷補償是兩碼事兒,單位還是要給予工傷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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