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coco哦寶
僱主責任險可以賠償廁所摔傷,屬於工傷,可以報僱主責任險。但是一般來說,發生事故的時間必須是你的下班時間段,而且你回家的路線為通常路線。否則,認定工傷有一定的困難。
2樓:慕桖如風
關於工傷認定,許多人有疑問,在工作場所受的傷,都是工傷嗎?不在工作時間內受傷,就都不能算工傷嗎?
今天通過幾個例子,我們來了解一下什麼是工傷認定:
1.小王和小李在上班時間,因為私事發生口角,在辦公室扭打在一起,導致兩人均受傷,可以認定為工傷嗎?
答:不可以。雖然小王和小李是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受傷,但因為私事鬥毆,不屬於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所以不能認定為工傷。
2.下班點剛過,老王在庫房清點貨物時,不慎被掉落下來的貨物砸傷,可以認定為工傷嗎?
答:可以。雖然老王受傷時不在工作時間內,但是在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所以可以認定為工傷。
3.小趙被領導指派去開車接人,從辦公室走到停車場時摔倒受傷,可以認定為工傷嗎?
答:可以。小趙在工作時間內,受到領導指派,滿足在工作時間內和因工作原因受傷。同時,在來往兩個工作場所的合理路線內,也應認定為工作場所,所以可以認定為工傷。
僱主責任險上下班路上摔傷可以賠嗎?
3樓:崔靜
法律分析: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傭關係以外的第三人造成僱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僱主承擔賠償責任。
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答桐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清念坦位。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高耐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平安保險的僱主責任險怎麼樣?
保險業早就出現了,但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早期,大多數人對保險非常牴觸。僱主責任險一般由物流公司老闆為司機購買。保險的主要目的是確保僱員在受僱期間因被保險人的工作而發生事故時,能夠遵守保險單中規定的賠償規定。我們的思想越來越進步和開放。我們對保險產品也有一定的瞭解,知道它的重要性。所以現在越來越多的人...
車上人員需要買責任險嗎,車上人員責任險,需要買嗎?
車上人員責任險,有需要可以購買。車上人員責任險算是車輛商業險的主要保險,它主要功能是賠償車輛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車內人員的 的保險。車上人員責任險,即車上座位險,是即車上人員責任險中的乘客部分,指的是被保險人允許的合格駕駛員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保險事故,致使車內乘客人身 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賠償責...
僱主責任險怎麼買?乙個人一年多少錢?可以交乙個人嗎?
您好!僱主責任險。是公司給員工投保的,一般有起保人數,人或者人或者人不等,看具體的工種而定。如果是隻給乙個工人投保的話,那可以考慮一般的意外險。僱主責任險是以企業主名義購買的商業保險,具體保費要看企業性質 保額以及保障內容來看。事實上,我認為關於性關係最麻煩的事情是沒有正確的答案。鮮笆延昧拍研黨邪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