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量增加工資卻不加這樣會違反勞動法嗎

2022-02-14 05:23:55 字數 1584 閱讀 1836

1樓:三人文藝

目前勞動法對於工作量增加是否增加工資,並沒有明確規定。但可以從以下兩個與工作量相關的標準來看問題:

一、工作時間會隨著工作量增加,當新增工作量導致工作時間超出標準工作時間,意味著要加班來解決所增加的工作量,這時工資也應相應增加才合理。如果屬於這種情況,可以用加班費和公司談加工資的事。

二、所生產產品或提供服務的件數隨著工作量增加,當新增工作量導致工作產出的件數超出標準工作件數,意味著需要付出更多的勞動來解決所增加的工作量,這時工資也應相應增加才合理。如果屬於這種情況,可以用件數超額獎金和公司談加工資的事。

2樓:匿名使用者

從你反映的情況看你公司已經違法了,一人帶一臺機器到三臺,是否超負荷姑且不論,按工時工作量計應該是一人幹了三個人的工作量,自然也是三倍工資了.如你單位拒付,可向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大隊舉報

3樓:匿名使用者

不違法.在工作期間內.工作量的大小是由工廠定的.勞動法只保護在超出工作時間.和不給工人工錢的範圍內有效

4樓:專業勞動解法

這只是勞動強度的問題,很難說單位違法。

增加工作量不加工資合法嗎

5樓:ofweek人才網

目前勞動法對於工作量增加是否增加工資,並沒有明確規定。但可以從以下兩個與工作量相關的標準來看問題:

一、工作時間會隨著工作量增加,當新增工作量導致工作時間超出標準工作時間,意味著要加班來解決所增加的工作量,這時工資也應相應增加才合理。如果屬於這種情況,可以用加班費和公司談加工資的事。

二、所生產產品或提供服務的件數隨著工作量增加,當新增工作量導致工作產出的件數超出標準工作件數,意味著需要付出更多的勞動來解決所增加的工作量,這時工資也應相應增加才合理。如果屬於這種情況,可以用件數超額獎金和公司談加工資的事。

增加工作量而不加工資我不幹公司又不讓人走怎麼辦

6樓:韓飛律師

你可以選擇合法途徑辭職,並且在辭職後要求單位立即支付剩餘工資,並且合法離職的,並不需要徵得單位的同意。

一、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你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你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你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你承擔。

二、你可以通過快遞或**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說的辭職信、辭職報告),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你工資或不為你辦理離職手續,你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三、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37、38、46、47、50條!

7樓:觀音獻身如來佛

可以辭職啊,不可能不讓走的,他沒權利

給我加了工作量,但是卻不給我加工資,怎麼跟老闆談

如果與老闆協商不成,只能離開,另攀高枝。如果有勞動合同,應該把工作內容寫得具體一些。老闆總給我增加工作量不給加工資怎麼辦?掙加工作量,是不是在工作時間之內。給別的員工商量下一起找老闆商量下,看改為計件制是否可行 首先要知道,最大限度的利用員工的價值而不願多付出是老闆的通病,是逐利的本性。但這要以具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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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辭職而不能加工資,如何處理不加工資就離職的員工

一般法律原則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因工資支付產生的糾紛可以採取兩種方式 勞動仲裁和法院上訴。前提 簽訂合同是否約定工資水平,如果約定了,勞動仲裁庭或法院會支援合同約定條款。如果沒有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你的拿出證據證明這次的漲工資是普遍現象而非個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