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計時制算加班費基數是基本工資加績效工資嗎

2022-03-31 16:20:49 字數 5197 閱讀 7271

1樓:上圩農場主

是的,綜合計時制加班基數包括所有工資項,當然包括基本工資和績效,當然也包括在各項扣費項,也就是最後你拿到手工資。基數用所有工資/月份定加班基數。比如前12個月工資/12就是你的基數。

2樓:蓋普希金

按照以下方法計算。加班費計算基數應該要在合同中明確,按理應該包含合同中約定過的績效工資(不是指年終獎或其他特別獎勵,沒在合同中約定的那部分工資)先計算小時工資或者日工資,再計算加班費。

勞動保障部於2023年1月10日公佈了《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制度計薪日」即用於日工資的計算的月計薪天數,在工資發放的時候與許多考勤專案相關,如扣除事假、病假工資,加班費計算,工作不足一個月時的工資計算等等,都與「制度計薪日」及日工資數相關。

月計薪天數、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方法為: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不扣除11天的法定節假日)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日工資÷8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綜合計時制算加班費基數是基本工資加績效工資嗎

3樓:蓋普希金

按照以下方法計算。加班費計算基數應該要在合同中明確,按理應該包含合同中約定過的績效工資(不是指年終獎或其他特別獎勵,沒在合同中約定的那部分工資)先計算小時工資或者日工資,再計算加班費。

勞動保障部於2023年1月10日公佈了《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制度計薪日」即用於日工資的計算的月計薪天數,在工資發放的時候與許多考勤專案相關,如扣除事假、病假工資,加班費計算,工作不足一個月時的工資計算等等,都與「制度計薪日」及日工資數相關。

月計薪天數、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方法為: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不扣除11天的法定節假日)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日工資÷8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加班費的計算是按基本工資的什麼為基數?

4樓:

lz:(1)勞動合同中有規定就按合同標準計算。

(2)如果合同沒有規定,工資表中有基本工資、補貼或者津貼按這些計算,工資表中有績效項是要去除的,建議公司把工資和績效工資分開做。

(3)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工資表中沒有區分各個專案,就按最後總額計算。(李蕊)

5樓:蹉跎啊蹉跎

就是以基本工資為基數。

6樓:周律師

要準確計算加班費,首先必須正確確定加班費的計算基數,實踐操作中具體要把握以下幾點:

1、如果勞動合同有明確約定工資數額的,應當以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作為加班費計算基準。應當注意的是,如果勞動合同的工資專案分為「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職務工資」等,應當以各項工資的總和作為基數計發加班費,不能以「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或「職務工資」單獨一項作為計算基數。

2、如果勞動合同沒有明確約定工資數額,或者合同約定不明確時,應當以實際工資作為計算基數。凡是用人單位直接支付給職工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都屬於實際工資,具體包括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若干具體範圍的解釋》 中規定「工資總額」的幾個組成部分。但是應當注意一點,在以實際工資都可作為加班費計算基數時,加班費、伙食補助和勞動保護補貼等應當扣除,不能列入計算範圍。

我們的工資是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我們國定假日的加班工資怎麼算? 20

7樓:匿名使用者

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應當作為計算加班費的基數,績效工資如果是固定的,也應當作為計算加班費的基數,隨著經濟效益或者職工工作成效浮動的,不作為基數計算。

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勞部發(1994)489號

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後,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一)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二)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三)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後,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根據上述規定的原則,分別按照不低於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

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 作時間的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並應按本規定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

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勞動者,不執行上述規定。

勞動部《對《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

勞部發[1995]226號

一、《規定》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所稱「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係指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的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上海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

滬人社綜發〔2016〕29號

九、企業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當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勞動者在依法享受婚假、喪假、探親假、病假等假期期間,企業應當按規定支付假期工資。

加班工資和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為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正常出勤月工資,不包括年終獎,上下班交通補貼、工作餐補貼、住房補貼,中夜班津貼、夏季高溫津貼、加班工資等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加班工資和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按以下原則確定:

(一)勞動合同對勞動者月工資有明確約定的,按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月工資確定;實際履行與勞動合同約定不一致的,按實際履行的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月工資確定。

(二)勞動合同對勞動者月工資未明確約定,集體合同(工資專項集體合同)對崗位相對應的月工資有約定的,按集體合同(工資專項集體合同)約定的與勞動者崗位相對應的月工資確定。

(三)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工資專項集體合同)對勞動者月工資均無約定的,按勞動者正常出勤月依照本辦法第二條規定的工資(不包括加班工資)的70%確定。

加班工資和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不得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8樓:中國勞動網

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作為加班工資的基數,沒有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沒有約定的,按照你當月的應發工資計算,也就是你的全額工資。日工資乘300%,日工資等於勞動合同工資除21.75

9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基本工資 ÷ 21.75 × 法定節假日加班天數 × 300%。

計算加班費應該按照基本工資還是全部工資

10樓:匿名使用者

加班工資可以用基本工資算

關於企業職工加班加點工資計算基數和婚假、喪假、探親假、年休假期間的工資支付標準,勞動合同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勞動合同沒有約定的,按照集體合同約定的標準確定;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約定的,按照該勞動者加班加點發生前或休假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確定,其中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實際工作時間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月平均工資確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未約定工資支付標準,也未實際發放工資的,按該用人單位相同崗位人員同期平均工資確定。

條例條款:

勞部發[1994]《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13條: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後,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一)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二)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三)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後,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根據上述規定的原則,分別按照不低於其本人法定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

11樓:生活解惑老師小慄

加班費一般按照基本工資算。

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加班費的具體標準是:

在標準工作日內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和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都是佔用了勞動者的休息時間,都應當嚴格加以限制,高於正常工作時間支付工資報酬即是國家採取的一種限制措施。

加班費則是針對加班的這段時間,勞動者應該獲得的工資報酬。我國《勞動法》明確了延長工作時間的條件、標準和工資報酬。其中,第四十四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計算基數:

勞動法加班費規定

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國家規定的加班費計算方法

平時晚上的加班費是本人工資的150%,雙休日是200%,國定假日是300%。但這只是國家規定的比例,加班 費發放額的關鍵是工資基數。

綜合計時沒有雙倍的加班費首於正規廠嗎

答 在回答你提問之前,先解釋一下什麼是 綜合工時制 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度,且符合條件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綜合工時制度。對於實行綜合工時制的勞動者,企業應當根據標準工時制合理確定勞動者的勞動定額或其他考核標準,以便安排勞動者休息。其工資由企業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制度和工資分配辦法...

拖欠加班費企業算違法嗎,加班不給加班費違法嗎?

公司加班但是不給加班費,這是違法的,違反勞動法的相關規定。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相關規定 1.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 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2.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 ...

加班費如何算,加班工資計算方法

新勞動合同法下的加班費如何算,初一可拿四倍工資 春節長假即將結束,加班費又成為關注重點,勞動合同法 等新法律實施後,對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有何利好?昨天,廣東省勞動保障廳勞動關係處負責人表示 用人單位不按時足額支付加班費,職工可據此解除合同並獲得經濟補償。新法調動勞動者維權積極性 據廣東省勞動保障廳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