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規劃基本常識,城市規劃管理的基本原則

2025-04-30 12:50:02 字數 2147 閱讀 2266

城市規劃管理的基本原則

1樓:陽春春雨臨西

1.系統管理的原則。

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強調城市規劃管理工作的整體效應;

2)加強規劃管理系統內部的協調性;

3)注重城市系統對外碧宴界的適應性;

4)建立遊型城市規劃管理系統的資訊反饋網路。

2.集中統一管理的原則。

城市是乙個完整的系統,要神慧猜求城市的建設和發展要按照法定程式批准的城市總體規劃逐步實施,而有區域性和重大變化更要有原批准機關備案和批准。對城市進行統一規劃和統一規劃管理。

3.依法行政的原則。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國方略的乙個重要和具體的體現。城市規劃和規劃管理是**只能,必須體現**意志和意圖,運用法律手段實施有效的管理。

城市規劃管理的基本手段

2樓:行走的種草機

一、行政手段。

一)行政手段的含義和特點採集者退散。

行政手段是指,管理主體為保證管理目標的實現,運用行政權力,按照行政層次,採用行政決議、決定、命令、指令、指示和規章制度等行政措施,直接控制組織和個人的行為。與其他管理手段相比,行政手段主要有以下特點:

1.權威性。行政手段主要依靠國家政權的權威,管理機構與被管理者之間,形成了一種管理機構擁有一定的行政權力和被管理者無條件服從為前提的從屬關係,因此具有權威性。從一定意義上說,管理是管理許可權的行使過程。

在整個管理過程中,管理決策的執行,管理目標的控制,都需要一定的權威作保證,以一定的服從為前提,所以行政手段的這種權威性是任何管理所必需的。

2.直接性。行政手段是藉助行政權威和行政服從,通過命令、指示、決議等行政措施直接控制組織和個人的行為,即告訴人們要做什麼或不準做什麼,因而具有直接性。行政手段的這種直接性,有利於一些問題的迅速解決,因此,行政手段對於提高管理效率起著重要的作用。

3.封閉性。行政手段是以行政區劃和管理系統為基礎實施的,具有系統內的約束力,因此產生封閉性。

二)行政手段的侷限性及其科學化。

行政手段的卜述特點也相應產生了行政手段的弊端:—是行政手段要求管理物件無條件執行,而不考慮其意向如何。因此,若只顧管理方便而過分地使用這一手段,必然會限制管理物件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容易脫離實際,助長主觀主義、官僚主義,甚至造成決策失誤。

二是運用行政手段管理主體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管理雙方不存在利益關係,過分強調和依賴行政手段,不利於市場經濟發展。因此,行政手段在運用過程中,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1.行政手段的運用,必須建立在尊重客觀規律的基礎上。只有充分尊重客觀規律,真正地按照客觀規律的要求辦事,才能減少和避免主賀帶纖觀主義的產生,才能增強行政手段運用的科學性和合理性。

2.行政禪仿手段的運用,必須建立在民主集中制的基礎上,只有充分發揚民主,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才能減少和避免官僚主義的產生,減少和避免重大決策的失誤。

3,行政手段要與其他手段,如經濟手段、法律手段等綜合運用,才能相互配套.取長補短,充分發揮其白身的優越性。

二、法律手段。

一)法律手段的含義和特點。

法律手段是指,國家權力機關行枝和行政機關通過制定法律規範檔案,並依據其調整和規範行政管理中所發生的行政一社會關係和各類活動,以使管理目標順利。

城市規劃內容

3樓:劉建

法律分析:1、城市御彎、鎮的發展佈局,功能分割槽,用地佈局,綜合交通體系,禁止、限制和適宜建設的地域範圍,各類專項規劃等。

2、 規劃區範圍、規劃區內建設用地規模、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農田和綠化用地、環境保護、自然與歷史文化遺產保護以及防災減災等內容,應當作為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的強制性內容。

3、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的規劃期限一般為二十年。城市總體規劃還應當對城市更長遠的發展作出**性安排。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 第十七條 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的內容應當包括:城市、鎮的發展佈局,功能分割槽,用地佈局,綜合交通體系,禁止、限制和適宜建設的地域範鎮賀悶圍,各類專項規劃等。

規劃區範圍、規劃區內建設用地規模、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農田和綠化用地、環境保護、自然與拍正歷史文化遺產保護以及防災減災等內容,應當作為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的強制性內容。 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的規劃期限一般為二十年。城市總體規劃還應當對城市更長遠的發展作出**性安排。

城市規劃管理的原則城市規劃的基本原則

1 法制化原則 對於城市規劃區的土地利用和各項建設活動,都要嚴格依照 城市規劃法 的有關規定進行規劃管理。也就是要以經過批准的城市規劃和有關的城市規劃管理法則為依據,防止和抵制以言代法,以權代法的行為,對一切違背城市規劃和有關城市規劃管理法則的違法行為,都要依法追究當事人應負的法律責任。充分運用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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