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申請傷殘鑑定要多久的時間呢?

2023-05-10 23:05:15 字數 2121 閱讀 7991

1樓:丁亭晚史姬

1.勞動局在接受工傷認定申請表後,30個工作日內下達工傷認定書;效率高的地方半個月就可以下來了;

2.工傷鑑定是勞動局接受到工傷鑑定申請表後,囑咐你在指定時間到指定醫院進行傷殘鑑定,鑑定結論在60個工作日內下達,至少要30天以後才會出鑑定結論書;

3.工傷鑑定是幾個月的鑑定人員集中一次鑑定,每年只有那麼幾次;

4.如果你下月初就能鑑定到,運氣不錯了;如果鑑定時間剛過你去申請,那麼等上個月吧;

2樓:龍煙荀申

杭州張律師:

如果是勞動關係中的工傷,應先向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保障部門申請工傷認定,認定是工傷後憑工傷認定書才可向勞動能力鑑定機構申請工傷傷殘鑑定。

工傷認定應在正式受理後兩個月內作出。作出認定並申請鑑定後的兩個月內勞動能力鑑定機構作出具體等級。

如果是勞務僱傭關係中的因工受傷,如果有內固定物應先取出內固定物,後由律師事務所委託鑑定機構進行傷殘鑑定。

工傷傷殘鑑定需要多長時間

3樓:張娣

法律分析:工傷後六十日內做傷殘鑑定。工傷認定下來就可以直接去做傷殘鑑定,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如果用人單位要行政複議,傷殘鑑定會暫時中止的。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六條 申請鑑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工傷傷殘鑑定需要多長時間

4樓:姜超律師

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五條。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後,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鑑定意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鑑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委託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

工傷傷殘鑑定需要多長時間

工傷傷殘鑑定需要多長時間?

5樓:情感導師陳欣

工傷傷殘鑑定的時間需要15個工作日,但是根據具體情況,有時會比較長,也有可能比較短。因此,具體的時間還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定。

6樓:網友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對於工傷傷殘鑑定標準就是對工傷勞動者勞動能力鑑定的標準,是需要權威鑑定機構根據《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進行鑑定的,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詳細鑑定標準請參考《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全文。

於202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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