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婚規定房產證上補加夫妻另一方名字有效嗎

2021-03-03 20:25:40 字數 5120 閱讀 3691

1樓:匿名使用者

新婚姻法婚來後房產證上加名自字有用。如果產權登記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對房產就有產權份額。但有名字分割時並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

關於分割,有協議的從協議,沒有協議的,還需要綜合考慮各方對房產的貢獻等因素。

一、如果是婚前購房且沒有共同還貸部分,那麼在離婚時,如果房產證只有一方名字,那麼房產就屬於婚前個人財產,歸產權方所有;如果房產證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麼房產就屬於雙方共同財產,協議分割,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分割。

二、如果是婚前購房但存在共同還貸,但房產證只有一方名字時,根據婚姻法新司法解釋相關規定,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如果房產證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麼房產就屬於雙方共同財產,協議分割,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分割。

法律規定: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六條婚前或者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新婚姻法婚後房產證上加名字有用嗎

2樓:華律網

婚前房產加上女方名字是有效的,但需要走房產交易的程式,即通過二手房轉讓或者贈與的方式,這種情況下要交納契稅、個人所得稅、營業稅等稅費。辦理房產證加名手續,需要提供房產證、房子的市場指導價或評估報告和評估費用發票,買賣雙方身份證,購房發票,契稅證,網籤購房合**改房的時間以房本、收據、**公有住宅協議上的時間為準,此外還需提供戶口本、結婚證。另外,為了證明是購房人的唯一住宅,還需要房管部門出具無房證明。

房產加名的情形:

一、有房無貸1、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正本及影印件。2、去房屋所在地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3、費用:110 元手續費,明細如下:

80 元工本費、25 元地籍圖費、5 元貼花費,如順利 20 天后可拿到新的 房產證。

二、有房有貸1、先去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2、費用:除支付上述110 元手續費外, 如貸款是純公積金的,還需另外支付 100 元;如貸款是組合形式的(公積金+商業貸款),還需另外支付 200 元。

3、其他步驟同「有房無貸」。

3樓:匿名使用者

新婚姻法婚後房產證

上加名字有用。如果產權登記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對房產就有產權份額。但有名字分割時並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

關於分割,有協議的從協議,沒有協議的,還需要綜合考慮各方對房產的貢獻等因素。

一、如果是婚前購房且沒有共同還貸部分,那麼在離婚時,如果房產證只有一方名字,那麼房產就屬於婚前個人財產,歸產權方所有;如果房產證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麼房產就屬於雙方共同財產,協議分割,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分割。

二、如果是婚前購房但存在共同還貸,但房產證只有一方名字時,根據婚姻法新司法解釋相關規定,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如果房產證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麼房產就屬於雙方共同財產,協議分割,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分割。

法律規定: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六條婚前或者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4樓:辟世源湛

要想加名字就必須先公證,公證了當然是有法律效力的了。

5樓:雀壽武嘉悅

有用當時要看你在房產證上佔多少比例。就算房產證有你名字你只佔百分之1也沒用。最後你也只能拿到百分之1

6樓:鞠秀虢碧春

基本上沒什麼作用,只要一看出資比例,還是很難維權

7樓:蔡淼檢雄

婚後購置的房產其實加不加名字都一樣,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8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那套房子你沒有出一份錢的話加了名字的話也是沒有用的

9樓:保赫瀧簫笛

房產證有你的名字,你就是產權人,是必要的

10樓:蝸殼就是牛

加上名字當然有用,那是法律認可的,具有法律效力

11樓:伊卿惲淑華

當然有用啊,加名字也是受法律保護的

12樓:第攸苗軒

有用啊,起碼可以明確產權的歸屬

新《婚姻法》:在房產證上加名字到底管用嗎?

13樓:戚廣利

在房產證上加夫妻一方的名字管用。

按照法律規定,任何財產的所有權都可以是多個人共享的。也就是說,房屋的所有權人並不只能是一個,只要當事人願意,房屋的所有權人也可以是幾個人共同享有。因此,當事人在結婚後可以在房產證上加名字。

如果在結婚購買的房屋,那麼在婚姻存續期間新增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新增。如果在婚姻存續期間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就算是房產證上只寫一個人的名字也算是兩人的共同財產。

因此在婚姻期間,這類情況如需辦理房產證加名手續,只需攜帶結婚證、房屋兩證、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到房產交易中心「變更登記」視窗辦理即可。

婚後房產證加名不增收契稅。因此婚後加名分費用除開契稅即可。

最後需要提醒的是,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銀行抵押按揭期間,如果想要增加或者減少名字,實際是增加或者減少合同的當事人,實際是變更合同的主體,必須經過原有各方當事人的同意。所以,通常買賣合同備案後、產權證辦出前,或者按揭貸款付清前,除非對方同意,否則不能辦理名字的變更。

14樓:幻世萌

文/端巨集斌    有網友表示,新《婚姻法》是「樂了開發商,苦了丈母孃」。

不過我倒是覺得挺公平的,男方父母方給兒子買房,不管發生在婚前還是婚後,如果不做特殊約定就屬於男方個人財產,這個事情其實很合理,因為女方父母方給女兒買房,也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屬於女方個人財產,所以法律在這一點上是公平的。至於說苦了丈母孃,那就不對了,你憑什麼認為房子就應該是男方買呢?你為啥自己不出錢。

最近連續收到多封讀者來信,全都是諮詢新婚姻法司法解釋頒佈之後,是否應該將自己的名字寫到房產證上去,因為這是很多女性目前最關心的問題。這次就來談談:加不加名字到底能起多大作用呢?

    不少女性認為,如果將自己名字加到房產證上去,那麼到時候萬一離婚,可以分到更多。我只能說,這些人根本就沒仔細看法律原文,自己坐在那兒想當然呢!    讓我們來看一個比較極端的例子:

    話說張先生和王小姐結婚了。婚房是兩家人一起出資買的,總價100萬。但是張先生家裡出了90萬,王小姐家只出了10萬。

辦房產證的時候,王小姐希望將自己的名字加上,而張先生則很是大度,雖然他家出了總價的90%,但張先生為了表示誠意,堅持不寫自己的名字,所以房產證上只有王小姐的名字。過了沒幾年,由於種種原因,夫妻兩人感情破裂了,離婚的時候面臨財產分割。此時這套房子已經升值到了200萬。

那麼法官會如何判決呢?    法官的判決是:這套房不管登記在誰的名下,都應該認為是雙方父母出資按照比例共同擁有,也就是說,張家佔了90%的股份,王家佔了10%的股份,離婚的時候,張家可以得到180萬,王家則是20萬。

【可參照新婚姻法司法解釋第七條的相關規定】    這個思路就是合夥做生意的思路,倆家買房就按照出資比例來分配,跟你寫不寫名字是沒什麼關係的。女方如果只出10%,就算男方名字都不寫,到頭來還是10%的股份。所以呢,最好你能出到50%,這樣就是嚴格的對半分了。

其實買過房子的人早就知道,在房產證上是可以寫明份額比例的,比如男方父母給小夫妻倆買了房,那麼公公婆婆當然也可以要求將自己名字加到房產證上去,這樣一來房產證上就會有n個名字,然後註明每個人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好,現在你將自己名字加上去了,但是持有份額只有1%,這也沒啥意思是吧。如果你強烈要求公婆的名字不能上房產證,那麼人家會怎麼想?

    現在夫妻結婚,完全由一方承擔買房費用的很少,絕大多數都是雙方共同承擔,那麼就按照出資比例來決定份額。所以加不加名字其實意義不大,關鍵是看誰出的錢多。這對於那些就想「坐享其成」的女孩是當頭一棒啊,比如某女滿心歡喜嫁了個有房男,到頭來有房男移情別戀,兩人感情破裂,結果她不僅浪費了多年青春,還要淨身出戶!

這讓人情何以堪啊!

15樓:匿名使用者

管用,婚前買的房子,婚後加名字,就屬於共同財產

根據新婚姻法,婚後房產證上加名字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16樓:匿名使用者

屬於。婚後房屋加上對方的名字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房屋屬於不動產,不動產的所有權以不動產登記為準,無論是婚前的房屋或者是婚後的房屋,只要是夫妻兩個人的名字,就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是個人財產加上配偶的名字,屬於贈予行為,並且贈予已經完成。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規定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如果離婚時雙方對該財產處理達不成一致,法院很可能為判決房子屬於男方的個人財產,只是婚後共同還款部分及按照還款本金佔總房款的比列補償房屋增值部分,算下來的話增值部分可能獲得的補償比列可能很低。另外,婚前你出的部分首付,可能會被認定為借款,由男方償還。

1、第一種情況,全款買房

若男方在婚前買房的付款方式選擇的是全款支付,而且男方出於個人意願想要在房產證上寫上女方的姓名,那麼房產證便可以署上女方的名字。因為全款買房之後,男方可享有對該房產的支配權,是否署女方姓名可憑自己決定。

2、第二種情況,按揭買房

若男方在婚前買房的付款方式使用的是按揭貸款,那麼無論男方的個人意願如何,房產證上都不可以署上女方的姓名。如果男方執意將女方姓名寫到房產證上,那就只能選擇提前還清貸款,然後辦理房產證姓名變更。

17樓:桑佳佩

這個問題根本上來講是根據《物權法》,房屋的共有人一經登記物權即為成立。你們的婚姻關係是物權變動的原因---因為婚姻關係所以一方自願在本該屬於自己婚前財產的房屋其產權證上加上了對方的名字,由此相當於贈予了對方房產的共有權,依據《物權法》公示公信,那麼房屋自然是屬於共有權人的共同財產。除非能證明該物權的獲得時存在瑕疵的,譬如欺詐、脅迫等可以撤銷情況或者其他法定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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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關於房產問題是怎麼規定的,新婚姻法關於房產的規定

一 新婚姻法,一方贈與另一方房產,離婚房產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六條 婚前或者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此時,如果一方贈與另一方房產,哪怕是結婚很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