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2021-03-28 05:19:33 字數 1181 閱讀 5856

1樓:葬花

2023年3月16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介紹

怎樣理解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十八條與第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53條該怎麼理解

2樓:匿名使用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五十三條 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不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准予扣除。

年度利潤總額,是指企業依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計算的年度會計利潤。

這條意思就是說不超過12%的公益性捐贈支出部分是不用繳稅的,這部分可以在總利潤中扣除,然後再計算應納稅額。

3樓:匿名使用者

以前的規定是不超過應納稅所得額的12%,這個計算的時候相當的繁瑣,1、要先計算出除捐贈外的其他納稅調整專案,2、然後再計算捐贈的扣除額,才能得出最終的應納稅所得額,從法律上、技術上都不夠嚴謹

因為第一步第二步計算出來的都叫應納稅所得額,容易引起歧義所以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按照會計利潤的12%計算公益性捐贈的扣除額,把它跟其他納稅調整專案放到同一順序,計算簡便,法理嚴謹。

理解稅收政策必須新舊對照才能更深刻。

4樓:匿名使用者

1、根據企業正常會計做賬應計算的收入成本費用後(稅收上視同銷售的收入就不能算),計算的利潤總額(未算所得稅前並未分配及彌補利潤)的金額乘以12%得到一個扣除限額,然後用企業實際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減去該限額就是應做納稅調整額

理解稅收政策必須新舊對照才能更深刻。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屬於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釋義與實用指南及案例精解的內容提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

5樓:

就是說你報銷了1000元的業務招待費,有600元可稅前扣除,剩下的400元到年末只有作納稅調整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釋義與實用指南及案例精解的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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