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有沒有規定公司提供工衣的辭職時要扣錢工衣的錢

2022-03-04 14:30:00 字數 5572 閱讀 3371

1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規定,勞動法規定公司不得以任何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費用。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九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上述說明,用人單位在招用勞動者的時候不得以任何形式和任何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在此範圍內也包括工作服的押金,保證金,都不能向勞動者收取。

1、工裝的費用應該由用人單位承擔;

2、用人單位不得以勞動者工作時間短等原因剋扣勞動者工資用以承擔服裝費等;

3、如果用人單位剋扣了你工資,可以去勞動監察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

擴充套件資料

《勞動合同法》

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 和第四十條 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五條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2樓:簡簡單單

1、勞動法沒有規定公司提供工衣的辭職時要扣錢工衣的錢,勞動者退回工衣,用人單位不得扣錢的。

2、《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3樓:匿名使用者

工衣跟勞動合同是兩件事,有些公司福利好 可以不要員工自己出錢買工衣

有些公司了,就會有廠規 規定 半年、一年或者幾年以上的老員工不要出工衣的錢

然而為了控制有些員工流動頻繁 會收取工衣的錢

4樓: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5樓:每天新的開始

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變相收費收押金,服裝鞋帽等工作用品全有用人單位出,不得強加在勞動者身上。

6樓:

沒有明文規定

但是離職的話要把公司財物還給公司

關於工作服 要看公司如何規定了

有的公司是免費的

有的公司是公司和個人各自承擔一部分

有的公司是公司代付,員工服務一定期限就不用上繳費用了,如果提前離職要上交一部分錢(按照服務期限算一部分的)

沒有這方面的規定

如果是定做的,估計要求你交錢

如果是通用的

你可以洗滌乾淨退給公司

7樓:老實人之苦命人

沒有隻要你別把工服弄丟就行

8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法沒有這樣的規定 這是公司內部規定

勞動法有沒有規定用人單位可以在員工離職後扣除相關的工衣費?

9樓:可樂吧

1、工裝的費用應該由用人單位承擔;

2、用人單位不得以勞動者工作時間短等原因剋扣勞動者工資用以承擔服裝費等;

3、如果用人單位剋扣了你工資,可以去勞動監察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法勞動法(labour law),是調整勞動關係以及與勞動關係密切聯絡的社會關係的法律規範總稱。它是資本主義發展到一定階段而產生的法律部門;它是從民法中分離出來的法律部門;是一種獨立的法律部門。

10樓:

勞動法規定了公司不得以工衣費等各種名義扣除公司員工或者離職員工的工資和獎金。自己買保險當然算是合法行為了,公司除了五險一金以外,額外的補貼要看勞動合同裡面是否有約定,但是扣除工衣什麼成本費這些是違反勞動法的,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11樓:匿名使用者

1、收取工服費是屬於違法的,單位規定員工離職時不予返還工服費更是違法。2、可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退回工服費。

12樓:匿名使用者

1、勞動法沒有規定用人單位可以在員工離職後扣除相關的工衣費,公司的行為是違法的,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九條規定: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2、你應該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退回工服費。

13樓:歸浦秋梵

目前勞動法真正能保障員工的地方還不是很多,畢竟我們國家對勞動法的宣傳還沒做到位,還是有很多的人不知道怎麼維護自己的利益

14樓:熙宇媽媽

你們公司這樣的做法是違法的,

另外你公司有義務幫你代扣代繳社會保險,你入職這麼久,公司沒有給你交,你有權利要求公司為你社交在職期間的社會保險,當你你自己要承擔你自己應該承擔的部分。

如果想主張自己的權利,馬上帶上相關的證明,去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吧。

15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法有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於辭職扣款沒有規定,但是有些規定是單位的規章制度,只要不違背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就行。

不過社保是法定的,你可針對公司對社保的參入向勞動部門提起申訴,要求單位按有關規定給你補繳社保。

勞動法規定工作服員工離職後要不要扣款

16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與員工之間建立的是勞動關係,員工為公司提供勞動,而公司支付員工報酬,不存在有企業售賣物品給員工的權利義務。

假設工作中必須使用到工作服的,那這就屬於工作必須的勞動條件,應該由公司無償提供;

假設工作中不必須使用工作服,而是公司為了精神面貌和企業文化統一發放,那通過工作服獲得利益的也是公司,同樣應該由公司承擔購置費用。

17樓:開飛機的l舒克

如果單位要工作服就換給他,扣錢是不合法的。

按勞動法員工急辭職要扣百分之幾的工資?

18樓:國暉律師事務所

勞動者沒有提前30天書面提出離職就著急走人,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情況,勞動者屬於違法。用人單位應該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但是該勞動者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都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北京等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資訊);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審理,之後對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3、可以不請當地律師**,請專業人士提供遠端指導服務並寫勞動仲裁申請書、證據清單等法律文書。並且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9樓:

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你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

3、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擴充套件資料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20樓:來生還要一起走

沒有規定應當扣除多少工資,但是勞動者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建議協商處理,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自己辭職的是沒有經濟補償的。但是沒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相應雙倍工資差額。

員工可以通過快遞的方式向公司提出離職要求,同時保留好快遞單,作為曾經提前向公司提出離職的證據。

其實,提前離職或自動離職,公司也無權扣錢,因為沒有法律依據。若因員工的提前離職給公司造成損失,應賠償損失,但這種情況主要是針對高階管理人員或技術人員,但這種損失一般很難舉證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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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有的吧,超時加班,你並未打人,公司開除以什麼理由呢,開除你應該給予相應的經濟賠償,關鍵要看你的員工守則是否有嚴重違紀情況,是否合同內容有違勞動法,在沒有的情況下,開除你應該按照勞動法的相關條例賠償,只能幫你這麼多了,具體的還要諮詢一下當地的勞動部門。你好,公司辭退你應給予員工經濟補償金,公司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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