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破裂,丈夫不願離婚,該如何單方起訴

2022-08-21 14:02:21 字數 5852 閱讀 1893

1樓:南風

夫妻感情破裂,一方可以單獨申請離婚。方法步驟是:持個人離婚申請訴狀(三份),身份證原件和影印件,到你所在轄區法院申請法院判決離婚,訴訟費50元左右,法院收到你的訴訟後,在半年內會做出調解或判決。

另外雙方也可到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手續,前提條件是雙方都同意離婚,一方不同意,另一方就沒法去辦理。所以向法院遞交離婚訴狀是最快最好的辦法。

2樓:

單方起訴的話,你可以從現在和丈夫分居,兩年後起訴,這是一方面,第二就是找律師以夫妻感情不合為由起訴他,

3樓:

不需要起訴,事實證明你因感情不和,長達幾年時間沒有和他一起生活或過夫妻生活的事,是可以無條件辦理離婚手續的!

4樓:無知初心丶

申請分居離婚,2年不同居,法院直接判離婚

5樓:

等待分居時間達到三年

法院自行判離婚

6樓:匿名使用者

分居兩年就可以離婚了

7樓:雲裡霧裡完善

向法院起訴,具體請律師

8樓:凌瞳

能不離儘量不離吧,畢竟夫妻本是同林鳥吶

9樓:愛做史萊姆的四葉草

分居6個月以上向法院起訴

夫妻感情破裂,男方不願離婚,怎麼起訴離婚

10樓:淮南程律師

你好,離婚可以選擇以下一種方式: 1、協議離婚,雙方協商後,憑雙方的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願離婚,並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2、一方不同意離婚或簽了離婚協議後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訴訟離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一審一般3—6個月,二審一般3個月。

如果法院第一次判決不離的話,六個月之後可以重新起訴,第二次起訴法院一般情況下認定為確實感情破裂無法挽回才起訴第二次的,實踐中第二次起訴離婚一般都會判決解除婚姻關係。孩子由誰撫養這得看哪一方的撫養對孩子的成長更有利,法院確定撫養權時會綜合考慮孩子現在的生活狀態、雙方的工作收入以及其他因素等,一般兩週歲以下的孩子由女方撫養,十週歲以上的還要聽取孩子的意見。一方撫養孩子,另一方支付撫養費,一般為月收入的20%—30%; 財產,一般一人一半這樣來分割。

根據《婚姻法》第47條:「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法》第四十條: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因此,如果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因一方過錯而離婚,夫妻共同財產應平均分割,並不存在過錯方應少分或不分的規定,但無過錯方可以向過錯方要求損害賠償,當然了,一方自願放棄夫妻共同財產的份額,法律也並不禁止和干涉。

一般情況法院判決離婚的唯一標準就是夫妻感情已經破裂,如果有一方堅決不同意離婚,那麼法院一般第一次都不會輕易判離,但是法定情形的除外: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規定「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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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樓:匿名使用者

那麼你寫起訴狀離婚就行

12樓:無聊答答題

向基層人民法院起訴。

夫妻感情破裂的,可以單方面起訴離婚嗎

13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如果雙方無法協議離婚,那麼想離婚的一方有權利單方面進行起訴。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其次,法院是否立案,要根據當事人是否符合起訴條件去確定。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再次,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規定,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14樓:

為啥有這麼多離婚的?有什麼不能解決的?唉

我對丈夫已經沒有感情,但是我丈夫不同意離婚,如果握起訴能勝訴嗎 30

15樓:拂塵看靜

要有理由,你先離開家庭,分居個半年,然後可以以感情破裂為由來起訴,起訴幾次就離掉了,就是賠錢的問題。直接起訴感情破裂,說出來法官很難相信的。

16樓:度度大王

法院先要看你們的感情是否破裂

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係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的。

2.婚前缺乏瞭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2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又分居滿1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通姦、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10.一方好逸惡勞、有吸毒、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詢確無下落的。

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4.一方有家庭暴力行為的。

15.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1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有下列情況的話,勝訴的可能性比較大!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的,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的。

  2.婚前缺乏瞭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三年(與現行婚姻法32條規定的二年衝突,適用婚姻法),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又分居滿一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通姦、非法同居(與現行婚姻法32條規定衝突,適用婚姻法),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與現行婚姻法32條規定衝突,屬於應准予離婚的情形)。   10.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與現行婚姻法32條規定衝突,適用婚姻法),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詢確無下落的。   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與現行婚姻法32條規定衝突,適用婚姻法)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18樓:匿名使用者

為什麼不同意?為錢為房子,還是為著感情??

我比你慘,我老公都躲起來了

19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離婚的前提條件就是你們之間沒有感情,法院能給判

20樓:開心每一天額

你要有足夠的理由,在者你和對方分居達到半年

21樓:九二鹹臨

估計你們是生活在一起的,也沒有其他矛盾,就有些家庭小糾紛,加上你多老公沒有感情了,這種離婚第一次一般法院不會判離的,如果第一次判不離,等幾個月,大概六個月,再起訴離婚,勝訴的把握就大了。

22樓:

如果不是家庭暴力,單方無理由離婚不太容易,估計法院會調解的。建議你問問這方面的專業律師。

23樓:90後o情郎大叔

有! 但是你還是要想清楚!

夫妻感情破裂,起訴離婚

24樓:兩性心語錄

有孩子的情況下就得慎重

25樓:匿名使用者

主要是家暴的證據,病歷等。

夫妻感情破裂,單方起訴多久能離婚

26樓:訟師mr.柳

如果涉及訴訟,需要考慮法院的審限問題,一審過程中簡易程式審限是3個月,普通程式原則上是6個月的審限,如果涉及二審程式,時間還會更長。

我們結婚5年我要離婚丈夫不離我該怎麼起訴

27樓:夏陽雨露

走到一起不容易,什麼事讓你非要走離婚這條路呀

28樓:匿名使用者

直接向法院起訴,以夫妻感情破裂為由起訴離婚,如果有分居超過2年的記錄,可以單方起訴離婚的。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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