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大試述農民專業合作社章程應當載明哪些事項

2022-04-01 13:19:35 字數 3036 閱讀 3616

1樓:民生為本

《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第十二條規定了農民專業合作社章程應當載明的事項,包括:

1.名稱和住所。任何農民專業合作社都必須有自己的名稱,且只能使用一個名稱。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名稱應當體現本社的經營內容和特點,並應當符合《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及相關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

住所是農民專業合作社註冊登記的事項之一,合作社變更住所,必須辦理變更登記。經登記機關登記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住所只能有一個。合作社的住所應當在登記機關管轄區域內。

住所地的確定,需要由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全體成員通過章程自己決定。從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組織特徵、服務內容出發,其住所可以是專門的場所也可以是某個成員的家庭住址。

2.業務範圍。即章程中應當明確農民專業合作社經營的產品或者服務的內容。這也是進行工商登記時確定農民專業合作社經營範圍的依據。

3.成員資格及人社、退社和除名。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以及從事與農民專業合作社業務直接有關的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事業單位或者社會團體,能夠利用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的服務,承認並遵守農民專業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規定的人社手續的,可以成為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成員。農民專業合作社章程可以根據本社的實際情況,在符合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對本社成員的資格、人社、退社和除名做出更為具體、明確的規定。

4.成員的權利和義務。對於《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第十六條和第十八條規定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的權利和義務要根據本社的實際情況加以具體化,還可以規定其他適應本社需要的權利和義務。

5.組織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任期、議事規則。是否設立理事會,是否設立執行監事或者監事會等,由章程決定。理事長或者理事會、執行監事或者監事會的職權,他們的任期、以及議事規則也由章程規定。

如果設立成員代表大會,成員代表的產生辦法和任期、代表比例、代表大會的職權、會議的召集等也要由章程規定。

6.成員的出資方式、出資額。成員具體的出資方式、出資期限、出資額,由章程決定。《農民專業合作社法》沒有設定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法定最低出資額,但是,當期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出資總額,要記載在章程內。

7.財務管理和盈餘分配、虧損處理。章程應當對本社的財務管理制度以及盈餘分配和虧損處理的辦法、程式作出規定。***財政部門還將專門制定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財務會計制度,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按照***財政部門制定的財務會計制度,制定好本社的財務管理制度,加強財務管理工作。

8.章程修改程式。修改章程要經成員大會討論,並應經成員表決權總數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章程可以對修改章程的表決權數做出更高的規定。同時,修改章程的具體程式,也須在章程中明確規定。

9.解散事由和清算辦法。當法定事由出現或者法定及約定的條件成就時,合作社即應解散,如約定存在期間屆滿或者約定的業務活動結束。解散時對合作社的財產及債權債務應當依法妥善處置。

因此,章程對於解散的事由要加以規定,並依據《農民專業合作社》第六章的相關規定,對清算辦法作出規定。

10. 公告事項及釋出方式。為保證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成員和交易相對人及其他利害關係人及時瞭解其生產經營以及其他重要情況,章程應當根據本社的業務特點和成員、債權人分佈等情況,對有關情況的公告事項和方式作出規定。

11.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農民專業合作社還可以根據本社具體情況,在上述事項以外作出其他規定。

十六、農民專業合作社如何辦理合作社登記手續?

依法登記是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生產經營活動並獲得法律保護的重要依據。根據《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第十三條規定,設立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交相關檔案,申請設立登記。

根據《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第十三條規定,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設立人申請設立登記的,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交的檔案有:(一)登記申請書;(二)全體設立人簽名、蓋章的設立大會紀要;(三)全體設立人簽名、蓋章的章程;(四)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職檔案及身份證明;(五)出資成員簽名、蓋章的出資清單;(六)住所使用證明;(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檔案。需要特別注意的是,農民專業合作社向登記機關提交的出資清單,只要有出資成員簽名、蓋章即可,無需其他機構的驗資證明。

申請登記的檔案是農民專業合作社顯示組織合法存在的證明,也是成員資格和權利有效存在的重要證明,其真實可靠性是保證社會交易安全的必然要求。《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第五十五條規定,農民專業合作社向登記機關提供虛假登記材料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取得登記的,由登記機關責令改正廠清節嚴重的,撤銷登記。

登記程式由申請、審查、核准發照以及公告等幾個階段組成。《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第十三條規定,農民專亞合作社登記辦法由***規定,並明確辦理登記不得收取費用。根據法律實施同步有效性的要求,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登記辦法也將於2023年7月1日與《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同步實施。

為了保證登記事項的及時有效,維護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交易相對人的合法權益,穩定社會交易環境,《農民專業合作社法》明確規定了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定登記事項變更的,應當申請變更登記。法定登記事項變更,主要是指:經成員大會法定人數表決修改章程的;成員及成員出資情況發生變動的;法定代表人、理事變更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住所地變更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發生變化的。

這些登記事項是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存在和經營影響很大的事項,直接影響著交易活動的正常開展和交易相對方的合法權益。如果農民專業合作社沒有按照有關登記辦法和規定進行變更登記,則須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後果。除法定變更事項外,合作社可以根據自身發展需要和情形對相關登記事項進行變更,以保證自身的正常發展以及維護交易相對人的知情權。

《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對登記機關受理登記後的時間作出了明確限制,即登記機關應當自受理登記申請之白起二十日內辦理完畢。這裡的登記申請,包括了設立登記、變更登記和登出登記等,即從登記機關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開始計算,所有的登記工作應當在二十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

2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於2023年10月31日通過、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第十二條,農民專業合作社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名稱和住所;

(二)業務範圍;

(三)成員資格及入社、退社和除名;

(四)成員的權利和義務;

(五)組織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任期、議事規則;

(六)成員的出資方式、出資額;

(七)財務管理和盈餘分配、虧損處理;

(八)章程修改程式;

(九)解散事由和清算辦法;

(十)公告事項及釋出方式;

(十一)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農民合作社章程怎麼寫

合作社章bai程是合作社在法律du 法規和國家政策zhi規定的框架內,dao由本社的全體成版員根據本社的特點和發展權目標制定的,並由全體成員共同遵守的行為準則。制定章程是合作社設立的必要條件和必經程式之一。章程必須經全體設立人一致通過才能形成。章程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全體設立人在章程上簽名或蓋章。根據...

全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有多少家,農民專業合作社理事一般有幾個?

據工商總局最新統計,全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數量有193.3萬家,入社農戶超過1億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已成為重要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現代農業建設的中堅力量。9月4日,農業部副部長葉某在北京召開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 實施十週年座談會上介紹說,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實施十週年來,合作社覆蓋面穩步擴大,平...

農民專業合作社 註冊資金,農民專業合作社 註冊資金

最低註冊資金5萬元 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法律定義,首先強調的是必須在農村家庭承包經營的基礎上來組建專業合作社,確保了黨在農村的基本政策的穩定性和連續性。第二是強調了自願原則,也就是農民群眾可以自由加入或者退出專業合作社。第三是規定入社社員是同類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或者是農業生產經營服務的提供者 利用者。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