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事業單位上班,由於是合同工,單位要求自己去買養老保險然後單位給報銷50,請問是否合理

2021-04-17 07:20:49 字數 625 閱讀 7874

1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理、而且還違法。

在咱們國家,所有用人單位只要用工,就必須簽訂專勞動合同屬,勞動關係確定後就必須給員工購買社會勞動保險,這是社會勞動保障法規定的,也是強制性的。

只要受聘於單位繳納社保就是按以下比例繳納:

養老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個人工資的20%和8%;

醫療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約10%和2%;

失業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約2%和1%;

生育保險:單位繳納約0.8%,個人不繳費;

工傷保險:單位繳納約2%,個人不繳費

2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理。按照社會保險法,在養老保險中,單位至少要按職工工資的20%承擔社保費,個人按職工工資8%承擔。你們按50%職工 負擔太重。

3樓:張曉軍

不合量社會保險應該單位是大頭

自己繳的只佔很少部分

我在事業單位上班,現己五十歲,由於單位原因,沒買養老保險,現在怎麼辦

4樓:genan葛

如果在單位沒繳養老保險,只有一個辦法就是你自己個人一次**足保險個人的一部分,現在國家允許個人一次**夠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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