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付貨款給公司法人後,該公司業務員發貨是否可以抵扣貨款

2022-10-07 07:42:14 字數 1490 閱讀 6721

1樓:河邊硬石

你說的這個問題,屬於商品交易的結算和債權債務問題。

我的看法如下——

1、案情綜述。

我仔細看了你的描述,案情應該是:你們公司的**商公司法定代表人與你們公司的老闆(大約是公司股東)商定,給**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個人賬戶轉款10萬元,雙方口頭約定所收款項為預付貨款;但隨後該**商法定代表人玩失蹤;接下來,你們公司老闆聯絡到**商的業務員,讓業務員發貨,你們公司收貨後,你們扣老闆支付給**商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下10萬元,將餘款打給業務員個人。現在業務員要求你們公司支付這10萬元,如果你們不支付,他就要起訴你們公司。

2、案情分析

(1)你們公司扣下10萬元是否恰當??

你們公司的老闆從個人卡轉給**商公司法定代表人個人賬戶10萬元,雖然雙方口頭約定,老闆支付的款項,作為預付款,但是,存在以下三點瑕疵:

第一、口頭約定,難以查證;

第二、個人轉款、個人收款,與公司何干??

第三、事後沒有補救措施,何以為證??

因此,老闆轉款事項難以界定為公司對公司的行為,其債權債務難以界定為公司之間的債權和債務。

(2)業務員是否可以起訴你們公司??

業務員將貨物送到你們公司,公司也收下了,但是你們將款項扣除10萬元之後,餘款轉給業務員,這個事項有兩點不妥:

第一、公司收貨,抵扣個人債務,法律關係混亂;

第二、餘款轉給業務員個人,交易物件不清,付款不明;

現在業務員要求公司付款,公司是有付款義務的,應當付款。如果你們不付款,那麼,業務員是否可以起訴你們公司呢??我認為:

第一、業務員的銷售行為是公司行為,不是個人行為;

第二、個人代表公司銷售涉及的交易糾紛的,不能以個人名義起訴交易主體的另一方。這個屬於訴訟主體的不適格。

第三、如果起訴,只能是**商的公司起訴收貨的公司。

(3)問題如何解決??

我認為,這個問題應當這樣解決:

第一、與對方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協商解決債權債務問題,只要履行手續即可;這個事情,畢竟你們善意在先。

第二、如果協商不成,或者對方不予配合,拒絕協商,那就支付對方公司10萬元的貨款;

第三、付款之後,讓公司老闆以個人名義起訴對方的法定代表人,要求其歸還10萬;

上述看法,供你參考。

2樓:匿名使用者

遇到老賴,只能這樣,保留好證據。他就是嚇唬你們,打官司他們也不一定能贏。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業務員多年來挪用公司貨款幾百萬,請問他應該付什麼樣的責任?企業法人付什麼責?

3樓:戚廣利

涉嫌挪用資金罪,應當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企業法人主要是領導責任。

公司涉嫌非吸案,老闆法人被判刑後,監察院會不會繼續再追究業務員的責任?

4樓:xu忘不掉過去

只要朋友有證據能夠證明,自己跟公司的這起涉嫌非吸案沒有任何關係。我相信其他的人也不會誣陷你的,法院當然也不會再追究你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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