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得利成立需要什麼條件

2025-06-06 02:25:19 字數 3614 閱讀 3693

1樓:眼前大地氣象新

所謂不當得利,就是沒有合法根據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損失的事實。在這一事實中,取得不當利益的一方稱為受益人,受到損失的一方稱為受害人或受損人。一般情況下須具備以下四個條件,不當得利才能成立:

1、一方受有利益。所謂一方受有利益,是指一方當事人因一定帶襪的事實結果而使其得到了一定的財產利益。受有財產利益也就是財產總量的增加,包括財產的積極增加和消極增加。

財產的積極增加即積極受有利益,是指財產權利的增強或財產義務的消滅。這既包括所有權、他物權、以及智財權的取得,也包括佔有的取得,還包括財產權利的擴張及其效力的增強、財產權利限制的消除等。財產的消極增加即消極地受有利益,是指財產本應減少而沒有減少。

其既包括了本應指支出的費用而沒有支出,也包括本應承擔的債務而未承擔以及所有權上應設定負擔而未設定等。 2、他方受有損失。這裡的所謂的損失,是指因一定的事實結果使財產利益的舉頌總額減少,既包括積極損失,也包括消極損失。

積極損失,又稱正行鄭為直接損失,是指現有財產利益的減少。消極損失,又稱間接損失,是指財產應增加而未增加,亦即應得財產利益的損失。這裡應得利益是指在正常情況下可以得到的利益,並非指必然得到的利益。

3、一方受利用與他方受損失間有因果關係,指他方的損失是因一方受益造成的,一方受益是他方受損的原因,受益與受損二者之間有變動的關聯性。 4、沒有合法根據,是指不當得利構成的實質條件。不是直接根據法律或者根據民事法律行為取得利益的,其取得利益就是沒有合法根據的,亦即沒有法律上的原因,該得利即為不正當。

2樓:原荷宗政沛嵐

一)一方取得財產利益;

二毀殲檔)一方受有損改仿失;

三)利益與損失的因果關係;

四)利益的取得沒有法律上的根據。

法律依據】民法總則》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纖亂,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

成立不當得利需要什麼條件

3樓:吳莉

一般情形下,需要具備以下四個條件,不當得利才能成立:

1、一方受利益。具體是指一方當事人因一定的事實結果而使其得到一定的財產利益。財產利益包括財產的積極增加和消極增加。

2、他方受損失。這裡所謂的損失,是指因一定的事實結果使財產利益總額減少,既包括積極損失,也包括消極損失派培。

3、一方受利益與他方受損失之間有因果關係。這種因果關係具體是指他方的損失是因一方受益造成的,一方受益是他方受損的原因,受益與受損二者之間有變動的關聯性。

4、沒有合法依據。這是不當得利構成的實質條件。不是直接根據法律或者根據民事法律行為取得利益的,其取得利益就是沒有合法根據的,也就是沒有法律上的原因,該得利即為不正當的。

一、不當得利的返還如何理解。

要滿足「財產利益的取得、財產權利的擴張、財產利益上負擔的消滅、債務消滅」之中的某項情形;二是一方獲益無法律根據。無法律根據,是指缺乏受益的法律上的原因,而不是指權利或者財產的取得沒有法律上的直接原因;三是致使對方遭受損失,即獲利與損失之間存在因果關係。這裡的因果關係不同於侵權責任中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的直接因果關係,屬於非直接的因果關係,即牽連關係,取得利益與他人受損二者發生的原因事實之間的關聯。

二、不當得利之債含義是什麼。

不當得利之債含義是:行為人與受害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係是由於沒有合法依據取得不當利益而造成的。塌猛不當得利債務的權利主體是具體的,只能是因為對方沒有合法依據而遭受損失的人。

債務人是不團羨橋當得利的受益人。受益人履行返還義務時,應當以返還原物為原則。原物不可能返還的,應當償還其價值。

返還利益包括返還原物所產生的果實。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二條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

成立不當得利要什麼條件

4樓:嚴巨集

法律分析:不當得利應當滿足以下特徵:雙方當事人必須一方為受益人,他方為受害人;受益人取得利益與受害人遭受損害之間必須有因果關係;受益人取得利益沒有合法根據。

即:既沒有法律上、也沒有合同上的根據,或曾有合法根據,但後來喪失了這一合桐橡灶法根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條 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如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第九百八十六條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應當知道取得的利益沒有法律根據,取得的利益已經不存在的,不承擔返還該利益的義務。

第九百八十七條 得利人知局扮道或者應當知道取得的利益沒有法律根據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其取得的利益並依法賠償損失。

不當得利成立條件是什麼

5樓:法妞問答**諮詢

不當得利的成立要件是:

1、一方取得財產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實結果而獲得了或增加了財產或利益上的積累。判斷受益人是否受有財產利益,一般以其現在的財產或利益和如無與他人之間發生利益變動所應有的財產或利益總額相比較而決定。

2、僅僅有一方受有財產上的利益,而未給他人帶來任何損失,不成立不當得利。

3、受益人取得利益與受損人所受損失間的因果關係,是指受損人的損失是由於受益人受益所造成的。但受損人的損失與受益人的受益,範圍不必相同。

4、取得利益致他人損失,之所以成立不當得利,原因在於利益的取得無法律上的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稱為「沒有合法根據」。無法律上的根據是指缺乏受利益的法律上的原因,而非指權利或者財產的取得沒有法律上的直接原因。

法律依據】民法總則》第一百二十二條,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

不當得利的成立條件

6樓:法妞問答**諮詢

不當得利,是指沒有合法依據,有損於他人而取得利益。不當得利的法律事實發生以後,就在不當得利人與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間產生了一種權利義務關係,即利益所有人有權請求不當得利人返還不應得的利益,不當得利者有義務返還。這也就在雙方之間產生一種債的關係。

不當得利的成立要件有四:

一方取得財產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實結果而獲得了或增加了財產或利益上的積累。

一方受有損失:僅僅有一方受有財產上的利益,而未給他人帶來任何損失,不成立不當得利。

取得利益與所受損失間有因果關係:受益人取得利益與受損人所受損失間的因果關係,是指受損人的損失是由於受益人受益所造成的。

沒有法律上的根據:取得利益致他人損失,之所以成立不當得利,原因在於利益的取得無法律上的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稱為「沒有合法根據」。

法律依據:民法通則》第九十二條規定: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

7樓:在姿茂瀚昂

您好!請您具體描述您的問題。

若要以不當得利進行起訴,應注意收集與案件有關的一切證據。

當得利具有如下法律特徵:得利一方沒有法律上的依據取得財產上的利益,失利一方因此而遭受損失,得利一方獲益與失利一方受損之間存在因果關係。實務中,失利一方要主張不當得利,應當舉證證明失利的事實,同時還應對為何會失利進行必要的舉證;而作為得利的一方,則應當舉證證明其得利的合法依據,或者舉證證明該利益並非不當得利,而是涉及其他法律關係(如借款、商品買賣等)。

如能進一步提出更加詳細的資訊,則可提供更為準確的法律意見。

不當得利被起訴後不履行會怎樣,不當得利判決後不還錢是否判刑

1 如果數額不大,不當得利者承擔民事責任。根據 民法通則 第七十九條第二款 第九十二條規定,拾得遺失物 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飼養動物,應當歸還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費用由失主償還。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因此,不當得利的人應該承擔民事責任。2 如果數額...

不當得利是什麼法律,不當得利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1 不當得利指沒有合法的根據而取得的利益,是不當得利 2 民法通則92條規定,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不當得利 unjustified enrichment 指沒有合法根據,或事後喪失了合法根據而被確認為是因致他人遭受損失而獲得的利益,應負返還...

不當得利的法律規定

不當得利的法律規定如下 不當得利是指行為人沒有法律根據,在損害他人利益的情形下取得了利益。取得不當利益的是得利人,因此而遭受損失的是受損害人。受損害人可以依法請求得利人返還其取得的利益,但是有特殊情況的除外。不當得利的構成要件如下 1 一方受有利益 2 他方利益受到損失 3 一方受有利益與他方受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