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壓在銀行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況下老公再次去貸款是不是屬於

2022-04-10 09:43:51 字數 3905 閱讀 1956

1樓:慶帥考研老師

你們用房產證辦理了抵押貸款,房產證押在銀行那裡,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況下,你老公再次辦理貸款了,屬於二次抵押貸款,那麼你作為老婆,可以跟老公協商,在這種情況下並不違法,畢竟是你們夫妻雙方的事情,可以協商處理。

二次抵押貸款

當我們的房子正在貸款中,還沒有還清債務又急需用錢的時候,該怎麼辦?找親朋好友借錢不一定能借到足夠的資金,這時候不妨考慮房屋二次抵押貸款。很多人都會誤解貸款中的房子就不能再次進行貸款,其實是可以的。

我就來告訴你房屋二次抵押怎麼辦理。

一、房屋二次抵押貸款條件

1、借款人無欠息行為,收入穩定且信用良好;

2、借款人有按期償還借款本息的能力,並已按期償還本息兩年以上;

3、用於個人房屋二次抵押貸款的房屋必須是現房;

4、房屋抵押登記已辦妥,且辦理銀行是房屋的抵押權人;

5、房屋已辦理保險,且保險單正本由銀行執管;

6、用於二次抵押貸款的房屋應為市場發展較大的住房和商業用房。

二、房屋二次抵押貸款額度

貸款額度的計算方式為:貸款額度=房屋價值*抵押率-原貸款的本金餘額。

其中,房屋價值是將房屋的原購買價和二次抵押時的評估價相比較後,以這兩者中的較低者為準。自住型房產二次抵押的抵押率高不超過70%,而商業用房二次貸款的抵押率高不超過50%。

三、房屋二次抵押貸款利率

二次抵押貸款的貸款利率是在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檔次商業貸款利率的基礎上浮動。此外,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的,若遇法定利率調整,則按原合同利率計息;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若遇法定利率調整,則於次年1月1日開始執行新的利率。

四、貸款方式

二次抵押貸款

如果你名下有按揭房,且已還款一段時間,那麼可以在同一家銀行辦理貸款,這種貸款方式就是我們常說的「二次抵押」。以成都農商行為例,如果借款人在該行辦理了住房按揭貸款,且已經償還貸款一段時間,在房產有剩餘價值的情況下,可以在該行辦理二次抵押,抵押率最高可達90%。

2樓:度小滿有錢花

您好,如果急用錢,可以考慮通過貸款緩解壓力,同時也要量力而行。現在申請貸款的方式很多,您可以通過抵押申請銀行貸款,更方便的方式是申請個人信用貸款,建議您選擇正規平臺,保障您的個人利益及資訊保安。

在丈夫不知情的情況下妻子把房產抵押給典當行,典當行在沒有經過丈夫同意的情況下違規放貸怎樣定罪?

3樓:大明

具體情況不明不好講,不過,不存在什麼違法犯罪問題,僅僅是民事糾紛而已,一是要看此房產是不是共同財產,二是要看典當行是否知情或有惡意且有證據證明,等等,一兩句話講不清楚,必要時聯絡當地專業律師詳談幫助。

4樓:胖嘟嘟的豬

如果房產是他倆的名字,

是共同財產的話

妻子這樣做是不對的

首先得看這個放貸公司是否正規

正規的基本不會同意

如果是正規的就是可以說是疏忽大意

也不會定什麼罪。

也就是罰款罷了

什麼罪就不知道了

首先妻子也是不對的

然後是放貸公司

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只有購房合同,還未領到房產證,是不能典當的。

房產典當是指房產所有者在以其所擁有的具有完全所有權的房產作抵押向典當行借款,並在約定的時間內付清本息,贖回房產的一種融資行為。典當人並不需要將房產移交典當行佔有,而僅僅是限制其產權轉移,將其作為清償本息的財產擔保,房產仍歸原產權人使用。

房產典當的過程包括驗證、看房、估價、簽署合同、辦理公證、辦理抵押登記、發放貸款、償還本息、登出登記等環節。典當人到典當行抵押房產,只要證明房產是全款房,並且將房產證、購房合同、購房發票、夫婦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等相應的材料、證明完整地交給典當行稽核並保管,由典當行實地看房並由雙方協商確定典當**後,簽署房產典當貸款合同和房產抵押合同,辦理公證,在完成抵押登記手續並拿到各項權證後,典當行即可向典當人發放房產典當貸款,相對於銀行,貸款門檻低、審批速度快、辦理效率高,是中小企業及個人解決資金週轉燃眉之急的有效途徑,十分便捷。

在雙方夫妻關係存在時,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況下貸款並且擅自把另一方名字填上,屬於共同債務嗎?

6樓:戚廣利

在雙方夫妻關係存在時,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況下貸款並且擅自把另一方名字填上,只要是夫妻關係,貸款用於家庭生活或者建設就屬於共同債務。

妻子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和丈夫在貸款銀行簽字承擔責任嗎?

7樓:

您說的這種情況,很難說明不知情,首先是夫妻之間的事情難說不知情,再次在貸款各種手續上面簽字,都是可以看得到是要做什麼的,也是很難說不知情。所以說,用妻子不知情來做為理由拒絕承擔責任,恐怕很難能得到法院的支援的,因為這樣的情況,您真的很難舉證。

8樓:匿名使用者

不管是否知情 簽字後就代表同意 是共同債務

房產證可在夫妻雙方一方不知道的情況下進行抵押嗎

9樓:匿名使用者

1、房產證可在夫妻雙方一方不知道的情況下進行抵押嗎:不可能。房產證上有共有人名字的,如果進行抵押或其他原因的處置,必須得到所有共有人同意才有效,即使是夫妻共有房產、房產證上只有一方名字的,在另一方不知情、對方不知情的情況下進行了抵押或其他處置的,配偶的另一方也可以請求確認處置無效,協商不成可以起訴到法院解決。

2、你所說的房產證密碼保護:建議到房產所在地的房管局去諮詢,目前很少能辦理這項業務。

3、樓上回答有誤:夫妻共有房產,在配偶一方去世後,不是「自動由另一方繼繼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規定,應先分出一半給在世的一方,另一半才是死者的遺產,而且這一半成為遺產的房產也應由在世配偶、死者的子女、死者的父母共同繼承,而不是你所說的「自動由另一方繼承、也無需子女同意」。

夫妻一方在一方辦理貸款,在另一方不知情也沒有簽字,銀行就放款了,銀行是否違規

10樓:哪吒搞笑動漫

如果銀行未驗證貸款人的婚姻證明就放貸,屬於違規。

1、江門蓬江法院認為,認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債務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應以借款是否用於夫妻共同生活來判斷。

2、銀行工作人員表示,房貸牽扯到個人債務還是夫妻共同債務,單身和已婚必須釐清。財產是婚內財產還是婚外財產也需要嚴格區分。沒有了婚姻證明,讓當事人簽署宣告書是銀行規避責任的一種方式。

銀監會還未下發詳細的規定,「宣告書」暫時成為替代方案。

3、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下列債務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

(1)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於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4)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4、夫妻共同生活是夫妻共同債務的內在本質,是夫妻共同債務與夫或妻個人債務的根本區別,也是認定夫妻共同債務的唯一法定標準。因此,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應當立足於為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利益這一本質,從債務目的及用途著手分析認定是否為夫妻共同債務。

1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貸方違約,夫妻不需要共同負擔。

12樓:匿名使用者

銀行存在違規,另一方可向銀行申明不承擔此筆貨款責任。

13樓:劉

不知情一方,可以以自己沒有授權給配偶為由,拒絕承擔該筆債務。

辦理貸款,必須夫妻倆一起持有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收入情況證明,一起簽字辦理,才可以。一方來不了,需要這一方做一份授權委託書,需要公證,才有效。

銀行不存在違規,只是工作不夠嚴謹。

14樓:匿名使用者

從民法角度,不存在違規。只是銀行不夠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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