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張麗珍
首先,必須是繼承人本人作出放棄的表示,他人(包括繼漏賀則承人的監護人)都無權放棄。其次,繼承人具備民事行為能力。同時,放棄繼承權須在特定時間作出,繼承人放棄繼承不得損害他人利益。
最後,放棄繼承權須以法定方式作返棚出。要注意的是,放棄繼承權不需要經過配偶的同意。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拍巖放棄受遺贈。
2樓:點行**
法律分析:1、繼承人放棄繼承應當凳脊以書面形式向其他繼承人表示。用口頭方式表示放棄繼承,本人承認,或有其它充分證據證棗猜滲明的,也應當認定其有效。
2、在訴訟中,繼承人向人民法院以口頭方式表示放棄繼承的,要製作筆錄,由放棄繼承的人簽名。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兆旁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放棄繼承權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3樓:曾燕
法律分析:一、必須由放棄繼承權的繼承人親自去戶籍所在地改返的公證處申請辦理。 二、申請辦理時需提交一下材料:
1、申請人的槐殲鄭身份證、戶口簿。2、有關所要繼承的遺產的證明,如房產證等。3、鉛頌申請人和被繼承人的親屬關係的證明。
4、放棄遺產繼承權宣告書(須在公證機關公證員面前當場書寫並簽名)。 三、申請人填寫放棄繼承權公證申請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 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放棄繼承權要怎麼做
4樓:鄭威
法律分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餘返圓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豎塌的,視為接受繼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世滾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放棄繼承權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5樓:胡文學
一、放棄繼承權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1、放棄繼承權需要辦理四個手續,分別旦碰是:
1)通過書面的方式,明確表示自己願意放棄遺產的繼承;
2)申請辦理放棄繼承權公證手續;
3)公證處辦理放棄繼承公證,要向當事人講明他的權利、義務及其放棄繼承權將引起的法律後果,使當事人對自己行為的性質和將要產生的影響有明確的認識;
4)公證處將上述情況記錄在公證筆錄上,筆錄應讓當事人核對並簽名。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條。
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
相互有繼承關係的數人在同一茄猜事件中死亡,難以確定死亡時間的,推定沒有其他繼承人的人先死亡。
都有其他繼承人,輩份不同的,推定長輩先死亡;輩份相同的,推定同時死亡,相互不發生繼承。
二、放棄繼承權需要什麼資料。
1、本人的身份證明,如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等;
2、被繼承人死亡的證明。被繼承人死亡前,放棄繼承權不具有實際的法律意義;
3、本人與被繼承人關係的證明。可以由所在單位、所顫遲型在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提供,只要能證明其確實享有繼承權即可;
4、本人簽字的放棄繼承權宣告書。
放棄繼承後可否恢復繼承權
你好。如果有證據表明放棄了繼承權的,埋搜野彎喊一經放棄的表示漏物發出,一般來說就喪失繼承權。關鍵在於有無證據證明。放棄繼承權還能恢復嗎 法律分析 需要視具體情況而定。繼承人如果想重新取得繼承權,在其他繼承人有異議的情況下,必須由人民法院來決定是否可以恢復繼承權。如果遺產已經分割處理完畢,成為各繼承人...
放棄繼承權公證書的有效期是多久,放棄繼承權公證書有效期多久
1 房產繼承公證是指公證機構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照法定的程式,依法對繼承人的繼承行為真實性 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因此,從法律上講,繼承權公證書是一直有效的,不存在期限的問題。2 不過,根據房產部門的規定,如果房主死亡,房產部門辦理房產繼承更名時候,一般會需要房主的全部繼承人到哈爾濱公證處申請辦理房...
如何放棄財產繼承權 如何可以放棄財產繼承權
財產繼承權的放棄是指繼承人於繼承開始後,遺產分割前,以明示的方式作出的不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意思表示。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客觀意義上的繼承權是一種資格,具有專屬性,不能放棄。在繼承開始前,放棄繼承權的意思表示沒有效力,因為這時其享有的是客觀意義上的繼承權,不能放棄。 遺產分割後,作出放棄繼承權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