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請問人可以籤兩份勞動合同嗎?我已簽了工作,可還要幾個月上班,所以趁沒上班想籤其他的工做

2022-03-24 20:00:38 字數 5696 閱讀 9876

1樓:談律師

您好,一個人簽訂兩份勞動合同存在很大的法律風險。根據您說的情況,您第一份勞動合同實際還未建立勞動關係,所以建議您書面通知第一家公司不去上班了,然後再和第二家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2樓:打工仔

可以的,但是你也只能做幾個月,勞動合同只能籤一個,但是你籤的是幾個月以後上班的,在這幾個月還是可以去別的地方工作的,

3樓:小泰山一號

可以的呀,只要不影響之後的那個工作!!

4樓:安靜的女漢子

可以籤另一份勞動合同,但是必須在第一份工作開始 上班之前結束,否則第一個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法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一個人可以籤兩份勞動合同嗎?

5樓:

依據勞動法的規定,一個人是不可以在兩家不同的單位簽署勞動合同的。你這種情況屬於違反勞動法的相關規定,上述兩家任意一家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你的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這部法律的頒佈和實施對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6樓:林姿輝睿德

一個人,只能簽訂一份勞動合同。如果勞動者簽訂兩份籤合同的,那麼任何一方單位有權終止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7樓: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當你尚未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係而又去另一單位工作,被原單位發現,他們可以與你終止勞動合同關係,並可以要求賠償相應的損失。

8樓:

一個人只能籤一份勞動合同,如果簽了二份,後者無效,第二份可籤勞務合同。

9樓:後英武

應該沒有問題吧

參考下 和你情況差不多

一個人可以籤兩份勞動合同麼

10樓:先森

一個人是不能簽訂兩份勞合同的,更不能交納兩份社會保險。一個人只能簽訂一份勞動合同。如果勞動者簽訂兩份籤合同的,那麼任何一方單位有權終止勞動合同。

一個人只能簽訂一份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11樓:

一個人只能簽訂一份勞動合同。如果勞動者簽訂兩份籤合同的,那麼任何一方單位有權終止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拓展資料: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根據這個協議,勞動者加入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成為該單位的一員,承擔一定的工種、崗位或職務工作,並遵守所在單位的內部勞動規則和其他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應及時安排被錄用的勞動者工作,按照勞動者提供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並且根據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保證勞動者享有勞動保護及社會保險、福利等權利和待遇。

12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勞動合同法》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只能與一家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如果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任何一方用人單位有權單方終止勞動合同。所以對於同時簽訂兩份或者多份勞動合同的行為,對勞動者本身是不利的。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拓展資料: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13樓:華律網

原則上不允許,《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例外情形:《勞動合同法》保護的雙重勞動關係必須具備兩個條件:(1)非全日制用工;(2)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否則用人單位可以強制解除勞動關係。

14樓:關棟樸飛雙

不可以的。。你這樣是違法勞動法的。權益會受到損失,任何一個與你籤合同的用人方都可以以此為藉口隨時與你解除勞動合同,而且不需要任何賠償。

15樓:匿名使用者

不可以同時和兩個公司同時簽訂勞動合同。因為單位要為職工繳納各種社會保險,就需要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對勞動和同進行鑑證,現在勞動合同鑑證都是實名制的,都是全國聯網的,錄表的時候,需要提供你本人的身份證號,身份證號重複是不可以錄到電腦裡的。所以不可能同時和2家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16樓:正氣長春

根據《勞動法》等相關的法律規定,一個人是不能簽訂兩份勞合同的,更不能交納兩份社會保險。

你可以和一家單位簽訂合同,另一家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

17樓:

簽訂勞動合同之後,單位不給上保險是違法行為,如果你籤兩份合同的話,只要籤第一份合同的單位沒有異議的話是可以的,建議不要同時簽訂兩份勞動合同

18樓:丁丁

建議是給你繳納各類保險的公司簽訂合同,如果另外一家公司可以給你足夠多的工資收入夠繳納各類保險,那麼也是可以的,不過繳納各類保險也是一筆不小的支出,保險繳納比例是按照工資收入的增長從而繳納的,如果國家**機構提高繳費比例,那麼某些公司或許就無法繳付你的各類保險費用了。

19樓:在掛榜巖跳桑巴的扁豆

如果用人單位不知道或者不明確反對,你是可以簽訂兩份合同的但是如果因此而影響一方的工作任務,此方有權單方面解除與你的合同如果乙方單位知悉情況,明確要求你放棄另一工作,你拒不改正,他也將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上述兩種情況下企業不必支付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20樓:費業

要離職,廠裡不給批離職這算違法嗎

一個人可以同時籤兩份勞動合同嗎 100

21樓:南方的燕子嶺

如果合同定一年你無法解約,彩響明年7月工作。。。提前解約賠錢怎麼辦?

可以同時籤兩份勞動合同嗎?

22樓:尕蚊

依據勞動法的規定,一個人是不可以在兩家不同的單位簽署勞動合同的。你這種情況屬於違反勞動法的相關規定,上述兩家任意一家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你的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這部法律的頒佈和實施對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23樓:華律網

原則上不允許,《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例外情形:《勞動合同法》保護的雙重勞動關係必須具備兩個條件:(1)非全日制用工;(2)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否則用人單位可以強制解除勞動關係。

24樓:彭律師是我

你好,如果第一個合同沒有約定不能再簽訂與其他簽訂合同或者二個合同的履行不影響各自的工作則是可以的。

25樓:

你與a公司籤的是非全職合同,我是不是可以理解為工作時間較自由的監職工作呢?

b公司在知道你有一份監職的情況下仍願意與你簽定用工合同,那麼證明b公司也是認可你的另一份工作的,如果互相不影響,三方都願意,是沒有問題的

同一個人籤兩份勞動合同行嗎, 20

26樓:華律網

原則上不允許,《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例外情形:《勞動合同法》保護的雙重勞動關係必須具備兩個條件:(1)非全日制用工;(2)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否則用人單位可以強制解除勞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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