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的日期怎麼寫,續簽勞動合同的日期怎麼填寫

2021-06-08 12:48:15 字數 3835 閱讀 6708

1樓:華律網

現在有許多勞動者都有這樣一個問題,勞動合同日期怎麼寫?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確立,也就是不論是否存在試用期,你和公司的勞動關係均已在你第一天參加工作時確立了,但鑑於現實中若發生勞動糾紛,對於工作日期不好舉證,建議還是寫入職日期較好。合理地確定勞動合同期限,對當事人雙方來說,都是至關重要的。

由於勞動合同期限需要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因此,應當遵循一定的原則,用統一的目標來約束當事人的意志。確定勞動合同期限除了堅持勞動合同訂立的原則外,還要掌握這樣兩條原則:第一,有利於企業發展生產的原則。

訂立勞動合同的目的是建立勞動關係,實現社會生產勞動,使勞動者獲得物質上的一定利益。而勞動者的勞動和獲得的物質利益,都必須依賴企業發展生產,取得好的經濟效益。因此,訂立勞動合同的期限首先必須從生產實際出發,根據企業生產和工作的需要來確定。

第二,兼顧當事人雙方利益的原則。確定勞動合同期限時,不能只強調企業的生產工作需要,也應當兼顧勞動者個人利益,尊重勞動者個人意願。勞動者可以根據自身的年齡、身體狀況、專業技術水平、自身發展計劃等因素,合理的選擇適合自己的勞動合同期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三)勞動合同期限;(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六)勞動報酬;(七)社會保險;(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2樓:三條橋聚星

員工籤勞動合同,最後的日期寫籤合同的日期。

如果籤的日期是入職一個月以後,那麼你們公司違反了勞動合同法,需要向你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合同起始日期和試用期均應從用工之日起算。

3樓:展_爍

為了方便,都是寫轉正之後下個月的一號這個日期。

4樓:嶽禎毅

當然是入職的日期啊,當時如果不用你讓你來公司幹嘛,如果籤的日期是入職一個月以後的,說明你少在這個公司少幹了一個月的工齡了。

5樓:金追溯

不管你什麼時候簽訂勞動合同,都應寫入職的日期,以還原事實真相。

按《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確立;如果寫入職一個月以後,就失去了事實真相,政策是不允許的。

6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確立,也就是不論是否存在試用期,你和工司的勞動關係均已在你第一天參加工作時確立了,合同只是一個形式,寫哪個日期實質上是沒有影響的,但鑑於現實中若發生勞動糾紛,你對於工作之日不好舉證,我建議還是寫入職日期較好。

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時上面的日期怎麼寫?

7樓:橘子不如橙子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上面只需要寫明合同的開始時間即可。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這裡所說的無確定終止時間,是指勞動合同沒有一個確切的終止時間,勞動合同的期限長短不能確定,但並不是沒有終止時間。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雙方當事人就要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一旦出現了法律規定的情形,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同樣能夠解除。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 和第四十條 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續簽勞動合同的日期怎麼填寫

8樓:華律網

現在有許多勞動者都有這樣一個問題,勞動合同日期怎麼寫?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確立,也就是不論是否存在試用期,你和公司的勞動關係均已在你第一天參加工作時確立了,但鑑於現實中若發生勞動糾紛,對於工作日期不好舉證,建議還是寫入職日期較好。合理地確定勞動合同期限,對當事人雙方來說,都是至關重要的。

由於勞動合同期限需要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因此,應當遵循一定的原則,用統一的目標來約束當事人的意志。確定勞動合同期限除了堅持勞動合同訂立的原則外,還要掌握這樣兩條原則:第一,有利於企業發展生產的原則。

訂立勞動合同的目的是建立勞動關係,實現社會生產勞動,使勞動者獲得物質上的一定利益。而勞動者的勞動和獲得的物質利益,都必須依賴企業發展生產,取得好的經濟效益。因此,訂立勞動合同的期限首先必須從生產實際出發,根據企業生產和工作的需要來確定。

第二,兼顧當事人雙方利益的原則。確定勞動合同期限時,不能只強調企業的生產工作需要,也應當兼顧勞動者個人利益,尊重勞動者個人意願。勞動者可以根據自身的年齡、身體狀況、專業技術水平、自身發展計劃等因素,合理的選擇適合自己的勞動合同期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三)勞動合同期限;(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六)勞動報酬;(七)社會保險;(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9樓:蒼洱白子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續簽合同,那麼續簽合同開始時間從前一份勞動合同終止日期開始,不然,反映到勞動局解決。

10樓:魔人啾啾個布偶

《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簽訂勞動合同時間日期怎麼填寫

11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來說勞動合同是要勞動監察大隊鑑證的,與個人的社保繳納日期也回

應是一致的。所以答

建議還是寫成2月份的日期比較好。如果寫現在日期,萬一有的員工罩和將來提出,我工作了,單位未及時簽訂勞動合同,因為工作後應簽訂合同而未簽訂的,視為無固物吵盯碰巨集定期限合同。你這個勞動合同與當時他個人的工資單就成了證據了。

寫成以前日期能避免上述麻煩。

12樓:索羅劍客

一般來說勞動合同bai是要du勞動監察大隊鑑證的zhi

,與個人的社dao保繳納兄閉樑日期專也應是一致的。所以建議還是屬寫成2月份的日期比較好。如果寫現在日期,萬一有的員工將來提出,我工羨運作了,單位未及時簽訂勞動合同,因為工作後應簽訂合同而未簽訂的,視為無態跡固定期限合同。

你這個勞動合同與當時他個人的工資單就成了證據了。寫成以前日期能避免上述麻煩。

13樓:2008天涯

應該按5月份的實際簽訂日期進行填寫

勞動合同會不會自動續簽,勞動合同續簽三年以上是否自動轉為終身合同?謝謝

勞動合同到期,如果用人單位提出不與勞動者續簽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是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按照每做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標準進行補償。如果勞動者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用人單位拒絕續簽的屬於違法終止,應該支付勞動者賠償金,標準為每工作1年支付2個月工資。1 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的,應該...

關於勞動合同續簽的問題,關於勞動合同沒有續簽的問題

勞動期屆滿前,用人單位應當遵循嚴格的續簽程式與勞動者續簽合同。首先,用人單位應當對勞動者的勞動合同進行綜合評估後,再決定該勞動合同是否續簽以及按照什麼勞動條件進行續簽。用人單位在評估時應考慮如下因素,比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年限可能即將滿十年的 用人單位已經與勞動者連續兩次簽訂過固定期限勞動...

勞動合同沒有寫日期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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