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後認定書下來後,棄車逃逸,但是派出所遲遲不給處理怎麼辦

2022-07-01 03:56:35 字數 958 閱讀 8602

1樓:帝國づ月長石

交通事故如果雙方已經經過交警認定責任的話,就不構成交通肇事逃逸肇事方放棄車輛拒絕處理的,屬於一般民事糾紛,一般不構成犯罪公安機關確實無權處理,因為對方尚未構成違法犯罪行為舉個案例來說:a某騎摩托車不小心撞到行人b,造成b受傷住院,交警部門認定a全責,a和對方家屬也在責任認定書上簽字確認了。a只有交強險,擔心賠不起,而a本人系外來務工人員,本地無資產,於是a連夜把銀行卡資金取空,然後搭別人的車逃離本地,摩托車被扣在交警隊也不要了。

像這種情況下,a的行為構成交通肇事,屬於侵權行為,b及其親屬有權要求a進行賠償。

這種事情最終需要通過法院訴訟來解決,因為依據道交法,侵權責任法規定,一般交通肇事屬於侵權,侵權方有義務賠償受害人損失。侵權人故意躲避拒絕處理的,受害人家屬可以依法起訴對方,要求其賠償。如找不到對方,可以進行公告送達傳票。

一旦判決確定,就可以要求法院對其財產進行執行。無財產執行的,可以將其列為老賴,由法院進行處理,嚴重的可能構成拒執罪。

注意,像這種已經定責,扣車的案件,一般不構成違法犯罪,派出所並沒有權力直接處理或抓人,最終談不攏或者對方避而不談的,還是需要通過訴訟解決。

2樓:棋穆

這不是肇事逃逸歸派出所換嗎

發生了交通事故,雙方協議好了,交警還是不放車,說是棄車逃逸。怎麼辦?

3樓:匿名使用者

協議的只是民事賠償問題

行政違法行為由交警部門處理

4樓:匿名使用者

事故發生後,交警扣押了車輛,但事故的雙方就事故中的賠償和責任劃分問題達

內成了一致意見,交警就應該容出具簡易程式的事故責任認定書。那麼交警就無權再繼續扣押車輛了,應該在下達責任認定書的同時就放車,但這種情況只適合一般的交通事故,就是沒有人員受重傷或者死亡的,要是喲重大**的,還是不能放車,要對車輛做出鑑定後才能放車。最後還有追究肇事司機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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