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超越許可權訂立的合同的效力為

2022-06-16 04:46:36 字數 4751 閱讀 5974

1樓:郭志豪

1、除相對人對此情形明確知道外,合同有效。如相對人明確知道法定代表人超越許可權,則書可撤銷的合同。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五十條 【法定代表人越權行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許可權訂立的合同,除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超越許可權的以外,該代表行為有效。

2樓:李凱季律師

公司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超越許可權訂立的合同也具有法律效力,相關法律規定,雙方在協商之後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就生效。

法律分析

1、醫療費: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2、誤工費: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3、護理費: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4、交通費: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5、住院伙食補助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6、營養費: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7、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以電子資料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資料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3樓:只愛風晴雪

很簡單c,法律都直接規定了你還來問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超越許可權訂立的合同,「除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超越許可權的以

4樓:匿名使用者

第五十條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許可權訂立的合同,除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超越許可權的以外,該代表行為有效。本條在原則上規定了「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許可權訂立的合同,該代表行為有效」。但是在現實經濟活動中,卻大量存在著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許可權訂立合同的情形,如何對待此類合同的效力?

「除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超越許可權的除外」就規定了上述原則的例外情形。如果一竿子對於大量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負責人超越許可權而訂立的合同作無效處理,則會嚴重地損害了合同相對人的利益,也不利於交易安全,助長了一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藉此逃避責任,謀取非法利益。所以規定了「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為前提條件。

但是如果「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行為超越了許可權仍然與之訂立合同則屬於惡意,那麼行為無效。

相對人指的是簽訂合同中未超越了許可權的一方.

5樓:匿名使用者

意思就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超越許可權訂立的合同,原則上是有效的,如果和其簽訂合同的人也就是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其超越許可權時,這種行為就無效了。

6樓:匿名使用者

意思是:若是相對人知道 法定代表人超越許可權 ,又繼續和他訂立的合同,不是有效的合同。

7樓:羅長江律師

這是民法、合同法上的表見代表制度。

雙引號裡內的意思:如果合同相對人明確地知道,或者有事實證據證明其不可能、不應該不知道「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許可權訂立的合同」這一事實,那就不發生表見代表的法律後果。

表見代表是指法人代表的行為雖然超越了法人的代表許可權,但善意相對人基於一定外觀相信其有代表法人之權而與之從事交易行為,該代表行為有效的制度。它與表見**中的超權**是有區別的。表見代表一定是法人代表,而表見**是普通的**人的越權行為。

8樓:綠豆不懂芝麻

合同不是有雙方當事人嗎?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是其中一方,而另一方就是相對人。這條法規的意思就是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在未獲得單位的特別授權的情況下,擅自與對方訂立合同,如果對方明知道這個法定代表人沒有獲得授權但仍然與其簽訂合同,則合同法定代表人的代表行為無效,這個合同需要單位追認之後才能確定是否有效,在追認前處於效力待定狀態,反過來說,如果對方不知道訂立這個合同,法定代表人還需要取得其單位的特別授權,則合同直接有效,法定代表人所在單位必須無條件履行合同,否則將承擔違約責任。

公司的法定**人超過法定許可權與第三人訂立合同,該合同的效力為

9樓:

**人超越**許可權與他人簽訂的合同屬於效力待定合同。

**人在簽訂合同時會出現所訂立的合同內容超出被**人賦予**人的許可權範圍的情況。一般地說,**人的行為應該嚴格遵守被**人的授權委託書中有關授權許可權的約定。但民法的宗旨在於救濟,與其使之無效,不如使之有效。

對於**人的越權訂立合同行為,法律賦予了被**人在事後加以承認的權利,即行使追認的權利。

追認有兩種方式,一種是明示形式,即公開宣告表示對越權**人的行為予以承認;另一種是默示表示,即雖然沒有公開宣告,但以事實表明:被**人已經接受或者準備接受**人越權**所產生的後果。《民法通則》第66條中的被**人「知道他人以自己名義實施民事行為而不作否認表示的,視為同意」,這就是一種默示的表示追認的形式。

《民法通則》第66條規定:超越**權的行為,只有經過被**人的追認,被**人才承擔民事責任。也就是說,**人超越**權簽訂的合同的效力屬於效力待定,其有效性決定與被**人事後是否對**人的行為予以追認:

**人進行追認的,則**人超越**權訂立的合同為有效合同,其性質就和享有**權的人訂立的合同一樣,該合同所產生的權利義務仍由被**人承擔。而且被**人的追認具有溯及力和既定性,也就是說,一經被**人追認,**人簽訂的合同自始發生法律效力,不是從追認時起才發生效力;另外,一經追認,被**人就要立即承擔所有合同中相關的權利義務,不得在追認之後在推翻追認。

追認既然作為法律賦予被**人的一項權利,被**人就有權在權衡利益得失厚而不去行使這種權利。**人超越許可權簽訂合同,**人在事後不予追認的,《民法通則》第66條規定,「未經追認的行為,有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此時**人越權簽訂的合同對被**人來說就要歸於無效,簽訂合同所產生的一切後果有越權的**人予以承擔。

10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叫法定代表人,合同是有效的,構成表見**

如果第三人明確知道法定代表人超越許可權的合同無效

11樓:匿名使用者

你是參加北航考試麼是的話**我?我也是

超越許可權訂立合同有何效力

12樓:手機使用者

超越許可權,是指受託人超越委託人的委託授權的範圍或委託意思表示。超越許可權訂立的合同主要包括兩部分,一部分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許可權訂立的合同;另一部分是民法上普通自然人超越許可權訂立的合同。

《合同法》第50條規定: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許可權訂立的合同,除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超越許可權的以外,該代表行為視為有效。可見,這是傾向於對善意第三人的保護。

但至於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許可權訂立的合同是屬於什麼效力狀態呢 筆者認為,如果相對人惡意與之訂立的合同,只有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的所在單位不追認時才產生無效的法律後果,如果追認的話應當認定為有效。而普通的民法上的自然人超越許可權訂立的合同,其超越許可權部分因按照效力待定有關規定予以對待。

13樓:無訟

我們平時在處理民事糾紛和刑事案件時,都會請**人,委託**人按照自己意願處理完成相關的事宜,那麼若是**人超越許可權訂立合同有何效力?

超越許可權,是指受託人超越委託人的委託授權的範圍或委託意思表示。超越許可權訂立的合同主要包括兩部分,一部分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許可權訂立的合同;另一部分是民法上普通自然人超越許可權訂立的合同。

《合同法》第50條規定:「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許可權訂立的合同,除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超越許可權的以外,該代表行為視為有效。」可見,這是傾向於對善意第三人的保護。

但至於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許可權訂立的合同是屬於什麼效力狀態呢?

如果相對人惡意與之訂立的合同,只有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的所在單位不追認時才產生無效的法律後果,如果追認的話應當認定為有效。而普通的民法上的自然人超越許可權訂立的合同,其超越許可權部分因按照效力待定有關規定予以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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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許可權訂立的合同,除相對人知道或者知道其超越許可權以外,該代表

14樓:綠豆不懂芝麻

合同不是有雙方當事人嗎?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是其中一方,而另一方就是相對人。這條法規的意思就是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在未獲得單位的特別授權的情況下,擅自與對方訂立合同,如果對方明知道這個法定代表人沒有獲得授權但仍然與其簽訂合同,則合同法定代表人的代表行為無效,這個合同需要單位追認之後才能確定是否有效,在追認前處於效力待定狀態,反過來說,如果對方不知道訂立這個合同,法定代表人還需要取得其單位的特別授權,則合同直接有效,法定代表人所在單位必須無條件履行合同,否則將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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