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條涉嫌非法拘禁罪刑事拘留該如何

2022-01-20 07:50:29 字數 4064 閱讀 5851

1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規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罪】的規定定罪處罰。 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因此,犯非法拘禁罪,就會按上述標準進行處罰。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如果單人單案,刑事拘留的最長時間為7日;如果流竄作案、結夥作案,刑事拘留的最長時間為30日。

2樓:匿名使用者

就你所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為什麼外國人犯法被抓後可以被保釋出來而中國不行?

3樓:正氣長春

如果犯罪後被抓,只要可能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害,無論是外國人,還是中國人,依法都可以申請辦理取保候審手續。

你所說的外國人辦理取保,中國人更多,只要符合法律條件即可申請。

4樓:三個夥伴們

人分≡級,一級洋大人,二級`官二代,≡級少數民,亖級……

犯刑事罪能保釋嗎?

5樓:新左右

1、我國沒有保釋制度,與之相近的是取保候審。   2、申請取保候審的時間沒有限制,只要司法機關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後、法院判決生效之前都可以申請。   法律規定:

  一、《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二、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七十八條 :

對累犯,犯罪集團的主犯,以自傷、自殘辦法逃避偵查的犯罪嫌疑人,嚴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嚴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審。

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符合條件的,是可以申請取保候審。

可以參看《刑事訴訟法》

第五十一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由公安機關執行。

7樓:逍遙觀人生

犯刑事罪不嚴重的可以保釋,你可以查查有關刑事犯罪法律解釋方面的書。

8樓:關振翱

犯刑事案件入獄的可以辦理取保候審。

9樓:律佳

可申請取保候審,是否批准由辦案機關決定。

10樓:李右丞

我們國家的刑事訴訟程式中沒有保釋的概念,準確說對應的應當是取保候審。我國目前司法制度中,取保候審是比較難以辦理的,一般都是指一些比較輕微的刑事案件才能夠取保候審。這個需要具體案件具體分析,建議委託律師辦理。

犯故意傷害罪和綁架罪,大致要判刑幾年?可以保釋嗎?

11樓:華律網

保釋是具保釋放、取保釋放的簡稱。為在司法機關被關押的刑事被告人提供擔保而准予釋放。在中國,對應當逮捕的人犯,如發現有嚴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懷孕,及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或罪行較輕的人,即可採取取保候審的措施。

司法機關將申請保釋的人和保證人當面對保落實,然後予以釋放。那麼故意傷害罪可以保釋嗎?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這包括(一) 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的附加刑的;?(二) 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 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 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因此,只要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犯罪嫌疑人自然是可以保釋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 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 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 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 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12樓:博愛傑傑

1、如是符合條件的,可以取保候審;

2、量刑會綜合考慮各種因素來確定,建議儘快委託律師處理。律師能綜合考慮到各種有利因素,為犯罪嫌疑人爭取從輕、減輕處罰,甚至爭取緩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十九條 【判決宣告前一人犯數罪的並罰】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罪的,除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的以外,應當在總和刑期以下、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過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過一年,有期徒刑總和刑期不滿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年,總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五年。

數罪中有判處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須執行,其中附加刑種類相同的,合併執行,種類不同的,分別執行。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三十九條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致使被綁架人死亡或者殺害被綁架人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以勒索財物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13樓:匿名使用者

量刑要看具體情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九條 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犯前款罪,致使被綁架人死亡或者殺害被綁架人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以勒索財物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84條之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採取數罪併罰,處死刑、無期徒刑外,如是有期徒刑,最低刑法不得低於單罪最低刑,最高刑罰不得高於數罪總和,

保釋必須是在服刑期過半後,表現良好,積極勞動改造,有重大立功表現(協助**破案、生產中有發明創造等),才能申請保釋,

望採納,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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