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工資是次月發放上月的,那麼05年12月工資在1月發放時是不是可以按照新的標準抵扣

2022-03-25 00:30:16 字數 3770 閱讀 8981

1樓:愛能飛多遠

不可以.

因為是上個月的工資.按照以前的標準.

新的標準從新的月份開始算.

2樓:

不可以的,12月份的工資無論什麼時候發的,還是要按以前的個稅起徵標準計算。2023年1月份的工資就可以按照新的所得稅標準計算了。

3樓:匿名使用者

12月份工資起徵點多少,以2023年1月1日為「分水嶺」,2023年1月1日(含1日)以後發放的工資、獎金,都將按新規徵個稅。f77917 和hantians已經做了清楚的解釋了,現在網上這個問題已經不是新話題了,為什麼後面的朋友回答那麼輕率?參照http:

//news.sina.com.

4樓:壞壞

明知故問嘛。1月份發12月的工資,當然要按照12月的標準來嘍。

5樓:快樂

我也認為12月份的工資應該放在05年裡扣稅。

6樓:

可以阿,報紙上講過的

請教:我們公司都是次月發放上月的工資,但是會計說12月份的工資不能跨年度發,必須當月發,是這樣嗎?

7樓:農村鄉土風情小李

嗯 是的 如果牽涉到稅務的話是必須在當年弄清楚的,所以來說是必須在12月份之前弄清楚的

8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這種說法。根據權責發生制,12月份的工資應在12月份提取放到應付職工薪酬科目貸方,至於什麼時候發可由企業來決定。

9樓:匿名使用者

本年12月份預提在明年發放的工資,本年這筆工資在本年年度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時,不允許稅前扣除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條的規定,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以權責發生製為原則。即屬於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均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屬於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經在當期收付,均不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在明年發放的工資,雖於本年年12月份預提,但按權責發生制原則,不作為本年的費用,所以不能在本年年度稅前扣除。

如果是次月發放上月工資,社保彙算清繳的時候,12月份的工資怎麼算呢?12月份的工資因為是次年1月份發放

10樓:

一般社保繳費是在當月的前一個月的下旬 進行,所以是社保先繳,後在工資里扣.

12月份工資當然算在當年了.

11樓:斯思瑩

12月份的工資是實際工資減去1月社保繳費費用

2023年1月起實施的個稅新規是12月所得 還是1月所得的享受?

12樓:雲帳房

從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擬自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先將工資、薪金所得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提高至5000元/月,並適用新的綜合所得稅率。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業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先行適用新的經營所得稅率。

13樓:匿名使用者

2023年1月實施的個人稅收是元月1號開始的。

14樓:幹巧苼

2023年一月起實施的個稅新規是一月所得

15樓:wyw違規暱稱

支援個人所得稅改革,交個人所得稅是每個公民的義務

16樓:匿名使用者

12月所得放在1月申報

17樓:三一豐寸

通過國家的公告來看,是1月份的

18樓:匿名使用者

有些企業有提前申報的現象,正常來說,1月初申報12月份個稅,應該申報的是12月份發的錢(如果工資是次月發放,即申報12月份發的11月份工資)。

但如果提前申報,1月初申報了 1月份發的12月工資,那是不能按照新個稅的,因為實際雖然是在1月份,但申報時相當於按照12月份發的來申報,這就需要企業糾正這個提前申報。

所以,2023年1月份發的工資,應該是2月初申報,並按照新個稅法進行累計預扣預繳。

而2023年1月初,進行稅務申報時,應該申報的是12月份發的錢,還是算2023年的個人所得。

個人所得稅是在工資實際發放時申報交納,還是每月不管是否發放都應該申報交納

19樓:匿名使用者

次月申報繳納上個月的工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九條:扣繳義務人每月所扣的稅款,自行申報納稅人每月應納的稅款,都應當在次月15日內繳入國庫,並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

工資、薪金所得應納的稅款,按月計徵,由扣繳義務人或者納稅義務人在次月15日內繳入國庫,並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特定行業的工資、薪金所得應納的稅款,可以實行按年計算、分月預繳的方式計徵,具體辦法由***規定。

即便不超過3500,也要做全員全額明細申報

20樓:

在工資實際發放時申報交納

我公司的是發工資的時候扣,不過是公司裡面扣的還是幫稅務扣的那就不得而知了

21樓:

發放時直接繳納吧。

年入過12w的才需要申報。

22樓:

個稅徵收是實行收付實現制,只有實現了(也就是發了工資)才代扣稅。帳務應這樣做:

造工資表,計提工資:

借:管理費用(或製造費用、生產成本)

貸:應付職工薪酬-應付工資

發工資時,代扣個稅:

借:應付職工薪酬-應付工資

貸:銀行存款

應交稅金-應交個人所得稅

交個稅時:

借:應交稅金-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發工資就做第2分錄,拖欠工資沒發當然就不扣稅了。

23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有發生就應該計提,所以每月不管發不發,只要做了工資單就應該交納根據你的追加,如果不計提的話,累計發放,對工人是不公平的那樣會多上稅,稅務局才不關心你一次發多少呢,反正超過標準就上稅。而且你每月都要做工資的,借:管理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應繳稅費-個人所得稅

個人建議,不計提不好。畢竟拖欠公司對於大多數正規企業是很少出現的,所以樓下的朋友才會說發放繳納吧。

公司的工資發放是當月工資當月發,當月申報個稅。10年12月二十幾號發的一筆獎金,是11年1月申報的個稅,

24樓:zjpsyk缺個牙

算2023年收入。

申報是肯定要在1月份。如果是全年一次性獎金,可除以12計徵個稅;若不是,則應併入當月工資計徵

25樓:望天悠

一般是這個月發放的工資下月初(7號前)申報,你當月發了就當月申報的話,你得保證你的工資在7號前算出來才能申報稅,這樣就比較倉促,個人認為沒有必要。建議先0申報一個月,後面再報上個月的。比如我們3月份的工資是一般是4月份10號發放,那我們就是5月7日前申報,類推。

12月份的獎金,屬於2023年度的,應該按照年終獎計算方法計算,跟月工資有區別。

26樓:匿名使用者

1、獎金是歸入成本費用,不算收入,時間歸屬應該是2023年度。

2、跨月申報是沒有問題的,大部分公司都是次月支付上月的工資,可以在次月申報上月的稅款。

工資每月最後一天發放是什麼意思?是指發放上個月的還是本月的

每月的最後一天發放工資。指本月。因為在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中,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只說明了每月至少支付一次,那麼公司在月底,哪怕在月底最後一天發也是在可操作的範圍之內的。除非在籤合同的時候約定在具體是...

我們公司是25號結算工資,要在次月15號發放,如12月發放10月的工資,這樣合法嗎

不合法,屬於拖欠工資。根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七條的規定,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 日 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 日 小時支付工資。支付工資的具體日期由企業與勞動者約定。支付工資的日期一旦確定後,剛應嚴格按照規...

公司如何把員工工資發放到銀行卡中,是直接轉帳嗎?不是同一家銀

那樣就很麻煩啦,你可以到一家銀行申請代發工資,你提供一張名單,銀行會幫你把每個人都開一張卡,然後到發工資的時候,你只要把工資表送到銀行,銀行會幫你發到卡里的 你只要在發放公司員工工資之前,把你需要發放工資員工工資清單交給銀行,把工資劃轉到銀行,銀行就會做相應的操作,直接把工資分配給員工,不同銀行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