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滿四十年後怎麼辦

2022-01-20 22:30:59 字數 5167 閱讀 5126

1樓:華律網

公寓產權40年是指房產的土地使用權為40年,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根據《物權法》的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其處理方法大致如下:

第一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應當予以批准。獲得批准續期的,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第二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

第三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餘價值給予補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建設用地使用權續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歸屬】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2樓:么九惹剪輯

一、商住用房,是指樓盤以商業立項,但以住宅名義對外銷售的房屋。因限購政策和**,大量一線城市的剛需人群選擇了購買商業性用房來自住。

二、但根據相關規定,商用房產權年限為40年,低於普通住宅的70年產權。我國2023年出臺的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並無自動續期的規定。

三、如果續期問題「有法可依」,根據我國2023年出臺的《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經批准准予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四、即便國家批准了續期,對於採用何種方式續期,新的年限怎麼制定,續期費用的標準如何,各方也存有爭議。根據現有法律來看,很可能會由業主繳納土地使用金;也不排除以後也像住宅一樣自動續期,而且有可能不用繳費。

擴充套件資料:

使用年限是根據不同的土地性質來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行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70年;

(二)工業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

(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很多購房者渴望瞭解「50年產權住宅」專案與普通住宅專案有什麼不同。主要以下五點主要區別:

一、未來使用費用不確定。前者如按公建用途規定,其水、電、暖等使用費用都將採取商用**。所以,對於購房者應該在購房時詢問清楚。

目前,開發商大多在前期開發中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能按民用**繳納。

二、相關稅費的差異。普通住宅專案初次購買和未來轉讓時契稅為1.5%,而50年產權的住宅,其契稅按3%繳納。

三、貸款條件的限制。購買此類房屋大多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但是也有少數專案在開發商的努力下能夠辦到。另50年產權或者40年產權的住宅,如採用銀行貸款的方式,只能得到五成或六成按揭。

四、建設標準不同。如果按照公建相關要求,前者的人防和消防等建設標準較高,對開發商而言,成本將提高,但對購房者的使用影響不大。

3樓:哎喲頭盔啊

公寓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滿40年後,當地的國土資源局會辦理自動續期手續的。

一、 商住用房 ,是指樓盤以商業立項,但以住宅名義對外銷售的房屋。因限購政策和**,大量一線城市的剛需人群選擇了購買商業性用房來自住。

二、但根據相關規定,商用房產權年限為40年,低於普通住宅的70年產權。我國2023年出臺的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並無自動續期的規定。

三、如果續期問題「有法可依」,根據我國2023年出臺的《城市 房地產 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經批准准予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四、即便國家批准了續期,對於採用何種方式續期,新的年限怎麼制定,續期費用的標準如何,各方也存有爭議。根據現有法律來看,很可能會由業主繳納土地使用金;也不排除以後也像住宅一樣自動續期,而且有可能不用繳費。

4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的中介啥都敢忽悠,居然會說公寓公寓期限屆滿後也和住宅一樣自動續費,什麼每平只交15元的土地出讓金,什麼公寓拆遷會賠償住宅的3倍等等,這些說法全部是中介自己編出來的,毫無法律根據,,大家千萬不要被中介忽悠了,下面才是最權威的對於公寓期滿的解答

公寓房滿40年後怎麼辦?房子還是我的嗎?

1、關於「公寓房滿40年後怎麼辦」的問題,我們先弄懂什麼叫公寓房,40年又是什麼,其實公寓房就是指層高較高以板樓為主,多數是位於地段較好或者是中心地段的小戶型全裝修的房屋,它在建造時所用的土地多是商業性質的土地,所以其一般具有40年的產權(部分具有50年產權)。

2、這也就是說,其土地使用權總有到期的一天,但國家政策規定70年產權的房屋到期後,無需申請自動續期。那40年產權的公寓房到期又是如何規定的呢?

3、據國家政策瞭解,公寓房40年產權到期後,其與自動續期的70年產權房屋有所不同,其需要主動申請續期,但需要繳納一定的費用,這個費用並沒有說明每平米是多少,所以繳納費用的多少存在不確定性不說,是絕對的比住宅要高出許多。這也就是說申請續期並通過後,你繳納了土地出讓金,該房子還是屬於你的。

4、若是沒有主動續期或者是申請續期的請求被駁回,那麼其土地使用權將被國家收回,被國家收回土地產權,那也就意味著房子也不屬於你了,但房屋可能會按照一定比例給予賠償,也有可能會被無償收回。

5、綜上所述,當公寓房滿40年產權後,需要戶主主動申請續期,續期申請通過,並繳納一定的土地出讓金,那麼該房子還可以繼續使用,是屬於你的,若是未自動續期或者是續期審批被駁回,那麼房子將不屬於你,房子甚至可能要被無償收回。

5樓:老天爺會飛

公寓滿40年以後還是可以繼續住。也可以繼續往外租,這都是沒有問題的。

6樓:匿名使用者

公寓滿41年以後公寓還是你自己的,但是土地證你還要再交土地租賃費。

7樓:極地綠洲與故事

公寓滿四十年後怎麼辦?公寓滿四十年後交少量的土地金可以繼續使用

8樓:

滿了後,到時候別人再和你談別的。

9樓:請叫我王老大

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根據《物權法》的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

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其處理方法大致如下:

第一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應當予以批准。獲得批准續期的,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二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

第三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餘價值給予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

【建設用地使用權續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歸屬】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四十年產權的公寓可以買嗎?四十年以後怎麼辦呢?

10樓:圖圖兔兔圖圖兔兔

四十年產權的公寓是可以買的,四十年屆滿後會自動進行續期,續費按當時的**1%-10%來增收,就可以繼續使用了。

房屋產權是屬於個人產權,是沒有時間限制的。四十年產權是指土地使用權,是國家向組織、機構及個人出讓的土地使用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土地的所有權歸國家和集體所有。

土地使用權在出讓時根據開發型別分為不同的使用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築用地,商用建築用地,工業用建築用地。按建築用型別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為70年,商用房屋建築權屬年限為40年。

擴充套件資料

產權取得方式:

1、購買取得:購買是人們取得產權的一種主要形式。

2、建設取得:這是房屋產權的一種原始取得,是指建設者投入一定的資金建造房屋,則該建設者對其所建房屋享有產權。

3、受贈取得:這種產權的取得方式是指原產權人通過贈予行為,將房屋贈送給受贈人。

4、抵押取得:所謂房地產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產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向抵押權人提供債務履行擔保的行為。

11樓:麥穗兒談教育

40年產權的房子並不是小產權房也不是違章建築,是可以正常購買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四十八條: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該土地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對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給予補償,並退還相應的出讓金。

第一百四十九條: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

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12樓:瑞瑞大可愛

如果您購買公寓,公寓的產權就永遠屬於您。

您說的「四十年」不是產權,而是國有土地使用權。公寓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到期後自動續期。國土資源局會在他們的計算機系統裡統一續期的,不需要您本人辦理任何手續。

按法理,如果到期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房屋所有權也就自然消失。

如果提出續期申請,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即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餘價值給予相應補償。現在,國家規定,住宅產權期滿後可自動續期。

但再次申請土地使用需要補繳多少土地出讓金,應該以什麼樣的標準補繳,擁有房屋產權的業主是否願意繳,能否繳得起,一旦有房屋業主不願意繳納,土地上的房屋該怎麼處理?這一系列的問題暫時還沒有明確的政策能夠回答。

公寓四十年產權到期怎麼辦,40年產權公寓房40產權到期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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