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銷售和兼營銷售的增值稅計算方法一樣嗎

2021-06-27 17:19:37 字數 2471 閱讀 5337

1樓:甦醒伊

簡單一點說吧。

1、混合銷售行為

是兩種應稅行為,同時存在從屬關係,針對同一購買方而言。包含增值稅的混合銷售行為和營業稅的混合銷售行為兩種。

比方娛樂場所還提供菸酒的銷售服務,它是營業稅的混合銷售行為。因為娛樂業它主要還是提供娛樂服務,銷售菸酒只是從屬於主業而存在的。

比如電信部門銷售**機還提供電信服務。很顯然最關鍵的業務還是電信服務,銷售**終端只是為了提供服務。當然只是銷售**的,不提供電信服務顯然是銷售,屬於增值稅行為。

2、兼營行為

指兩種行為不存在誰屬於誰的地位,完全並列,不相干。

存在增值稅與營業稅的兩種行為應該分別單獨核算。要是沒區別核算,那就稅務機關核定了。

比如一個人開了一家餐廳,同時還開了一家商店賣東西。顯然二者沒關係,前者營業稅,後者增值稅。

2樓:匿名使用者

一、混合銷售行為

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增值稅應稅貨物又涉及非應稅勞務,為混合銷售行為。所謂非應稅勞務是指屬於應繳營業稅的交通運輸業、建築業、金融保險業、郵電通訊業、文化體育業、娛樂業、服務業稅目徵收範圍的勞務。需要解釋的是,出現混合銷售行為,涉及的貨物和非應稅勞務只是針對一項銷售行為而言的,也就是說,非應稅勞務是為了直接銷售一批貨物而提供的,二者之間是緊密相連的從屬關係,它與一般既從事這個稅的應稅專案又從事另一個稅的應稅專案,二者之間沒有直接從屬關係的兼營行為是完全不同的。

對實際經濟活動中發生的混合銷售行為與兼營行為,由於涉及不同的稅務處理,因此,要嚴格區分,不能混淆。

對混合銷售行為的稅務處理方法是: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及個體經營者以及以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零售為主,併兼營非應稅勞務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及個體經營者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貨物,應當徵收增值稅;其他單位和個人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非應稅勞務,不徵收增值稅。上述所稱“以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零售為主,併兼營非應稅勞務”,是指納稅人年貨物銷售額與非應稅勞務營業額的合計數中,年貨物銷售額超過50%,非應稅勞務營業額不到50%。

納稅人的銷售行為是否屬於混合銷售行為,由國家稅務總局所屬徵收機關確定。

比如,某電視機廠向外地某商場批發l00臺彩色電視機,為了保證及時供貨,兩方議定由該廠動用自己的卡車向商場運去這l00臺彩電。電視機廠除收取彩電貨款外還收取運輸費。電視機廠在這筆彩電銷售活動中,就發生了銷售貨物和不屬於增值稅規定的勞務(屬於營業稅規定的運輸業務)的混合銷售行為。

電視機廠屬於貨物生產企業,其做出的混合銷售行為,都視為銷售貨物,取得的貨款和運輸費一併作為貨物銷售額,按彩電適用的17%稅率徵收增值稅,對取得的運輸收入不再單獨徵收營業稅。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混合銷售行為如依照上述稅務處理,屬於應當徵收增值稅的,其銷售額應是貨物與非應稅勞務的銷售額的合計,該非應稅勞務的銷售額應視同含稅銷售額處理;且該混合銷售行為涉及的非應稅勞務所用購進貨物的進項稅額。凡符合《條例》規定的,在計算該混合銷售行為增值稅時,准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上述“凡符合《條例》規定的”,是指該混合銷售行為涉及的非應稅勞務所用購進貨物有增值稅扣稅憑證上註明的增值稅額。

二、兼營非應稅勞務

與混合銷售行為相區別,兼營非應稅勞務是指增值稅納稅人在從事應稅貨物銷售或提**稅勞務的同時,還從事非應稅勞務(即營業稅規定的各項勞務),且從事的非應稅勞務與某一項銷售貨物或提**稅勞務並無直接的聯絡和從屬關係。比如,某建築裝飾材料商店,一方面批發、零售貨物,另方面又對外承攬屬於應納營業稅的安裝、裝飾業務。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納稅人兼營非應稅勞務的,應分別核算貨物或應稅勞務和非應稅勞務的銷售額,對貨物和應稅勞務的銷售額按各自適用的稅率徵收增值稅,對非應稅勞務的銷售額(即營業額)按適用的稅率徵收營業稅。

如果不分別核算或者不能準確核算貨物或應稅勞務和非應稅勞務銷售額的,其非應稅勞務應與貨物或應稅勞務一併徵收增值稅。

納稅人兼營的非應稅勞務是否應當一併徵收增值稅,由國家稅務總局所屬徵收機關確定。對兼營非應稅勞務不分別核算或者不能準確核算的,之所以規定要一併徵收增值稅,是為了避免將貨物或應稅勞務的銷售額與非應稅勞務的營業額混在一起,都按營業稅的低稅率計稅而少繳稅款的現象,促使納稅人注重分別核算和準確核算。

根據實施細則的規定,納稅人兼營非應稅勞務不分別核算或者不能準確核算,應當一併徵收增值稅的,其銷售額為貨物或者應稅勞務與非應稅勞務的銷售額的合計,該非應稅勞務的銷售額應視同含稅銷售額處理;其兼營的非應稅勞務所用購進貨物的進項稅額,凡符合《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的(即,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稅額。從海關取得的完稅憑證上註明的增值稅額,購進免稅農產品准予抵扣的進項稅額),准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3樓:匿名使用者

不一樣,如果稅務局認定你為混合銷售行為要合併計算繳納增值稅,如果被確認為兼營行為則按照營業類別確認繳納營業稅或增值稅。需要根據公司辦理稅務登記情況及業務的具體情況來判斷。所以如果一個公司即經營應納營業稅的專案又經營需納增值稅的專案,需要在辦理營業執照時列明具體一點,並分別核算。

4樓:

混合銷售只徵收一種稅,即或徵增值稅或徵營業稅。你需分清是否從同一單位收款,不一樣的

如何區分增值稅混合銷售和營業稅混合銷售

一 先明確什麼是混合銷售,混合銷售存在的前提必須是一項銷售行為。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五條規定 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貨物又涉及非應稅勞務,為混合銷售行為。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五條規定 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應稅勞務又涉及貨物,為混合銷售行為。從上述政策規定可以看出,如果一項業務行為不是貨...

混合銷售行為和兼營銷售行為有什麼區別 怎麼區分

一項銷bai售行為如果既涉du及貨物又涉及非應稅勞zhi務,為混dao合銷售行為 如版 銷售塑鋼門窗並負權責安裝 從事貨物的生產 批發或零售的企業 企業性單位及個體經營者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貨物,應當徵收增值稅。其他單位和個人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非應稅勞務,不徵收增值稅。納稅人的銷售行為是否...

視同銷售的增值稅處理,視同銷售的賬務處理及稅務處理

進項稅額轉出 總之一句話 買進來的 內部自己消化的 不是用來生產的或相關的 就進項稅額轉出 或不計進項也不記銷項 對外的就視同銷售 1 將自產的 委託加工的物資用於其他非應稅專案 借 在建工程 不動產 存貨跌價準備 貸 庫存商品 賬面餘額 應交稅費 應交增值稅 銷項稅額 應交消費稅 2 將自產的 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