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一方故意損毀共同財產該怎麼辦

2025-05-05 03:45:11 字數 2201 閱讀 1556

1樓:龔成貴

法律分析:離婚時一方故意損毀共同財產的,可以向人民法談肆襲院起訴請求人民法院判決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會依法判決有故意損毀共同財雹御產的一方少分或含兄者不分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2樓:倜儻又舒心的彩旗

在一方有故意毀壞 夫妻共同財產 行為的時候,其實就算夫妻沒有 離婚 ,也是可以向法院起訴的,並且也會得到法院的支援。若離婚的時候有這一行為,那往往就是對行為人不分或者少分夫妻共同財產。而要是在離婚之後才發現有這樣的情況,一年之內也可以再次起訴到法院,要求分割財產。

一、離婚時一方故意損毀 共同財產 該怎麼辦 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 婚姻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四條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請求分割共同財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損害 債權人 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 夫妻共同債務 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行為的; (二)一方負有法定 扶養 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 醫療費用 的。 所以,如果婚姻存續期間一方故意毀損夫妻共同財產,另一方可以請求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2、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 債務 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訴訟 ,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二、哪些是夫妻共同財產 1、 工資 、獎金。

工資性收入,具體包括基本工資、補貼、獎金、福利、一定範圍的實物分配。 2、生產、經營的收益。 對於夫妻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投資的,一方或雙方共同經營所得的收益,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3、 智財權 的收益。 4、因 繼承 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 遺囑 或 贈與合同 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5、一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 住房補貼 、 住房公積金 。

6、一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 養老保險 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7、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應得部分夫妻共有。 8、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離婚的時候一方故意毀壞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無疑是對另一方利益的侵犯,這個時候不管故意毀壞財物的目的是什麼,其實都是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主要就體現在分割共同財產的時候,對有故意毀壞行為的一方少分或不分財產。如果有隱瞞、轉移共同財產的行為,往往也是會這樣來處理。

離婚時一方故意損毀共同財產怎麼辦

3樓:王志煒

法律分析:離婚時一方故意損毀共同財產的,要及時保留好相關證據,包括損毀財產的錄影、**、毀壞的物品等。在離婚時可以要求故意損毀的一方少分或者不分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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