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合同未滿,已向公司提出辭職,領導口頭答應,但在辦理離職手續時,不給我辦理,說人可以走,離職證明不辦

2021-04-10 12:15:19 字數 953 閱讀 3213

1樓:匿名使用者

工作交接有清單,有交接人簽字就可以證明工作完成交接。如果單位不辦理離職手續,根據《勞動合同法》50條規定,單位應15日內給職工轉移檔案和社會保險,否則就到勞動仲裁告單位,要求單位辦理檔舉慧案和社會保險轉移手續。

《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巖轎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粗答肆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2樓:匿名使用者

你看液晌枯一下你們公司的員工手冊或管理制度裡有沒有規定離職辦理的流程要求什麼的。一般公司都會宣告非作業員離職要提前多久申請,如果沒有提前申請會怎麼樣等等。

勞動合同沒有到期員工提出離職申請,如果合同裡沒有做特別說明,是不需要違約金的,只要你的離職申請單主管已經批了,就視為與公司鬧洞協商申請離職成功,只要有核准過的離職單,且符合謹清公司的相關制度,都可以辦理正常的離職手續。

具體你可以到當地勞動站諮求助。

3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人家肯定不給你辦理的,主要是你沒有到期,不要你違約賠償很不哪冊錯了李侍巨集,你要想走,這種情況,什麼都別說了談畝,給了工資馬上走人。

4樓:

合同一般都是提前一個月的,你可以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申請幫助

5樓:天天小問號

合寬隱同未滿?你就辭職,是算你違約了嗎?讓櫻你就這樣走,領導不要你交違約金嗎???如果是這樣你還是叫領導幫你辦完手續走的好。。。。。我坦巧叢倒覺得應該是要這樣。。。。。

即辭單位批准的,交了辭職書當天人事叫我辦理離職手續,答應給我開上個月工資,合同要求提前一個月,否則

員工合同期未滿就提出辭職,就要支付違約金,合理嗎

勞動法及相關司法解釋對此有明確的規定 勞動法在賦予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同時,賦予了用人單位對於勞動者違約的損害賠償請求權。這是法律正義的體現。所以,根據法律的規定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予以辦理相關手續。但勞動者應當承擔因此給用人單位所造成的損失和...

我已經向公司提出辭職月了,但是公司老闆先是以沒人交接為由拒絕

去勞動服務公司解決,口頭提出辭職是要由證據的呀?你由證據沒有?提出辭職一般是要用書面的.這種情況最好和平解決吧!比較是你的前公司 關係不必搞得那麼難收場!個人建議 這個打1 1 0沒用的,你公司本身目前也沒有違反相關規定。根據勞 動 合 同 法的規定,拋去違 約 試用期等特殊情況,一般情況下,勞動者...

我在公司與了一年合同我在辭職上新公司上班,公司讓我提前月辭職如果提前走曠工辭退不給開解除勞動

當事人與公司簽了一年合同,現在想辭職到新公司上班,原公司讓當事人提前一個月辭職是依法執行的,當事人應該按照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辦理離職手續。離職手續,當事人可以提前向單位申請離職,也可以與單位協商,如果單位有違法的,可以直接離職。之後,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