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在婚前買了房子,婚後一直也在一起還貸,名字也寫的兩個人的,離婚後房子怎麼分

2021-06-24 17:17:57 字數 5494 閱讀 4031

1樓:匿名使用者

從你表述來看:1、婚前購買房屋婚後共同還貸,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夫妻共同財產,在不影響第三人利益的情況下,經雙方協商可以歸夫或妻一方所有;

3、如果公證當然最好,避免一方事後反悔。

2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要看婚前首付是誰付的。但是如果你老公同意把房子給你,可以去找律師,主動放棄,這房子就歸你了~不過,姐妹兒~妹妹有句話不知道該不該說,結婚不容易啊,她它不是你們倆人的事,是兩個家庭的結合~能不離就別離了,誤會說開了就好了~

3樓:郯舟

房產證 寫上2個人的名字。表示這房子是2個人的共有財產 要分也要對半分,除非對方同意讓給你,沒其他辦法的

4樓:匿名使用者

誰叫貸款就是誰的``你們可以協商``把對方付的錢給成現金吧`

5樓:

這是你們的共同財產,應該各自承擔一半責任,想把房子歸於自己名下,只有和另一共有人協商,妥善處理

婚前男方首付買房,婚後還貸,房子寫兩個人的名字

6樓:長亭京夕

按揭買房,如果男方首付,婚後房產證上寫兩個人的名字。打個比方,這套房子100萬,首付版3成,30萬。按揭20年,每權月按揭款大概4600元。由婚後的兩夫妻共同承擔。

如果離婚,那麼現在這套房子值200萬。那麼如何分呢?

30% * 200萬 = 60萬,及首付比例的房產價值。由於首付是男方在婚前出的,那麼這個財產屬於婚前財產。現在增值的部分也歸男方。

女方和男方共同擁有的是70% * 200萬 = 140萬。即女方可以得到70萬的財產作為婚後共同承擔按揭的回報。

公證處公證是要房產證上寫有名字的人都在才可以辦理的。不然,今天你去公證,明天我也去,那不亂套?

看你的表述,對這個男的還是不放心。哎,結婚前仔細考慮考慮吧。

按你補充的條件,既然婚前都寫了你的名字,那麼離婚了,你還是一半的產權。不管首付和貸款誰出。

7樓:阿拉卡喀露

婚前房產證寫有女方名字,所以離婚房產分配就一人一半的

但是男方同意麼?你一分首付也不出 恐怕男方家庭很難同意的!!

8樓:茄子

夫妻倆應該是互相信任的,一起努力,這樣算計來算計去,不結也罷

婚前購房男方出首付,婚後共同還貸,房本上寫男方名字和寫倆人名字有什麼區別 5

9樓:匿名使用者

婚前購房男方出首付,婚後共同還貸,房本上寫男方名字和寫男女雙方名字的區別主要體現在離婚時該房屋所有權歸屬上。

第一種情況是,房本上只寫男方名字,則離婚時,房產歸屬由雙方協議確定,如果協商不成,法院會判給男方,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由男方給與女方補償。

第二種情況是,房本上寫男女雙方名字,則房產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雙方對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作出評估,取得所有權的一方應給另一方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款進行分割。

10樓:有狗鼻子的貓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女人啊,一切已成泡沫,奮鬥吧

分享 之前的法律對於離婚時的房屋產權問題是這麼來規定的。

1,結婚前買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個人婚前財產,離婚時不參與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2,結婚前付了首付,餘下辦理按揭,房產權證上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則房產本身為個人婚前財產,但是領證後支付的按揭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要求進行分割。

3,結婚後買房的,無論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誰出了首付,誰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以上的規定看似公平,但是在真正執行起來的時候,遇到了極大的麻煩,很多男人想不明白的是,自己全家供起來的房子,為什麼離婚的時候就要分給女方一半?現在房子是一戶人家的主要財產,如果要一分為二,那麼唯一辦法就是把房子賣了,但是賣了房子你就永遠買不起了。正是因為類似的爭端太多,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釋對此進行了調整,下面是相關條款。

1,不管婚前婚後,如果由父母出資買的房,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則認定為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不進行分配。

3,婚前買的房子,婚後房子的升值部分與配偶無關。

4,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應考慮對方還貸部分進行補償。

5,男方婚前買了房,婚後他擅自將房子賣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該房屋,法院不予支援。

6,婚後夫妻以共同財產參與購買一方父母房改房時,離婚後該房子屬於一方個人財產,不參與財產分割。

現在的婚姻法司法解釋就看誰出錢多,就支援誰。如果男方出錢買了房,那麼房子就是男方個人的財產,離婚時不參與共同財產分割,房子未來的升值部分同女方也無關,有人說老婆也參與還貸了,那麼你就來證明你出了多少錢,你出多少錢就補給你多少錢,你能拿到的僅此而已,不會再多了。

一些女人認為,房子是有力**,如果老公敢在外面找小三,就讓他淨身出戶,現在這已經完全不可能了,只要房子是他買的,就算離婚與你也無關,淨身出戶的是你而不是他。還有人認為,男人找小三是過錯方,理應進行賠償。但新婚姻法司法解釋要求你能證明自己毫無過錯,如果你不能證明這一點,那就不支援你的意見。

【新婚姻法並不針對女方,只是男方買房的情況更普遍,因此以男方為例來說明】

新司法解釋對於小三的規定更令人叫絕。如果男人找了個小三,幾年後要求分手,小三無權要求青春賠償,更叫絕的是,如果這男人花了不少錢給小三買房買車,他的正室可以以“侵犯夫妻共同財產”為由,起訴小三令其返還。

看到這裡,親愛的女同胞們,你還認為“有房才能結婚”有必要麼?在有房才能結婚的前提下,房子無論如何不是你的,你只是有權在這裡住而已。如果男方找了小三要求離婚,那房子就和你沒關係了,你如果幫忙還了貸,那就把錢退還給你,房子的升值部分也和你無關。

你要想得到房子的唯一辦法,就是努力攢錢,婚後兩人一起交首付,一起交月供,別想著找一個有房的男人,一步從無產階級變成有產階級。

與此同時,北京聚集著多達50萬的剩女,這麼多女人追逐那麼少的房子,說錯了,是男子,造成了嚴重的供求不平衡,隨著時間的推移,男方的話語權將逐漸增大。歲月是女人最大的敵人,已經沒有多少時間可以供她挑挑揀揀了,既然婚前的房子和自己無關,那麼何必非要有房才能結婚呢?這是很現實的問題,畢竟北京上海深圳這樣的大城市,離婚率已經超過了三成。

重點來了:我非常誠懇地提醒女同胞們,如果你們的男朋友或老公現在頂著新中國歷史上最高的房價、歷史上最嚴厲的調控政策,花光所有的積蓄去買房子,那麼這個行為絕不是愛你,而是愛自己。

11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解釋3, 房本上面如果有你的名字, 視為共同財產,如果沒有你的名字,視為你先生個人接受的饋贈。 不過, 你可以享受相應的權利。舉例說明

首付30w, 貸款60w,分割的時候, 房屋漲價到240w, 你先生以及其父母可以得到180w, 你可以得到60w。

寫上你的名字以後,沒有饋贈協議的話, 對方也可以舉證這個房子是給他們兒子的個人財產,你依然要按照上述比例分割。求採納

12樓:匿名使用者

必須要加你的名字的,這是婚姻法規定的,這是你們夫妻雙方的共有財產。只要婚前沒有約定,這個就是家庭財產。

13樓:匿名使用者

區別肯定是有的。房屋產權以房產證上的名字為準。

14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有證的都是雙方共同財產,既然離婚了,分配都是非常明確的按照所掏的錢比例來分割的,出資一樣多都是對半分,如果不是就按所出的比例來的,銀行按揭貸款,首付,還有公積金都是詳細記錄的,很容易分的一清二楚的,提供不了證據,都是對半分。

15樓:冬季趣玩

沒有 不管加不加你的名字都屬於共同財產

16樓:匿名使用者

為什麼現在的人都在琢磨跟自家人分財產?而不多琢磨怎麼和自家人平和地過日子呢?

17樓:穆歆瞳

請問到最後怎麼解決的

18樓:匿名使用者

婚前老公買房付了首付!婚後夫妻還清房貨款算不算共**產嗎?房產證沒下來加上女方姓名嗎?

婚前和老公一起付首付買的房,婚後也是倆人共同還貸,但房子只寫老公自己的名字,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19樓:垂柳初絲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離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貸款購買的不動產應歸產權登記方所有。

離婚案件中,按揭房屋的分割是焦點問題之一。如果僅僅機械地按照房屋產權證書取得的時間作為劃分按揭房屋屬於婚前個人財產或婚後夫妻共同財產的標準,則可能出現對一方顯失公平的情況。根據《婚姻法解釋(三)》第十條的規定,一方在婚前已經通過銀行貸款的方式向房地產公司支付了全部購房款,買賣房屋的合同義務已經履行完畢,即在婚前就取得了購房合同確認給購房者的全部債權,婚後獲得房產的物權只是財產權利的自然轉化,故離婚分割財產時將按揭房屋認定為一方的個人財產相對比較公平。

對按揭房屋在婚後的增值,應考慮配偶一方參與還貸的實際情況,對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補償。在將按揭房屋認定為一方所有的基礎上,未還債務也應由其繼續承擔,這樣處理不僅易於操作,也符合合同相對性原理。婚前一方與銀行簽訂抵押貸款合同,銀行是在審查其資信及還款能力的基礎上才同意貸款的,其屬於法律意義上的合同相對人,故離婚後應由其繼續承擔還款義務。

對於婚後參與還貸的一方來說,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20樓:匿名使用者

為了保險和以後少些麻煩,還是進行公證或到房產部門進行戶名變更,公證很簡單,只要夫妻同時到場。

21樓:匿名使用者

朋友;就算房子是婚後你老公一個人花錢買的(前提一定要是婚後);房產證上又只是你老公一個人的名字;那也是你們夫妻的共同財產;這個你大可放心......像你的這種情況最好去做個公證;因為不知道你老公當時辦房產證時為什麼沒有把你的名字一起添上去...

22樓:匿名使用者

是的你們是共同財產,你要有證據證明這個房子你也交錢的就可以了。

23樓:盡在梧桐葉落時

那你要把你出錢的證據保留好,還有夫妻間房產證加名很簡單花的錢也不多,建議去加一下就好了。

結婚前老公買房子寫的他一個人的名字,貸款也是一個人的名字但是從還

24樓:醜小鵝

貸款沒有還完,房本可以加配偶名字,,但是加了以後,就是二個共有財產,即使你(或他)是婚前買的。

,購房是婚前行為,所以該房產為個人財產,婚後共同還款部分為共同財產,這種情況下,給配偶加名字,要再收契稅。由於屬婚前財產的產權證加配偶名字的,是婚前個人單獨所有的房產,部分產權份額轉移給配偶,按轉移登記(贈與)收取契稅、交易手續費、合同印花稅、印花稅(權證)、房屋登記費。

至於收費標準每個地方的房管部門要求不一樣。

婚前老公買房付首期,婚後還房貸,這房子屬於共有財產嗎

要判斷是否是你們得共同財產,要依據贈與協議而定。如果你公公把房產指定送給你老公,那麼即使是婚後獲得得這個房產,那也屬於是你老公個人財產 如果你公公沒有專指送給你老公,而是送給你們,那麼即使房產證上僅有你老公的名字,這個房產也是你們的共同財產。這沒什麼好說的了,具體思路上面的兄弟說的已經很清楚了,我就...

婚前老公買的房子,婚後房貸一起還,房產證加上我的名字,這個房

答覆樓主 如果房產證上加上你的名字,各佔50 份額的,則確認是兩人各一半產權其中婚前買,和改房產證名字,是兩種狀態,有發生產權的轉移根據婚姻法規定,婚前買房,屬於個人財產 婚後還貸的部分屬於共同財產,分割時產權人需要歸還共同還貸部分的半數。而你又提到,要在房產證上加上你的名字,那預設是丈夫對妻子進行...

婚後買了一套新房,房子只寫老公的名字,離婚對女方有什麼樣的影響

第二條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包括 一 一方或者雙方購買的勞動和財產所得 二 一方或者雙方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 三 一方或者雙方從智慧財產權中獲得的經濟利益 四 一方或者雙方因承包 租賃等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 一方或者雙方取得的債權 六 一方或者雙方的其他合法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