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中被執行人只有一套住房87平三口之家法院可強制

2021-05-04 10:35:46 字數 1264 閱讀 5889

1樓:

你好,從目前法律來說,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對於超過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在保障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最低生活標準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後,可予以執行。

如果說你家裡面就只有一套房子,那麼肯定是不能拍賣的,法律規定是保留生活必須的前提下的執行。如果強制拍賣就是執行行為違法,

尚未拍賣的,最新民訴法規定: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係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

已經拍賣的,可以請求國家賠償。

希望能幫助到你~~~

2樓:

實踐中的作法是可以保全,一般不予以拍賣,被執行人可以繼續居住。

但是理論上,申請人可以為你租借房屋,然後要求法院強制執行。

3樓:重慶向西

原則上家庭唯一居住用房不會被執行,但是房屋標準明顯高於當地人均標準的,可以採用置換等方式執行一部分。

「唯一住房」不等於「生活必需」住房。揹負鉅額債務,沒有任何理由繼續享受大面積住宅,法院有義務保障其居住權,卻沒有絲毫義務保障其繼續擁有固定資產。法院可依法強制拍賣擁有的商品房,提留必要的生活費及房屋租賃費用給欠款人,其餘的拍賣款依法分配。

房子已經被強制執行,被執行人申請自行賣房子,賣房子的的錢款是不是全部上交法院處理,還是隻上交欠銀行

4樓:奮鬥

不管房子是他賣還是銀行拍賣都可以,賣房子得的錢,銀行只會拿去你欠銀行的利息和本金。就比如你貸款30萬買房子。你沒還過款,然後房子賣了50萬。

那麼你需要給銀行30萬+這貸款期間銀行結算的利息。剩下的還是你的,銀行拍賣的話多的錢也會退你。當然如果不夠還的你還得補,這期間法院起監督作用,一旦還清,需要去法院辦理相關手續。

5樓:陝西李桂娟律師

應交給法院用於履行判決

我是失信被執行人,請問我可以賣房子嗎?用於還錢給起訴人,還是要經過法院同意才能賣?房子沒有查封

6樓:董大狀

可以賣。失信被執行人目前主要是資信方面的懲罰和限制,還沒有到無權處理個人財產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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