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後,老闆以各種藉口剋扣獎金和工資,應該怎麼辦?求助

2022-02-17 22:24:16 字數 5337 閱讀 9373

1樓:匿名使用者

用人單位剋扣工資可以選擇通過提起勞動仲裁維權。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

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之一規定: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

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在提起公訴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並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2樓:城之暗河

這個建議去當地勞動保障局反應這種情況。

凡是以計時算工資的單位,不管員工因為什麼原因離職,單位都有責任按時發放所有的薪資。

3樓:趙海燕

拿著《勞動合同》原件和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原件到仲裁申訴。

4樓:懂你

勞動仲裁去啊 ?你在哪個城市?我幫你。

辭職後老闆藉口不給工資怎麼辦?

5樓:端長菁普起

明天去趟外地

回來了收拾那些狗

雜碎今天下午又打了經理**

本來約好下午3點去所謂的辦事處的

結果推說又不在

等後天回來了就去鬧

勞動局如果不管咱私了直接去搬電腦

6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辭職後老闆不發工資: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可以到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

公司剋扣工資,離職後以各種理由不給發剋扣的工資,請問這種情況我該怎麼辦?? 15

7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找幾個跟你一道來公司的同事,把你們來公司這麼長時間發的工資單和相關來這個單位這麼長時間的證據拿好,去勞動局告他們,人越多越好

8樓:我呀啊

那你們籤合同的時候應該看清楚啊,現在這樣估計不怎麼好弄,有點麻煩哦,什麼都是口頭答應的東西。沒有合同制約。

9樓:不可思議

你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舉報。

10樓:____耄丶

這個 要不回來了 ..口頭協議 這個 他回頭 就會跟你狡辯說 沒說過什麼的 ..

公司以各種理由剋扣績效獎金,怎麼辦?

11樓:猴對桓

勞動者在收到 offer 時一定要和 hr 談清楚關於績效的這幾個問題:62616964757a686964616fe59b9ee7ad9431333365636131

第一、工資結構,瞭解你 offer 中有多少屬於績效工資組成部分,有些公司會在 offer 中寫清拆分的比例。有些公司會在勞動合同中只寫明基本工資。

第二、績效考核的方式,績效考核是按月、按季度或者按年。績效考核是採取崗位 kpi 打分制還是強制分佈,或者完全違法的末位淘汰。特別是要清楚你的績效考核方案是怎麼組成的,是上級主管評價為主,還是完全的業績考核。

第三、績效獎金的發放時間,要了解績效獎金的方法時間。《工資支付暫行規定》裡只規定了工資每月的發放。但是績效獎金如何發放,各公司是不一樣的,可能按月,可能按季度,也可能按年。

第四、績效獎金髮放的基準和依據,是基本工資倍數,還是另外規定。依據是否要求發放當月在職等等問題。

為什麼你需要了解清楚上面這些?

因為工作有時候就像一場婚姻或者戀愛,一切都和諧(合法),但是有一天你發現她不愛你了,冷漠你,擠兌你,忽視你,虐待你,每一天都像味同嚼蠟一樣的索然無味,或者每一天都無可忍的煎熬。

無論法律如何保護勞動者,因為資方是資源的管理和分配方,在合法的土壤上,公司永遠可以給員工穿小鞋。那個日子真的想想就覺得很痛苦。

老規矩,我們還是先普法,勞動者因為上級更換以後,因為新領導的不喜歡,總是被剋扣績效工資,感覺自己忍無可忍,想請假去面試卻不批假。

這個情景裡,我們要注意兩個法律法規

第一、《勞動合同法》裡對於企業規章制度的規定。要求企業對勞動者實施的規章制度需要通過法定民主程式,合法合規,向勞動者告知或者培訓過。(當然有一定多數情況下你到公司的時候,制度的民主程式肯定有已經完成了的,所以你簽字的制度你要去看有什麼內容,如有完全違背法律規定的,可以不遵從。

)第二、《工資支付暫行規定》裡第十七條:用人單位應根據本規定,通過與職工大會、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協商制定的內部工資支付制度,並告知本單位全部勞動者,同時抄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備案。

所以,如果制度已經規定了績效獎金的扣除方式,並且合法合規,也向勞動者告知過。那麼單位按照績效考核扣除你的績效獎金是合理合規合法的。

至於如何反擊?單位逼迫你辭職是比較不擇手段的,建議你拒絕辭職。如果單位妄圖通過違法方式解除勞動合同的,那就和單位的 hr 在仲裁和法庭上講道理吧

不過,能協商解決請儘量協商解決。維權時間成本過高,如若經濟補償不多,無必要庭上糾纏,可以調解解決。

12樓:吃辣條嗎

第一,堅決不要辭職,收集好相關的證據,以後向法院申請勞動仲裁。

辭職後老闆找各種藉口不給工資怎麼辦?

13樓:哀紹輝

1、協商解決。

2、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單位所在區的勞動監察大隊)。

公司不按時支付員工工資的,員工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並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員工拖欠的工資以及按照拖欠工資的支付25%的經濟補償金。

3、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要確認和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的事實。其次,確認勞動關係後,可以要求單位補繳社會保險,補發工資。

單位應當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提前一個月通知 勞動者,否則應當支付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作為代通金。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支付雙倍工資,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單位違法 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要求經濟賠償金,為經濟補償金的兩倍。建議及時蒐集相關的證據,依法向當地的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履行上述的義務。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後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辭職後老闆找各種藉口不給工資即勞動者在拖欠工資的維權中需注意:

1、要確認和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的事實,如工資單,考勤記錄,工作過程中的檔案記錄。

2、確認勞動關係後,對於單位拖欠工資的違法行為,可與老闆協商,要求單位補發工資。

3、如果協商不成,帶好相關資料到勞動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

4、如果拖欠工資數額比較大的話,可以直接請律師打官司,通過訴訟的方法來要回被拖欠的工資。

要是協商不成的話,可以到相關部門進行投訴。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提起勞動訴訟。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14樓:韓飛律師

勞動者辭職到期,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其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一、如果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二、如果是給個人工作,不算勞動關係,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該個人老闆,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15樓:職場導師張可

回答1,沒簽勞動合同,你有權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

2,解除勞動關係,你只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即可,並不需要單位批准;

3,你有權要求單位補繳社會保險;

4,你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拖欠的工資;

5,你有權要求單位支付相當於半個月本人工資標準的經濟補償金;

6,用人單位不支付的,你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必要時,也可以直接申請勞動仲裁,維護你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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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樓:

呵呵,遇到黑心老闆了沒辦法,別浪費時間了,浪費下去得不償失,今後注意點啦,,加油了哦,,唉,,你們老闆真不是東西

17樓:匿名使用者

是否可以找勞動監察大隊給協調下,順利拿到工資

離職後,公司少給工資怎麼辦,離職後公司用各種理由少發工資怎麼辦

1 如果單位剋扣工資,可以先到單位所在地勞動所投訴,勞動所會出面調解處理的。2 如果勞動所沒有處理結果,可以向單位所在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公司不簽訂勞動合同需要支付雙倍工資,公司剋扣工資的行為違反勞動法的規定,你可以向勞動部門投訴或申請仲裁。回答離職了公司工資少發了你可以到當地勞動局 人力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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