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好對了
朋友父母,經常在家裡爭吵,每天不是摔東西,就是指著對方的鼻子大罵。
以前,她還會故作懂廳配旅事地去討好父母,而得來的,卻是滿懷抱怨的批評:
我和你爸不離婚,還不是為了你,你每天能不能讓我省省心,光養活你就已經夠讓我心煩的了……」
這些父母,大概從未意識到,孩子的出生,並不會給這個本就支離破碎的家庭關係,帶來鞏固的效果。
反而成了他們手裡的一張牌,每一次的「為了你」都會給孩子戴上一道枷鎖。
久而久之,孩子的性格就會變得越來越敏感,並且會時刻把自己,置於滿滿的負罪感裡。
我之前在一所心理輔導機構幫忙時,就遇到過這麼乙個小男生,他的父母是因為結婚而結婚的,兩個人之間並沒什麼感情。
磨合了一段時間後,發現依然過不到一起去,於是他們便想結束那段婚姻,可就在這個時候,小男孩的母親,發現自己懷孕了。
為了孩子,兩個人又選擇了繼續在一起生活,可兩個人之間根本就沒有什麼共同話語,每天除了沉默就是爭吵。
這樣的日子,持續了差不多六年的時間,後來小男孩的父親在外面有了人,並且每次回家,都會對妻子和小男孩打。
據小男孩自己說,他從四歲多的時候,第一次被父親打,從那之後就經常捱打了。他母親雖然會護著小男孩,但每次家裡只剩下母子兩人時,母親也會把他推開,抱怨說:
如果當初不是因為有了你賣亂,我才不會過這種日子。如果不是因為你,我早扮凳就跟他離婚了。」
這種話,母親會經常對小男孩講。所以,導致小男孩心理上,有了問題,他經常會怪自己,甚至嚴重的時候,他還會用方式懲罰自己。
你看,乙個還不到6歲的孩子,就開始懷疑人生了,他甚至就認為是自己的存在,才讓母親如此難過。
可是,問題真的在這孩子身上嗎?並不是。因為他父母的婚姻,從一開始就註定了不會幸福,他們只是為了結婚而結婚,並且磨合了一段時間後,怎麼也過不到一起去。
在當時,就算發現自己已經懷孕了,也沒必要跟乙個和自己合不來的人強行綁在一起生活,因為那種生活一眼就能望到頭,是沒有幸福可言的。
誰說給孩子足夠的溫暖,足夠的愛,就一定要讓婚姻存續?如果你自己足夠強大,也完全可以給孩子足夠的溫暖和愛呀。
父母對子女經常性的指責、廝打,使青少年享受不到父愛、母愛和家庭的溫馨,有的只是恐懼、憂慮和失望。這種家庭成長的子女往往性格內向、孤僻自卑,他們不敢向父母說出實情,擔心因此而遭受打罵。
2樓:網友
其實只要能過的好 並沒什麼的吧。
父母離婚後再婚是否合適?
3樓:心碎鮫
從理論上來說,父母離婚後再婚只需要父母自賣穗己同意即可,與孩子其實沒有太大的關係。這是因為父母都是成年人,他們擁有獨立自主的能力,也對自己的婚姻有著決定權。
因此,無論他們是離婚氏培還是再婚,其實都是他們經過考慮後的結果,孩子雖然在這個過程中能從自己的角度向父母提出一些建議,或表達一下自己的意見。
但父母的意願才是最為關鍵的。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父母執意再婚,孩子也無法改變這個結果。而且在我看來,與其在父母再婚的問題上與父母鬧僵。
不如嘗試接受父母再婚的決定會更好。作為子女,接受父母離婚再婚是一件比較複雜的事情。每個子女的情況不同,會受到自身的性格。
生活經歷和家庭背景的影響。因此,每個子女的接受程度也不同。對於父母離婚再婚的問題,子女可能會面臨許多情感和心理壓力。他們可能會感到難過、憤怒、失望、無助和孤獨等情緒。
但是,對於父母離婚再婚,子女也可以逐漸接受並適應這種情況,學會理解和寬容。接受父母離婚再婚需要子女積極調整心態,努力理解父母的決定。
子女可以嘗試與父母坦誠溝通,瞭解他們的想法和決定的原因,儘可能理性地看待問題。同時,子女也需要給自己足夠的時間。
空間去適應新的家庭環境和關係。保持積極心態,逐漸適應新的生活。總之,接受父母離婚再婚是乙個需要時間。
和努力調整的過程。子女需要儘可能理性和寬容地看待問題。
同時給自己足夠的時間和空間去適應新的生殲配唯活。此如果子女感到無法獨自應對問題,可以尋求家庭諮詢的幫助,獲得更好的支援和幫助。
離婚了,父母應該再婚嗎?
4樓:帳號已登出
首先,如果我的父母離婚了,我會尊重他們自己的選擇,如果他們有再婚的需要,我會同意並支援同意他們再婚。原因有以下幾點:
一、人生苦短,但凡離過婚的人,都在上一段婚姻中有過這樣那樣的煩惱和遺憾,所以離婚後大多會有再婚的需求,作為子女應該理解並尊重這種需求,知道父母的不易,就算自己心裡一百個不願意,也不要阻撓父母再婚的意願,否則只會引起家庭知氏矛盾,為父母和自己留下渣跡人生遺憾!
二、人不管年齡大小,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力。有很多人覺得年輕人離婚後,再婚是理所應該的,而老年人離婚後,一般就不要再婚了,否則會給兒女帶來不必要的麻煩,特別是財產問題,更是很多子女不同意父母再婚的主要原因。
但是,父母的財產是他們自己賺的,他們應該有自己支配的權力,如果僅僅因為這個就斷送父母追求幸福的權力,即便他們遇到真心相愛、可以互相照顧的人也不同意他們再婚,就有干涉他人戀愛結婚自由的嫌疑了。這種行為是很自私的。
三、即便你不同意,有時候也改變不了父母要再婚的決心。因為如果他們是經濟獨立的個體,就不會因為子女不同意而取消與自己中意的人共度下半生的決心。
我有乙個朋友,堅決不同意父親再婚,可是父親的再婚物件是他的初戀女友,所以就算朋友不同意,他還是再婚了。後果可想而知,因為朋友不同意,親戚朋友都在背後說他父親糊塗,父親與親戚之間的關係越來越差,朋友的父親雖然贏得了婚姻,但是卻丟失了親情,非常苦悶,經常喝醉,再婚沒多久就因酒後車禍去世了。
朋友非常難過,後悔自己在父親的婚事上百般阻撓,以至於讓父親搭梁散在痛苦和抑鬱中離開了人世。
所以,如果父母離婚,如果他們有合適的再婚物件,那麼,如果你不能給他們辦一場盛大的婚禮,那麼請給他們乙個最真摯的祝福。
父母離婚後再婚是否可行
5樓:扶瀾微步
結婚和離婚這是每個人自己的權利。
只要是符合結婚條件的人,就可以在自願的基礎上結婚。
父母離婚,你們可以提出自己的看法;結婚,也可以說出自己的想法。
他們都是成年人,為自己的婚姻做主,為自己的幸福做主,作為子女,祝福他們吧。
他們的幸福的晚年生活是晚輩的福分,求之不得的。
離婚後的父母應該再婚嗎?
6樓:張歡
您好,理解您的顧慮,但離婚後的父母是否應該再婚應當由雙方本人決定。而父母離婚後不改變父母子女關係,未成年子女和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權要求父母支付撫養費,所以您可以不用過於擔心。罩知埋。
希望猛伍以上對您有幫助,如有疑問歡迎進一步諮詢。
相關法條】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條 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
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護婦女、未成年人物螞、老年人、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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