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非法定條款有哪些勞動合同非法定條款有哪些

2021-03-09 16:46:49 字數 664 閱讀 1172

1樓:匿名使用者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回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答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祕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除上述之外的~

2樓:匿名使用者

(1)違反法bai律、行政法規的勞

du動合同。

(2)採

zhi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dao勞專動合同。

無效屬的勞動合同,從訂立之日起,就沒有法律效力。確認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如果不影響其餘部分的效力,其餘部分仍然有效。勞動合同的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3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得具體看,只要bai不du違反國家法律

的都可zhi以,至於你所說的"非法",我的理dao解應該是與國家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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