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貼扣除產假工資時,產假工資是算應發工資還是實發工資

2022-01-03 20:25:33 字數 5409 閱讀 2755

1樓:多吃蔬菜呀

應該有。產假工資規定 產假是女職工在懷孕待產或生產期間,停止工作,工資照發的一種帶薪假。我國《勞動法》第62條規定:

「女職工生育的產假不能少於90天」,只對女職工產假的期限作出了最低限制,但並沒有上限的限制。實踐中,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往往都會根據我國提倡晚婚晚育的計劃生育政策,對符合政策的女職工給予獎勵性的產假,女職工實際享有到的產假可能高於90天。筆者下面就北京市女職工享受的產假期限及產假期間女職工應享受的待遇進行簡單的分析,希望能對女職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有所幫助。

1、北京市女職工可以享受的產假期間是多長? (1)北京市女職工的基本產假為90天; (2)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即105天;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晚育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不休獎勵假的,單位應當支付女職工一個月的基本工資予以獎勵。 值得注意的是:

若女職工同時具備上述幾種情況的,其產假應當將每種情況應享受的產假相加,最後得出其實際能夠享受到的產假。 2、女職工流產,是否能夠享受產假? 女職工懷孕流產的,其所在單位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

具體天數為:妊娠不滿4個月的,產假為15天至30天;妊娠4個月以上的,產假為42天。 值得注意的是:

這裡的流產既包括自然流產,也應包括人工流產。 3、女職工產假的產前假和產後假各是多長時間? 根據規定,女職工的產前假15天,產後假75天。

所謂產前假15天,係指預產期前15天的休假。產前假一般不得放到產後使用。若孕婦提前生產,可將不足的天數和產後假合併使用;若孕婦推遲生產,可將超出的天數按病假處理。

值得注意的是:若女職工實際應享受的產假超過90天的,產前假應扣除15天,剩餘的天數屬於產後假。 4、女職工產假與法定假日重合,能否延長產假?

女職工的產假是為了保證女職工恢復身體健康的,其休產假的時間應根據實際分娩的時間確定,不能提前或延後,因此,一般情況下,產假與法定假日重合的,不能延長產假,但女教師的寒暑假與產假重合的,能否延長,由主管部門規定。 5、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待遇有哪些? 我國法律規定,產假期間,工資照發,但實踐中應分兩種情況討論:

第一種,是用人單位未女職工繳納生育保險的,女職工的的產假期間的待遇為:(一)生育津貼;(二)生育醫療費用;(三)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四)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其他費用。上述費用均有社保**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在該種情況下,生育津貼即應視為女職工的產假工資,但由於生育津貼的計算方法是:女職工本人生育當月的繳費基數除產假天數得出的,該津貼的數額可能低於女職工的本人工資數額。

因此,若生育津貼的數額低於女職工工資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第二種,用人單位未給女職工繳納生育保險的,女職工產假期間,工資由用人單位照發,這裡的工資應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崗位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應是女職工休產假之前的月工資標準。另外,女職工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報銷生育醫療費用及疾患生育手術費用。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北京市規定,只有具有北京市常駐戶口的職工才能繳納生育保險。 6、女職工產前檢查的時間是否算作勞動時間?

女職工按照醫療衛生部門的要求進行產前檢查的,用人單位應按出勤對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曠工處理。 7、女職工產前需要休息保胎及產假期滿後仍需休息的時間是否視為病假? 女職工產前需要保胎休息或產假期滿,因身體原因仍不能工作的,應醫療機構證明的,該期間視為女職工的病假期間,享受病假期間的相關待遇。

8、產假期間用人單位能否解除勞動合同? 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若產假期間內,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的,勞動合同的期限應順延至產假期滿後終止。但若職工在產假期間出現《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並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按照《北京市工資支付規定》第四十四條規定,職工產假、計劃生育手術期間工資標準,有勞動合同約定的,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工資標準確定;勞動合同沒有約定的,按照集體合同約定的加班工資基數以及休假期間工資標準確定;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按照勞動者本人正常勞動應得的工資確定。 所以,如果勞動合同沒有約定,產假工資是基本工資+崗位工資+交通補貼。

2樓:

你寫了很多,也謝了很多公式,確實瞭解了不少,也做足功課,但是其實不用這麼複雜,而且生育保險金規定中也明確了你享受的權利和相關義務。

先告訴你,女職工正常繳納社會保險(五險中包含生育保險金),在合法妊娠後享受國家待遇——生育保險金,其中包含生育生活津貼和生育醫療補貼兩項。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固定》和社會保險法和相關法律法規中規定,女職工享受剩餘生活津貼中單位可以不再支付其產假期間的工資。也就是說你不用麻煩算了。

但是如果你的產前12個月平均工資高於生育生活津貼標準,差額部分單位要補給你,具體可以看社保給你的計算基數和總署計算。

產假期間用人單位必須正常為你繳納社會保險,但是你個人需要支付的部分,你自己要支付。

3樓:張揚律師

回答提問

您好,生育津貼是單位按照應發工資?還是實發工資發放給女職工?

回答稍等

我在打字向您說明

提問我是河北省張家口市宣化區

回答您好,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支付。

我國生育津貼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標準分兩種情況:一是,在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支付標準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期限不少於98天;二是,在沒有開展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生育津貼由本企業或單位支付,標準為女職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資和物價補貼,期限一般為98天。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中支付。

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提問月平均工資就是指的是實發工資對嗎?

回答平均工資是應發工資,即稅前工資,不是實發工資。實發工資=應發工資+補雜專案—扣除專案。應發工資=固定工資+浮動工資+補貼資訊**。

提問我不明白您說的,單位到底是按照應發工資還是實發工資給我呢?

回答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專案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提問實發工資,謝謝您

回答更多18條

4樓:周律師說

1、首先,產假期間公司發放的工資和社保局發放的生育津貼不能同時享受;

2、如果單位有交社保,產假期間企業無需向職工支付工資,而是由公司憑女職工的生育憑證,到生育保險**處為其申請生育津貼,以生育津貼作為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但是,若企業為職工繳納的生育保險費基數低於女職工上年度平均工資收入,那麼將導致女職工領取的生育津貼低於其正常出勤期間的工資,企業需要予以差額補足;

3、如果單位沒有交社保,產假期間公司應當按正常出勤發放工資。

5樓:監理師

①按應發工資算

生育津貼是8000元

他的應發工資是1500元,社保部分是500元實發工資就是1000元了

打三個月來算

那麼津貼中實際應該給員工的是8000-1500*3個月=3500元。。

然後加上員工三個月的實發工資1000*3個月=3000元合計6500元

對,就應該按照這個形式。

6樓:玉竹水瓶座

首先,不是按實發工資,是按應發工資,社保扣的不用理會,正確的是應該為8000-1500*3就好,你只需補應發工資和生育津貼之間的差

7樓:kk職場經驗談

回答為實發工資。

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規定: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專案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2)生育津貼扣除實發數還是應發數擴充套件資料:

生育津貼申領

1、懷孕後,攜帶戶口本、結婚證、身份證及相關材料,由用人單位辦理生育保險就醫登記。

2、用人單位確定產檢及生育醫院。

3、辦理就醫登記表。

4、社保局核對生育期間相關費用。

5、女職工出院後由用人單位到社保局申請,領取生育津貼。

3、社保結算後的生育津貼和企業已支付的工資,是按應發工資還是實發工資進行多退少補?

不知道你所說的四金一險是神馬東東生育津貼即為產假期間的工資,如果公司在你休假期間沒有支付你工資的話則應全部退還你本人。你休產假期間公司給你全額支付了工資,補足差額即可。休產假期間你的社保、公積金照樣會扣費,但是這筆津貼是不用計稅的,所以我認為差額可能只在於你這四個半月的稅費

4、津貼是按繳費基數算還是按單位的實發工資算

津貼的確定由兩種方式,一是按照僱員基本工資的一定百分比計算;二是按照絕對數額計算。

津貼標準在確定時考慮的因素包括:

1) 工資標準。如果在制訂工資標準時,已經考慮了對特殊勞動的補償,就沒有必要另設津貼補償;如果不能全面反映一些崗位和工種的特殊勞動性質和勞動消耗,就需要單獨設立補償津貼。

2) 勞動特殊性。對勞動的特殊性及對僱員的影響,要進行科學測量,作為確定不同等級津貼標準的依據。

3) 健康損害程度。一些津貼的發放是為了補償和預防特殊工作條件對勞動者身體健康造成的損害,津貼標準的確定與對僱員身體的損害程度直接相關。

因此,需要通過一些相關部門的技術測定,例如,醫療單位、職業病防治部門等對職業病的發病率和**率、以及勞動保護投入等多種因素進行科學度量,從而確定通過津貼形式對僱員健康程度的補償標準。

對一些特殊的工作和工種,我國有國家、地方和行業規定的統一津貼標準。此外,企業有權根據生產經營狀況和工作需要制訂和調整本企業的津貼發放標準。

(4)生育津貼扣除實發數還是應發數擴充套件資

是實發工資。

提問法律依據是什麼條例

回答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規定: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專案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提問如果我想進行仲裁,我可以勝訴嗎

回答符合法律規定申請勞動仲裁可以勝訴。

提問產假期間單位把五險扣除掉髮我的工資,這就是實發工資。生育津貼扣除的就是這部分錢對吧

回答是的

提問我這個符合法律規定吧,因為我準備仲裁。單位要扣除我的應發工資發放生育津貼

我這個符合法律規定吧,因為我準備仲裁。單位要扣除我的應發工資發放生育津貼

回答符合規定,可以進行勞動仲裁,

提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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