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經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洞前民委員會同意的。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春清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沒有第1款、第2款規定的監護人的,由未成年人的扒顫前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根據上述法律規定可知,擔任未成年人法定監護人必須遵循下列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七條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2樓:花饃饃逝小舟
法定監護人,法律高毀歷術語。監護是指依照法律規定,對特定自然人的人身權益和財產權益戚搜進行監督和保護的法律制度。監護主要是保護民餘改事行為能力欠缺者即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財產等合法權益。
法定監護人就是具有監護責任的物件。
法定監護是由法律直接規定監護人範圍和順序的監護,法定監護人可由一人或多人擔任。
3樓:網友
您好!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擔任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必須考慮監護人是否具有監護能力、身體是否健康、經濟條件是否良好以及與被監護人在生活上的聯絡狀況等情況。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人員中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經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
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沒有第一款、第昌悔二款規定的監護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法定監護人的義務監護人員負有保護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義務。
在實施義務教育中,初中生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主要應承擔如下義務和責任:1、必須按時送適齡的子女或其他被監護人入學;2、必須保證適齡的子女或其他被監護人接受完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不得讓他們中途停學;3、應按規定渣激,交納**規定的義務教育雜費;(生活確實困難,無力支付雜費的家庭可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減免)。4、必須創造如迅襪良好的家庭教育環境,配合學校教育好子女或其他被監護人,使孩子能健康成長。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望,謝謝。
法定監護人具備什麼條件
4樓:劉偉長
監護人既為保護被監護人而設,自然須具備相當能力,故監護人的資格是確定監護人是否勝餘磨任監護職務的重要問題,它關係到被監護人的權益能否得到切實保障的問題。各國法律均對此做出了規定,對於不能勝任監護工作者,法律規定不許其擔任監護人,這就是所謂「監護人缺格」(消極資格)的規定。「監護人缺格」的情形,歸納起來主要在有下六種:
1)未成年人;
2)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3)被法院免職的法定**人或保護人,如正在受刑罰處罰(不包括緩刑、管制的)的人,有危害被監護人利益行為的人等;
4)破產人;
5)對被監護人提起訴訟或曾經提起過訴訟的人及其配偶和直系血親,即可能對被監護人人身造成危害或損害其利益的人;
6)去向不明的人。
我租鋒國《民法典》對監護人的資格並未如外國立法例列舉監護人缺格的原因,僅於第16條第2款原則規定監護人須有監護能力。對如何認定有無「監護能力」,司法解釋認為,應當根據監護人的身體健康狀況、經濟條件,以及與被監護人在生活上的聯絡狀況等因素確定。
一、哪些人可以成為監護人?
監護人必須具有完全行為能力,並依法豎型鬥律規定產生。
監護人是指對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的人的人身、財產和其它一切合法權益負有監督和保護責任的人。一般來說,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嚴重精神障礙的人,都應設定監護人。我國規定的監護人有以下三種情況:
監護人的近親屬,包括父母、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和朋友。這些人雖然與近親屬不同,沒有必須擔任監護人的法律上的義務,但是,有些是自願承擔監護責任的,經所在單位或者居委會、村委會同意,可以擔任監護人。
如果沒有上述監護人,則由社會和國家負責,由所在單位或者居委會、村委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法定監護人的規定有哪些
5樓:張瑩瑩
1、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2、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法定的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監護權是監護人對於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行為能力人的人身權益、財產權益所享有的監督、保護的身份權。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滲指禪或叢塵者民政部門同意逗祥。
第二順位監護人是否是法定監護人
第二順位監護人是法定監護人。監護是對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設定專人保護其利益,監督其行為,並且管理其財產的法律制度。法定監護是由法律直接規定監護人範圍和順序的監護。法定監護畢悶人可以由一人或多人擔任。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父母對子女享有親權,是當然的第一順位監護人。中手讓彎華人民共和國民...
監護人與被監護人可以結婚嗎,配偶作為監護人需要結婚一年嗎?
雙方的監護關係沒有解除 也就是說被監護人仍是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的人,無論被監護人是未到法定年齡,還是患病未 而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的人都不能結婚。原因是前者未到結婚年齡,後者是不能作出真實的結婚的意思表示。因而,我認為雙方的監護關係沒解除下不能結婚。殘疾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不需要監護人...
被監護人有權繼承監護人的財產嗎
根據我國 繼承法 的規定,第一順序是 配偶 子女 父母 第二順序 兄弟姐妹 祖父母 個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喪偶兒媳對公 婆,喪偶女婿對岳父 岳母,盡了主在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監護人能不能繼承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