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分配問題,急,謝謝,請問關於離婚財產分割的問題! 急!!!謝謝

2022-01-10 03:35:11 字數 3815 閱讀 8148

1樓:

婚前財產歸個人所有,因此因此房拆遷所得的補償款應是男方的財產,至於合同寫了兩個戶名並不能影響房屋所有權的歸屬。鑑於此,可協商分配!

2樓:匿名使用者

這麼苦惱的東西給我幫你保管

3樓:心不在迷戀

這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即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智慧財產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

綜上,房產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要看是否是贈與。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是贈與的話,在財產轉移前是可以撤消的。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分割時,原則上應均分,但法官會從照顧婦婦兒童的利益等方面綜合考慮,酌情予以照顧。

可憐的孩子,才一週就可能會面臨家庭的重大變故,希望你慎重考慮。一般兩週歲以下子女隨母,未撫養一方支付撫養費。

撫養費有計算要根據你們的當地生活標準來計算,對於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不超過50%的比例給付。對於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依據其當年總收入或其所處同行業的平均收入。如農民給付的撫養費的標準一般不低於當地平均水平。

個體工商戶、專業承包戶、私營企業主的子女撫養費,應根據其經營狀況和實際利潤給付。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按分期支付,直到孩子滿18歲。

至於對方的出軌問題,是需要有證據支撐的,如果掌握了證據,在財產分割時對你有利且可以根據《婚姻法》第46條之規定向對方提起損害賠償。

4樓:happy劉燕霞

平均分配較好!好合好散。

5樓:匿名使用者

我沒有明白,女方的孩子在這個婚姻當中是什麼狀況,但是,原則上,這個房屋,女方是沒有份額的,但是,如果,孩子是雙方共同的,那麼,如果孩子跟女方過,是有些補償的,就看孩子什麼狀況了

6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有證據證明該房屋是男方的婚前財產,該房屋就是男方的個人財產,不存在分割問題。

《婚姻法》第18條,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19條。

請問關於離婚財產分割的問題!~急!!!謝謝 5

7樓:婚姻律師劉輝

每個人在離婚時都想自己多分財產,對方少分財產或是部分,但依法分割才是公平。分割財產時注意區分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及雙方父母出資部分。父母出資往往是爭議最大的一部分。

8樓:西域玄鐵

絕不能吃虧

為啥你的嫁妝就不值錢?

要麼就誰都不欠誰1w2跟1w3抵消

哪有婚前的定金要還回去的??我認為婚前的定金已經給了你,是你個人的,而家電是婚後共同財產,各分一半。

我這麼認為,法律怎麼判就不曉得了。

離婚財產分割的問題,謝謝!

9樓:婚姻律師劉輝

每個人在離婚時都想自己多分財產,對方少分財產或是部分,但依法分割才是公平。分割財產時注意區分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及雙方父母出資部分。父母出資往往是爭議最大的一部分。

10樓:匿名使用者

1、「如果去法院離婚的話,會怎麼分割財產?」:

(1)婚後取得的財產:在你們之間沒有關於財產歸誰所有的特殊書面約定時,都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雙方都無過錯的,平分,一人一半。

(2)一方婚前就有的財產:仍然歸原所有者,不分割。

(3)雖然你婚後沒有工作,但只要你們之間沒有關於婚後財產歸屬的特殊約定,他在婚後所得的工資和其他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你有權要求分一半。

(4)房子:是婚後所購,應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一人一半,但尚未辦下產權證、未取得完全產權的,法院有可能在離婚時不予分割,待以後拿到產權證後另行起訴分割。

2、「還有我和對方都是外地的戶口,在當地要怎樣法院會受理?」:

(1)提供他在當地常住超過一年的證據,當地法院才可以受理;

(2)如果不能提供在當地常住超過一年的證據:應到他戶口所在地法院起訴。

3、「我沒有工作會爭取到孩子嗎?」:可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離婚問題的相關解釋,2周以下的孩子一般會判歸母親撫養、由男方支付撫養費,除非男方有證據證明你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重大疾病不宜與孩子共同生活、或是你有撫養條件卻不盡撫養義務的,才有可能由他撫養。

4、關於你的補充:

(1)雙方都無過錯的:財產平分。

(2)房子:產權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要平分,借款和貸款等債務也是夫妻共同債務、也要分擔。

(3)你能分到的,是一半房子產權或房子現價的一半補償款、其他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

(4)去法院起訴,寫好起訴狀、帶上身份證、結婚證、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證據。到法院立案庭。

想在當地法院起訴:應有在煙臺居住超過一年的證據才行。

11樓:管東平大律師

1,婚姻期間的買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平均分割。

2,會受理的,只要在對方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經常居住地指居住一年以上。

3,有機會,兩週歲以下一般隨母生活,而且孩子一直是你照顧。無工作,你丈夫離婚後照樣需付給生活費,撫養費,所以孩子的撫養沒問題。

綜上,祝你好運

12樓:午夜斬使

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平均分配,而且你有權要求你老公對你進行補償;

如果你和你老公離開住所地(戶口所在地)超過一年,離婚案件就應當由被告即你老公的經常居住地法院管轄;當地法院會受理的

法院會根據具體情況判斷孩子的撫養權歸屬,單憑沒有工作不能斷定你是否會取得撫養權。

13樓:無遍觀

一、可以在經常居住地(煙臺)起訴解決,由法官調解或判決結案。

二、由於房產證還沒有下來,一般法院不會判歸哪一方所有,而是判決由誰居住,等房產證下來後再行分割。

三、因為孩子還小,判歸您撫養的可能性較大,但不排除因為經濟條件的原因判歸對方的可能性。

14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①:如果要分割房子的話,屬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應當平均分配

②: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③:離婚後,哺乳期間的子女,隨哺乳的母親

④:離婚時,如果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由人民法院判決

15樓:匿名使用者

房子屬於婚後共同財產離婚財產均分。法院會受理你的訴訟請求。法律規定孩子2週歲以下歸女方撫養男方支付撫養費婚後財產分配撫養方多分

16樓:雨幻玉

小孩小時多給其母親撫養.沒工作帶孩成問題.財產只要有就會被分.但有過錯方少分.居住地也受理.

離婚財產分配的問題,離婚財產分配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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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財產問題,離婚財產分配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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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財產分配問題

沒有,她當時已成年你父親未對她有撫養義務,她也未盡贍養義務,且未居住一起,也不是實際居住人 要看她小女兒是否和你父親是否存在共同生活的基礎 相互之間是否存在扶養關係 按照你所說 一直沒有住在一起 也沒有盡贍養義務的話 是不能享有繼承權的 如果只是少盡到贍養義務 少分遺產 你說的問題已經很明確了,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