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格蘭特白羊
在我國大陸地區,拘留分為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和刑事拘留。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人員一般關押在拘留所,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一般被羈押在看守所。《刑事訴訟法》、《律師法》明確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第一次被採取強制措施後,就有權委託律師會見、通訊等,並且辦案機關有義務在第一次訊問時,必須告知犯罪嫌疑、被告人有權委託律師,並徵求其意見,是否委託律師辯護。
拘留所條例實施辦法》第四十八條 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間的通訊、會見權利。被拘留人應當遵守拘留所的通訊、會見管理規定。第五十二條 會見蔽春被拘留人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
被拘留人委託的律師會見被拘留人還應當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拘留所民警應當查驗會見人員的有關證件、憑證,填寫會見被拘留人登記表,及時予以安排。因此,犯罪嫌疑人在被刑事拘留期間,是不允許家屬探視的。
違法人被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期間,允許家屬探視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逗並野條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訊。
其他辯護山喊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訊。
刑事拘留家人可以去探視嗎
2樓:張建
法律分析:刑事拘留家人不可以去探視,但是可以委託律師會見嫌疑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第一次被採取強制措施後,就有權委託律師會見、通訊等,並且辦案機關有義務在第一次訊問時,必須告知犯罪嫌疑、被告人有權委託律師,並徵求其意見,是否委託律師辯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四條 第一款 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託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託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託辯護人。
拘留不允許家人探視嗎
3樓:聰姐說法律
在 刑事拘留 期間, 犯罪嫌疑人 家屬是不允許探視犯罪嫌疑人的。 委託律師 提供法律幫助的話, 律師 可以會見犯罪嫌疑人含知槐,可以詢問涉嫌的 罪名 。但是,律師會見不叫探視。
律師會見被關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必須猛虧有被關押人近親屬的委託,還要持律師執業證和律師事務所的介紹信。
拘留所條例實施辦法》第五十二條 會見被拘留人應當在拘留所規定的時間、區談友域進行,並遵守拘留所會見管理規定。被拘留人會見次數一般不超過2次,每次會見的人數不超過3人,會見時間不超過30分鐘。有特殊情況要求在非會見日會見或者增加會見次數、人數和時間的,應當經拘留所領導批准。
刑事拘留家屬可以探視嗎
4樓:南京張明明
法律分析:在進行刑事拘留期間家屬是不允許探視的,如果想要了解嫌疑人目前的狀況,那麼可以委託律師進行幫助。因為在刑事拘留期間,律師是可以直接面見嫌疑人的。
在刑事拘留期間,嫌疑人應該與外界進行隔絕,但是可以通過申請,要求與自己的律師進行溝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四條 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託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託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託辯護人。
偵查機關在第一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託辯護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間要求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轉達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委託辯護人。辯護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託後,應當及時告知辦理案件的機關。
在刑事拘留期間可以探望嗎,刑事拘留期間是否能探望
在被刑事拘留期間就可以進行探視,但是隻能夠會見律師。不能。看守所在押嫌疑人不允許探視。不能,只有律師可以會見。刑事拘留期間是否能探望 刑事拘留期間的能否探視?刑事拘留期間,屬於還在偵查期間,親屬是不可以探視的,行政拘留期間,屬於行政處罰已經做出決定,親屬可以探視 家屬和親屬不可以探視,但你可以委託律...
刑事拘留是坐牢嗎?刑事拘留就是坐牢嗎
普通民眾所謂坐牢,並沒有明確的含義,一般可認為有兩種含義,一種是廣義的,凡是被關起來的都叫坐牢,尤其是時間較長的,因此,可能除了時間較短的治安拘留之外,其他的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如刑事拘留或逮捕,判處拘役及有期徒刑 無期徒刑的,都可稱之為坐牢。一種是狹義的,就是指罪犯在監獄服刑。因此,如果根據上述兩...
刑事拘留取保候審期間可以批捕嗎,刑事拘留多長時間可以批捕
你好,可以,希望能幫助到你望採納 您好,拘留與取保候審都是刑事強制措施,批准逮捕則是這兩種措施的更深一部,由人民檢察院批准,所以是可以的。望採納!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審期間,只有符合逮捕條件的,公安機關提請檢察院批准逮捕,批准後,公安機關應當執行逮捕。取保候審期間違反了取保候審的有關規定或者有新的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