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房子是婚前女方父母給出的首付款,然後籤合同時已經結婚,寫的兩個人的名字,離婚後應該怎麼分割

2022-04-08 21:20:14 字數 4967 閱讀 5851

1樓:瞪附吃屹

住房實行的是登記制度,規定住房產權屬於房產證登記人合法所有。該住房雖然是婚前購買,但是房產證登記人是兩位當事人姓名,那麼住房產權是兩位共有,在離婚時需要雙方自行協議住房分割分配,達不成一致意見的可以到法院起訴解決。

父母婚前出資部分,如果沒有事先書面約定是贈與子女個人所有,那麼父母的出資屬於對雙方當事人的贈與。

《婚姻法》: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婚姻法》四諦法解釋二:

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物權法》:

第十七條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

2樓:牛霞吧

房屋作價,首付部分一定歸她父母,你們共同還貨的錢數才是你們的共同財產,各一半。

3樓:

結婚以前購買的房子不是夫妻共同財產,不是有夫妻共同的名字就是夫妻財產,如果結婚以後共同還房貸,才是是夫妻財產,否則是個人財產

4樓:潘增飛

購買合同上面是兩個人的名字嗎?國傢什麼時候允許一物兩賣了?現在的中國仍然實行家庭生產生活方式,離婚是家庭事務,相關事宜先按照家庭事務的形成事實的處理方式方法過程解決,房子這時候就已經解決了,最簡單的一個原則是任何人不要追求不勞而獲,除非有人願意給。

要房子的一方準備把別人出的買房子錢還給人家,人家還可以要利息或者收益。

5樓:實事求是

婚前女方給自己女兒支出的首付款與你無關,除非明確表示(並有證據)也贈送給你。即使表示贈送給他們的女兒和你,沒有約定份額,也不能平均分割(有法院判決例項)。婚後的貸款,沒有約定則夫妻均分。

不要去想著分割對方父母付出的血汗錢,與自己無關的錢一分也不要拿。

6樓:愚人上島

如果有證據能夠證明,首付是婚前女方父母給出的,那應該作為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歸還女方父母;但不能作為女方父母擁有該房子份額來處理;

該房子是婚後簽約的,那就表示婚後共同財產,作為夫妻共有進行分割。

7樓:磨人寶寶媽

首付款部分是婚前財產應歸女方,婚後貸款部分屬夫妻共同財產應該平均分配剩餘部分!

希望可以幫到你!

8樓:

如果沒有其它牽連各人一半。

婚前父母出資買房 如果房產證上寫兩個人的名字 離婚時怎麼分

9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比較專業,尤其是出了新婚姻法

還是找個律師諮詢比較好。還有就是誰提出的離婚誰得到的財產少。(貌似)

新婚姻法說,婚前我父母出資付的首付,房子歸我,要是在房產證上寫上我和女方的名字呢, 10

10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在房產證上寫上雙方的名字,應視為對女方的贈與,房子屬於共同共有。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的規定,房子可以認定為你的個人財產,但婚後共同還貸及增值部分,屬於夫妻共有。

但如果在房產證上增加了女方的名字,就意味著將個人所有的產權贈與給了女方,房子的產權屬性,也就從個人所有,變更為夫妻共有。

11樓:餘村林場

1、《婚姻法解釋三》有關規定:

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2、按照上述規定可知,若房產是兩個人的名字,則離婚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處理(對方是贈與取得所有權)。不加女方名字,就屬於您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不用分割。

3、要證明您父母出資,轉賬憑證可以作為證據。

順祝幸福!

12樓:異想天開

還沒結婚就想好離婚?又不是騙你房子的,何必那麼糾結?

13樓:匿名使用者

現實的社會不得不想。

14樓:匿名使用者

寫上兩個人的名字就是共同財產 幹嘛要想到離婚呢 如果覺得婚姻不穩定可公證

15樓:匿名使用者

女方沒出首付就不要加她的名字。

婚前買房男方父母付首付,婚後房產證寫的兩個人的名字,婚後由男方父母還房貸,離婚,房子怎麼分配 ?

16樓:楚墨白你楚大爺

房子分配給男方。根據《新婚姻

法》第六條規定:

婚前或者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17樓:匿名使用者

像你這種情況 房子是屬於男方的 你不具有房產的分配權以下是最新婚姻法關於房產的細則規定,

婚姻法解釋三 :

一、對夫妻房產大致上有這樣的規定:1.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2.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3.

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購買、支付合理對價並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另一方主張追回該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損失,離婚時另一方請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4.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購買該房屋時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處理。

二、對其他財產方面的規定: 第四條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請求分割共同財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行為的;(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的。

第五條 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第十三條 離婚時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領取養老保險金條件,另一方請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分割養老保險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婚後以夫妻共同財產繳付養老保險費,離婚時一方主張將養老金賬戶中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個人實際繳付部分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第十四條 當事人達成的以登記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協議離婚為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如果雙方協議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分割協議沒有生效,並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第十五條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作為繼承人依法可以繼承的遺產,在繼承人之間尚未實際分割,起訴離婚時另一方請求分割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當事人在繼承人之間實際分割遺產後另行起訴。第十六條 夫妻之間訂立借款協議,以夫妻共同財產出借給一方從事個人經營活動或用於其他個人事務的,應視為雙方約定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離婚時可按照借款協議的約定處理。第十八條 離婚後,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

18樓:cool緣分嘞

夫妻共同財產,除非是婚前父母全額付款買房

19樓:匿名使用者

產權證已經上你老婆的名字就難說了。

婚前買房,我一個人出的首付,房貸我來還,買賣合同上寫的兩個人的名字,女朋友要是不和我結婚房產怎麼分 100

20樓:鏖戰星辰

公證處公證,保留還貸記錄即是你自己房產

21樓:

既然沒結婚,就不享有夫妻共同財產,況且購買房產都是你這邊出的,所以不必擔心。

大家好,房子是結婚前,男方父母修的。領了結婚證後辦理房產證。離婚後房屋拆遷。請問我能分到房產嗎

如果房產證有你的名字,房屋拆遷你能分到部分房產。如果可以證明房子是男方婚前財產,而且房產證沒有你的名字,那麼你就不能分到房產。既然這樣了就不要糾纏,是自己不夠堅持,怎麼離婚了呢?誰的錯誤呢?不可能因為房子是男方父母購買,辦理房產證也沒有用,除非上面有你名字,你可以讓男方給你經濟賠償 應該不能的,有規...

一般婚前男方有房子,女方沒,女方要求房子戶主寫上她的名字才能

不同意一樓的說法。法律規定,不動產物權以登記為準,只要寫上她的名字就有她一半,屬共同共有。合理不合理,不好說。願打願挨的事,只有你自己好判斷。你說你老實,絕不會有外遇,誰擔保?用你的房子的一半擔保行嗎?那你得先思考下女方這個要求的出發點是什麼。如果你們有一定的瞭解而且有感情的話,作為男人我覺得這個要...

協議離婚,房子歸女方,但,房子是男方父母交首付買的,同時,離婚的時候,房產證還沒有辦下來

這個事情比較複雜,我一步步分析給你 現在房產證在男方名下,男方同意把房子過戶給女方的,那麼雙方拿著離婚協議和相關證件到房產局辦理過戶手續就可以了。如果男方不同意將房子過戶給女方,女方可以根據離婚協議向法院起訴,請求對方履行。如果男方辯解說這套房子不屬於他,而是他父親的遺產,那麼要視雙方提供的相關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