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辭退如何補償,公司辭退員工應該如何補償?

2022-10-20 12:13:06 字數 5017 閱讀 4369

1樓:律圖網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2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標準是工作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照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工作期間,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所以公司應當支付你5個半月或者六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3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五個月工資。

1、你是否簽訂了勞動合同?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08年2月到現在按照雙倍工資給你。加上前面你工作的年數,每一年另補償一個月工資,未提前一個月通知你,再補償一個月通知金;

2、如果簽訂了勞動合同,你沒有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可以要求按照雙倍補償給你;另外加一個月的通知金;

3、剛才看了你的補充,不屬於未籤合同的那種,因為你簽過合同;

4、既然已經通知你下崗,也就是說被辭退,你可以要求開辭退的證明(估計不會開),保留你以前的工資單、上崗證等證據;如果開給你離職證明(上面必須寫明離職時間,合同簽訂情況,是否辭退),你把相關證據收集好,到當地人事勞動局仲裁部門請求仲裁,不交費的;

4、勞動總裁部門肯定會受理。沒事的,肯定會贏,再怎麼偏袒企業都沒用。

因為今年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屬於順延一年時間,合同期間辭退你,你工作五年多,五年補償5個月工資,「多」超過六個月加一個月補償金,不到六個月補償半個月工資,再加一個月的通知金。

公司辭退員工應該如何補償?

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公司開除員工,應按以下標準進行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如果是有以下的情形的,公司開除員工不需要補償或賠償: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在員工沒有嚴重違法公司的規章制度等法定情形下,如果和員工協商一致的情況下,企業辭退員工是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標準為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5樓:匿名使用者

1、用人單位解除與你的勞動關係分以下三種情況,你自己對照下屬於哪種情況,應該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而沒有支付給你的,可以在1年內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關係,沒有任何理由,也沒有支付任何經濟補償的,你沒有過錯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規定的情形,可以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為屬於《勞動合同法》87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你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個月的本人工資。

3、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規定情形與你解除勞動關係的,其中符合《勞動合同法》46條規定的,應該支付你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個月本人工資。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0條,並且沒有提前1個月通知你的還應多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

4、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的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關係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這需要用人單位舉證並且書面通知你解除勞動關係。

6樓:百度文庫精選

內容來自使用者:三一教學考試

7樓:文開齊律師團隊

用人單位無故辭退勞動者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按照每做滿一年支付2個月的工資作為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8樓:深圳張勇律師

員工離開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規定,補償或賠償是不一樣的,具體可以參考下面觀點:

若公司無合法理由辭退員工,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作為賠償金。以員工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工資標準,是全部工資的平均。

若公司有拖欠工資或剋扣工資或單方面調你的工作崗位或降低你的工資等違法原因,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離職或確實是生產經營困難等原因解除,是有補償的, 每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若公司有少發或不發加班工資的情況,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離職或確實是生產經營困難等原因解除,是有補償的,每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公司若不提供勞動條件,變相調崗,你也可以以此被迫提出離職,要求公司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個月的工資。

同時你可以要求公司結清全部工資

若公司與你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應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作為補償金。

若員工主動提出離職,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無論工作了多少年或簽訂的是什麼樣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規定:經濟補償金的發放,每工作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滿6個月不足一年的按一年算,不足6個月的,補償半個月工資。

是過去12個月全部工資的平均。違法解除賠償金的標準則是按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

有以下情形,公司解除是合法的,不用賠償。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9樓:中顧法律網推薦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10樓:律圖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11樓:今天wj心情不錯

如果在你勞動合同期滿後,直到現在這段時間單位一直為你繳納著社會保險,那麼即構成事實勞動關係,如果單位沒有提前一個月提出與你解除合同,那麼單位需要支付你的經濟補償金包含一個月工資的補償外加四年工齡的補償即四個月工資補償,總計五個月工資補償。

12樓:法律快車

勞動法: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13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等。

縱橫法律網 曾金峰律師

14樓:

公司辭退你,在辦離職手續時不要填自己離職,要填公司辭退。寫清楚原因。公司辭退你,你工作滿一年要補償你一個月工資,滿2年補償2個月工資,以此類推。

不滿一年補償半月工資,超過半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如果公司辭退你,又不補償你,可以去勞動局仲裁投訴。

記住不要填自己離職,自己離職是沒有補償的。

犯錯被辭退,如何補償?

15樓:華律網

根據員工犯錯誤的程度,單位辭退員工的後果是不一樣的。如果員工犯了一般性的錯誤,並未嚴重違反法律規定及勞動規章制度的規定,單位辭退員工則可能是違法的,這種情況下員工不僅可以拿回剩下的工資,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如果員工犯的錯誤已嚴重違反法律規定及勞動規章制度的規定,那麼單位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合法解除勞動合同,這種情況下單位是不需要進行賠償的,反而單位可以要求員工賠償因重大錯誤給公司造成的嚴重損失。但,按照勞動合同法按勞分配的原則,員工只要提供了勞動,單位就應當支付相應勞動報酬,所以即使在這種情況下,也並不應當影響勞動報酬的發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公司辭退員工,補償,公司辭退員工補償標準

按照法律規定支付補償金。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 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 用人單位...

公司辭退員工補償標準,有關公司辭退員工補償標準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如果員工沒有出現以下幾種情況,公司辭退員工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需對員工進行雙倍經濟補償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二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

公司辭退賠償,公司辭退員工補償標準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勞動者被用人單位違法辭退的,可以依法主張以下權利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 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