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今年32歲在一家公司做機器維修已經9年了,想辭職

2022-10-12 16:09:57 字數 4150 閱讀 1023

1樓:蔡讓成

座標杭州,一年保底十幾萬是有的,辛苦加加班多做點專案上20w也是正常,但我實在是不想幹這份工作了,想做自己喜歡的事情開攝影工作室,現在的工作氛圍也一般般,和同事關係也一般,想到要一輩子都幹這份工作,實在是覺得人生沒意思,說的矯情點,感覺自己就在枯萎,有時候也會調整心態努力工作,但堅持不了多久。

工資也不差,是不是我太作?要怎麼調整心態,調整了好幾年了,仍然動不動就會煩躁,其實早在好幾年前就想辭職和朋友一起做攝影,那時候家裡是死活不讓鬧了很久,因為工作也是託關係找的,我大概幹了一年多的時候提出不想幹了,我媽要死要活的。後來我消停了幾年,現在還是感覺十分難熬。。。

現在工作上有種給錢我也不想幹的無奈感,不是踢一腳滾一步,踢一腳我也不想滾而且踢的我很煩躁。

都說拿愛好當工作也是不長久,但就目前來看我還是很喜歡拍照的,拍照這件事情不說自己多用心,也堅持了很多年。去年正式開始接拍小孩,今後的目標是想做婚紗旅拍,自己也是喜歡旅行

2樓:

現在的工作還有沒有發展的空間啊

要是有的話

那就往上整一整

銷售的工作

最大的優點就是鍛鍊人

厲害的話,掙錢也快

但是缺點也就是你媳婦說的

跟客戶打交道,各種酒局,飯局免不了

也有做的很好的,可以少喝酒的

看看做哪行銷售

有適合的話,多跟媳婦談談

建議出去鍛鍊鍛鍊

3樓:匿名使用者

身體不允許,但你想嘗試,這是你們男人的想法,但是你老婆也有她的顧慮,畢竟你是他老公,如果嘗試了還沒之前的工作好,該怎麼辦呢?你要是喝壞了身體,她又該怎麼辦呢?

所以在嘗試新事物的同時,建議多考慮一下身邊的人。

祝你闔家安康,共勉。

4樓:匿名使用者

嗨,哥們兒, 首先說你一下哈,

你進誤區了,

第一個,你的崗位工種,與銷售不同,

說句實在話,我認為你現在的維修工作,做的還可以在好一點,這就需要你在努力,

同樣,老闆看到你的付出,也會在薪酬方面給你上調的,雖然銷售是掙得多點,但說句實在話,你不適合,依據你的性格,就可以判斷,所以,

還是踏實一點,老師一點,兢兢業業沒啥不好,相信你會變得更好,加油,

最後,奉勸,不要輕言嘗試,32,不小了,穩重求升才是真理!!!

5樓:匿名使用者

辭職可以

你找好下家就可以了

6樓:悠悠小生呦呵

自己的決定,你想好了就去做。

在一家公司工作9年了,現在想辭職,公司有沒有補償,有那些補償。 30

7樓:

主動離職,沒有補償金,除非單位有過錯,如剋扣工資、不辦保險、不按時支付工資,勞動保護條件不足等,有這些過錯你可以以此為理由要求終止勞動關係,這樣才會有補償金的

8樓:水6元

勞動者單方主動向公司書面要求辭職,根據《勞動法》第28、31條規定,公司是不支付經濟補償金給勞動者的。

第28條 用人單位依據本法第24條、第26條、第27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第31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9樓:匿名使用者

用人單位沒有違規違法情況下。勞動者自願辭職。用人單位可以不用給予經濟補償

我在一家公司做了10年,現在想離職。

10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已經決定離開了,就按公司的辭職流程走就好了,當你已經提出離職的那一刻,你的老闆已經不會再把重要的事情交給你,這與人品沒有關係,自己又沒有做什麼對不起公司和有損同事利益的事情,如果的老闆這樣對待你離職的話,說明他這個人也不怎麼樣。

11樓:匿名使用者

這些讓你等一年半年的就是無聊

趕緊離開,明顯沒有重要事情作,只是管理銜接問題。

12樓:

部門經理接觸的東西 應該不少。

跳槽也是很正常的事。

不過不得不想想自己後半生的規劃。

那麼,你在那裡工作了10年得到了什麼?

10年裡,人脈和經營方式掌握了嗎?

10年裡,資源和渠道掌握了嗎?

有沒把握就算沒有這個老闆,你也能搞到資源自己做個專案?而不是依附?

把這些屢清再離職,個人覺得更好

13樓: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規定: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你近期可以查一查有關勞動法相關的資料,和老闆好好溝通一下,正常離職按程式走,是勞動者的權利,沒什麼不負責任一說的,擅自離職不打招呼未完成工作職責才叫不負責任。公司不讓走,公司違法,公司需配合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實質損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勞動者賠償。

但不讓走,不給辦理辭職手續,勞動者可以投訴到勞動局監察大隊,由監察大隊責令單位改正;監察大隊協調不成,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仲裁決議下來後公司拒不執行,勞動者可以起訴到人民法院。辭職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單位,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通知單位。離職當天,公司需結清勞動者工資,並辦好離職手續。

我在一個公司幹了9年,現在公司想讓我自己辭職走人,便非要給我調動工作崗位。而工作崗位是從成品倉庫調

14樓:麥萌

走就走唄,現在這個社會就是這樣

15樓:熊凌青

沒必要了,就算你不辭職也沒什麼意思了

我在該公司工作9年了.現在要辭職有補助嗎?

16樓:禪心布衣

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辭職)分三種情況:

一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試用期3天)通知用人單位,不用單位批准。但用人單位不承擔經濟補償;

二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單位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三是,勞動者沒有任何依據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但不給經濟補償金,還可依據第九十條的規定,給單位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

我在一家公司做了12年,想離職。

17樓:匿名使用者

想法是對的,而且我個人認為你兩個老闆說了都是客套話,太虛了,根本目的還是不想放你走,畢竟你一走,這個位置可能沒人能勝任,我認為你可以提出加薪的申請

18樓:

你要清楚地知道一點,如果你主動離職是沒有勞動補償金的。

19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老闆的第一個說法不成立,這個不需要討論。

他的第二個說法,也是你的糾結所在對吧。

插入一個小問題,你在一個單位工作了12年,身邊竟然沒有一個可以替代你的人,應該反思一下你培養下屬的能力。

繼續說,你選擇離職,如果我理解的沒錯的話,應該是目前的環境制約了你的上升空間。

如果是這樣,此事宜早不宜遲。工作上交接,一個月足夠了。

20樓:帶刺的玫瑰

我在一家公司做了12年,公司可以辭退我嗎

21樓:v微

這個需要你自己考慮清楚的,畢竟不在其位不謀其政,我們都不清楚你現在的境地,最後是先和老闆溝通好,另外如果實在下定決心,那麼就要開始留意新的工作。

畢業後在一個小公司工作了9年,領導對我還不錯,但有點厭倦了工作,我這時候辭職好嗎?

22樓:牛肉粉滷蛋

九年,按道理來說你已經是高層了,你說領導對你信任,那給你專案做沒有

23樓:汝悟才感謝

親.什麼工作

到一定的時

間期都會產

生厭倦感這

是很正常的

做得好好的

沒必要去辭

職`你要知道

有一份穩定的

工作不容易找

今年32了,單身,大專學歷,在一家公司做管理,工資8000左

邊做邊找,抄有什麼壓力別放在bai心裡,會在智聯上跟大家du 分享。來自職zhiq使用者 mark 中場休息 我在dao老家長春找工作呢,因為認識一個在北京工作的男朋友,年前一心想年後去北京找工作呢,可我也32了,一直做文職工作,沒什麼技術,大專學歷,怕去了也很難,但在長春現在也不好找工作,心裡很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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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不多了,有貓膩的話就是私下解決了,連判都不會。其實沒必要,直接和人傢俬下解決蠻好的,錢多一點,還不會擔心人家出來後怎麼的。不是什麼重大危害社會的犯罪,應該沒貓膩,有貓膩的話都直接緩刑了,不用坐牢了,所以還是正常的。你這是最公平的詮釋了法律,要是趕我們這裡,一分錢都沒有 刑法 對尋釁滋事罪規定了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