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公司都是六天制沒有加班費也不補休請問和法嗎

2022-12-30 16:41:07 字數 755 閱讀 1007

1樓:負荊親嘴

1.關於六天制和補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也就是說六天制是合法的,但如果一週七天全上班,公司應當安排你至少一天的補休。

2.關於加班費:

《勞動法》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加班2小時不能要求補休,但公司應當支付相應加班費用。如果勞動合同沒有約定加班費,或者不按合同約定支付給你加班費,你可以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以維護你的合法權益。

2樓:匿名使用者

我記得國家有規定,一個月加班不能超過36小時,不然就是違法的。

3樓:匿名使用者

看合同上的時間啊,一樣就合法,不一樣就那個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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