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 其出讓原則和出讓方式如何

2021-03-11 03:24:19 字數 4051 閱讀 5616

1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copy,出讓方式。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是國家以土地所有人身份將建設用地使用權在一定期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並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土地使用者通過這種出讓建設用地使用權的行為即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

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有三種形式:協議、招標和拍賣。協議是由市、縣人民**土地管理部門(代表國家作為出讓方),與土地使用人按照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協商一致後,簽訂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招標和拍賣,應當先由市、縣土地管理部門發出招標、拍賣公告,通過招標、拍賣程式,簽訂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根據我國物權法的規定,工業、商業、旅遊、娛樂和商品住宅等經營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兩個以上意向用地者的,應當採取拍賣、招標等公開競價的方式出讓。採取拍賣、招標、協議等出讓方式設立建設用地使用權的,當事人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訂立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設立建設用地使用權,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登記機構應當向建設用地使用權人發放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書。望採納謝謝

2樓:大眾名啊

出讓方式。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是國家以土地所有人身份將建設用地使用回權在一定期限答

內讓與土地使用者,並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土地使用者通過這種出讓建設用地使用權的行為即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有三種形式:

協議、招標和拍賣。協議是由市、縣人民**土地管理部門(代表國家作為出讓方),與土地使用人按照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協商一致後,簽訂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招標和拍賣,應當先由市、縣土地管理部門發出招標、拍賣公告,通過招標、拍賣程式,簽訂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根據我國物權法的規定,工業、商業、旅遊、娛樂和商品住宅等經營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兩個以上意向用地者的,應當採取拍賣、招標等公開競價的方式出讓。採取拍賣、招標、協議等出讓方式設立建設用地使用權的,當事人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訂立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設立建設用地使用權,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

登記機構應當向建設用地使用權人發放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書。

什麼是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其出讓原則和出讓方式如何?

3樓:延安律師李和平

1、含義

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是國家以土地所有人身份將建設用地使用權在一定期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並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土地使用者通過這種出讓建設用地使用權的行為即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

2、方式

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有三種形式:協議、招標和拍賣。

協議是由市、縣人民**土地管理部門(代表國家作為出讓方),與土地使用人按照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協商一致後,簽訂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招標和拍賣,應當先由市、縣土地管理部門發出招標、拍賣公告,通過招標、拍賣程式,簽訂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根據我國物權法的規定,工業、商業、旅遊、娛樂和商品住宅等經營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兩個以上意向用地者的,應當採取拍賣、招標等公開競價的方式出讓。採取拍賣、招標、協議等出讓方式設立建設用地使用權的,當事人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訂立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設立建設用地使用權,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登記機構應當向建設用地使用權人發放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書。

4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按法律規定,建設單位使用國有土地,應當以出讓等有償使用方式取得;但是屬於法律規定的情形的,經縣級以上人民**依法批准,可以以劃撥方式取得。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四條 建設單位使用國有土地,應當以出讓等有償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設用地,經縣級以上人民**依法批准,可以以劃撥方式取得:

(一)國家機關用地和軍事用地;

(二)城市基礎設施用地和公益事業用地;

(三)國家重點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用地。

望採納,謝謝。

設立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出讓方式有哪些

5樓:匿名使用者

出讓方式。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是國家以土地

所有人身份將建設用地使用權在一定期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並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土地使用者通過這種出讓建設用地使用權的行為即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有三種形式:

協議、招標和拍賣。協議是由市、縣人民**土地管理部門(代表國家作為出讓方),與土地使用人按照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協商一致後,簽訂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招標和拍賣,應當先由市、縣土地管理部門發出招標、拍賣公告,通過招標、拍賣程式,簽訂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根據我國物權法的規定,工業、商業、旅遊、娛樂和商品住宅等經營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兩個以上意向用地者的,應當採取拍賣、招標等公開競價的方式出讓。採取拍賣、招標、協議等出讓方式設立建設用地使用權的,當事人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訂立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設立建設用地使用權,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

登記機構應當向建設用地使用權人發放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書。

什麼是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

6樓:中地數媒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 是指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將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讓給土地使用者,並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

建設用地使用權與國有出讓土地使用權有什麼區別?

7樓:愛與誠

一:參考制答案

1.含義上的區別bai。建設用地

使用du權zhi是因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dao而使用國家的土地的,而國有土地使用權是使用者向國家交付費用後國家將土地使用權出讓給土地使用者的行為。

2.用途主體的區別。建設用地使用權是國家的土地之上的物權,使用集體土地來進行建設的,而國有土地權的主體則是**。

3.目的不同。前者的目的是儲存建築物或者其他工作物的,而國有土地權是在法律允許的條件下便可以使用,無目的而言。

二 拓展資料:

建設用地使用權是指利用土地營造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設施的權利。建設用地使用權同農用地使用權相區別,是對土地進行非種植業、林業、畜牧業和漁業而從事建設的權利。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國家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費用,國家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的年限內讓予以土地使用者的行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可以採取下列方式:協議、招標、拍賣。

建設用地使用權

國有出讓土地使用權

8樓:冷侃娛文

建設用地使用bai權與國有出讓土地使用權的du區別是:

1.含義上的區別。zhi建設用地使用dao權是因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而使用國家所有的土地的權利。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國家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費用,國家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的年限內出讓給土地使用者的行為。

2.土地用途主體的區別。建設用地使用權是存在於國家所有的土地之上的物權,使用集體所有的土地進行建設(如興辦鄉鎮企業、村民建造住宅、村內建設公共設施),則不屬於《物權法》第12章所規定的建設用地使用權。

國有出讓土地所有權的主體是**。

3.目的不同。建設用地使用權是以儲存建築物或其他構築物為目的的權利。

這裡的建築物或其他構築物是指在土地上下建築的房屋及其他設施,如橋樑、溝渠、銅像、紀念碑、地窯,建設用地使用權即以儲存此等建築物或構築物為目的。國有土壤土地所有權在法律允許的條件下可以使用,不問目的。

9樓:匿名使用者

視角的不同產生bai名稱上的不同。du

上海的房產登記條zhi例提了「建設用dao地」概念,是本地專

域(上海屬)訂立的行政規章,從定義「登記」行為的角度講概念。為了區別於農村宅基地的開發,特指國有土地上對現有土地的開發建設。 提法如下:

「本條例所稱房地產登記,是指房地產登記機構依當事人申請或者依職權,對建設用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房地產抵押權、地役權和其他依法可以申請登記的房地產權利以及與此相關的事項進行記載、公示的行為。」

而國有土地使用權概念,是國家從城市房地產的立法角度講概念。《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提到:「第七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國家將國有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讓給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

土地常識建設用地使用權有哪幾種出讓形式

土地使用權 抄分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和 襲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國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並取得收益的權利,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有劃撥 出讓 出租 入股等。而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是指農民集體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並取得收益的權利。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可分為農用土地使用權 宅基地使用權...

商業用地土地使用權的出讓最高年限是多少年

商業用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法律規定為40年。如果是通過轉讓取得,則其使用年限為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後的剩餘年限。另外,土地使用期限滿了,是可以申請續期的。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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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含義不同 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國家在一定期限內將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給土地使用者,並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是土地交易的一級市場,國土資源管理部門通過拍賣 招標 掛牌 協議等方式代表國家出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已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重新轉讓土地使用權的行為。它是土地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