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工傷後多長時間能做工傷鑑定,工傷出院後多久可以做傷殘鑑定?

2022-01-16 17:45:23 字數 5059 閱讀 4779

1樓:樂觀小山

時間沒有明確規定,法律規定是傷者傷情相對穩定,或者停工留薪期滿。即應及時申請勞動能力鑑定。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

第七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滿(含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延長期限),工傷職工或者其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鑑定申請。

擴充套件資料

《工傷認定辦法》

第六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勞動、聘用合同文字影印件或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人事關係的其他證明材料;

(二)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後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第七條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符合要求,屬於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管轄範圍且在受理時限內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第八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收到工傷認定申請後,應當在15日內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稽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材料不完整的,應當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收到申請人提交的全部補正材料後,應當在15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決定受理的,應當出具《工傷認定申請受理決定書》;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出具《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決定書》。

2樓:劉建明律師

回答當然您在鑑定完成前的等待時間內,也可以先與單位或導致您受傷的人溝通賠償,如果您能接受對方的提案就能更早拿到補償。

工傷待遇。傷殘包括:⑴醫療費,⑵住院伙食補助費,⑶護理費,⑷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勞動者月工資×法定月份數(不同的傷殘等級月份數不等),⑸一次性醫療補助金:重慶職工平均月工資標準×法定月份數(不同的傷殘等級對應不同的月份數),⑹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或傷殘津貼,⑺停工留薪期工資:**時間(不同傷情時間不同)×勞動者受傷前12個月平均工資,⑻後續**費,⑼殘疾輔助器具費,⑽交通費等。

更多2條

3樓:零剛德欣美

先去做工傷認定,再根據**情況去做殘疾鑑定,這是兩個手續。一般不超過180天。到當地勞動部門指定的醫院等機構。無論怎樣,單位都要給工傷的賠償,程度不同,賠償專案和額度也不同。

4樓:閎高旻同金

申請工傷認證以後,認定要等60天左右,下來以後可以去做傷殘鑑定和勞動能力鑑定,一般工傷認證下來以後,一個月內可以去做鑑定,並且鑑定結果可以知道,也就是一個月內鑑定結果就會出來

希望能幫到你

5樓:中國勞動網

工傷停工留薪期滿後,留有殘疾的就可以去做。不要等。

6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原則上講,勞動能力(即傷殘)鑑定應在傷勢相對穩定時申請,你的情況早就可以去做了。

請參閱《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7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來說都是在**終結後才可以去做工傷鑑定!最好是勞動行政部門或者司法部門委託才好!自己委託的很可能對方要提出異議,還要重做!

8樓:勤勞小弦子

受傷之後30日內提出申請,如果情況很特殊,可以延長時間到一年。

9樓:匿名使用者

傷情相對穩定,或者停工留薪期滿。即應及時申請勞動能力鑑定。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

第七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滿(含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延長期限),工傷職工或者其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鑑定申請。

第八條 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影印件;

(二)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影印或者複製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

(三)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影印件;

(四)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工傷出院後多久可以做傷殘鑑定?

10樓:甜美志偉

工傷出院1個月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

在實際操作中,申請鑑定越遲,勞動能力恢復得越好,所以應儘早申請鑑定越對傷者有利,即越早鑑定其勞動功能障礙鑑定等級越高。

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的前提是要通過工傷認定,用人單位認為勞動關係成立屬於工傷的,在工傷認定申請表中確認蓋章,用人單位對是否屬於工傷有異議的,由受傷害者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認定,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憑工傷認定書、入院、病歷、出院證明及醫學影像資料到設區市勞動能力鑑定機構申請勞動能力鑑定。

擴充套件資料:

工傷鑑定機構

勞動鑑定機構的組織形式一般為「勞動鑑定委員會」,在有的中小型企業稱為「勞動鑑定小組」。縣以上勞動鑑定委員會一般由勞動、衛生、人事等行政管理部門和工會的主管領導組成。少數地方還吸收物價、民政等部門的同志和大醫院院長參加。

勞動鑑定委員會主任大都由勞動行政部門的主管領導擔任或由市、縣的**負責人擔任。

省、市、縣三個層次的勞動鑑定委員的職責範圍各有不同:

1、縣(縣級市)勞動鑑定委員會職責範圍:

2、企業勞動鑑定委員會(小組)職責:

執行上級勞動鑑定有關政策、法規和規章;

職業病的有關資料,建立健全職工健康檔案和工傷檔案;

3、省(自治區、直轄市)級勞動鑑定委員會職責範圍:

4、地(市)級勞動鑑定委員會的職責範圍: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勞動、聘用合同文字影印件或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人事關係的其他證明材料;

(二)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後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符合要求,屬於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管轄範圍且在受理時限內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收到工傷認定申請後,應當在15日內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稽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材料不完整的,應當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收到申請人提交的全部補正材料後,應當在15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決定受理的,應當出具《工傷認定申請受理決定書》;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出具《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決定書》。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可以根據需要對申請人提供的證據進行調查核實。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核實,應當由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共同進行,並出示執行公務的證件。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在工傷認定中,可以進行以下調查核實工作:

(一)根據工作需要,進入有關單位和事故現場;

(二)依法查閱與工傷認定有關的資料,詢問有關人員並作出調查筆錄;

(三)記錄、錄音、錄影和複製與工傷認定有關的資料。調查核實工作的證據收集參照行政訴訟證據收集的有關規定執行。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進行調查核實時,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協助。用人單位、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負責安排相關人員配合工作,據實提供情況和證明材料。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在進行工傷認定時,對申請人提供的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不再進行調查核實。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要求和格式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可以要求出具證據部門重新提供。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委託其他統籌地區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者相關部門進行調查核實。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進行調查核實時,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保守有關單位商業祕密以及個人隱私;

(二)為提供情況的有關人員保密。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用人單位拒不舉證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可以根據受傷害職工提供的證據或者調查取得的證據,依法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出具《認定工傷決定書》或者《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

11樓:金果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按法定程式處理勞動關係爭議的時間不計算在工傷認定的時限內),並自工傷認定決定作出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將工傷認定決定通知書送達工傷職工(或其直系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交通事故傷殘評定須知。

一、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因傷致殘,在**終結後,可向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或者起訴後向法院申請傷殘評定。

二、傷殘評定前應準備以下病情材料:

1、身份證、醫院的診斷證明、住院病歷(影印件)。

2、骨折傷者要準備受傷初期及**期間的x光、ct片。

3、交通隊、法院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委託書。

三、法醫可根據病情需要做進一步檢查。

如評定材料不足後未到評定時機不予受理。

建議:骨折及輕、中度顱腦損傷3個月以上,高度顱腦損傷6個月以上進行評定。

自己去鑑定的,如果對方不認可,打到法院,可能還需要重新鑑定。申請工傷傷殘鑑定程式:

先到(市)縣、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障科領取工傷申請認定表,並詳細填寫**,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業蓋章同意傷者進行工傷鑑定。

12樓:匿名使用者

工傷認定,傷情相對穩定,即可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人社部、衛計委《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滿(含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延長期限),工傷職工或者其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鑑定申請。

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影印件;

二、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影印或者複製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

三、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影印件;

四、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要多久才能做工傷鑑定,手術後多長時間才能做工傷傷殘鑑定?

首先你要認定工傷,因此你在工傷認定前必須先仲裁確認勞動關係。因為你沒有勞動合同,你要提供有效的證據,比如工資單 工作記錄等,單位沒和你簽訂勞動合同,勞動部門會處罰你單位的。至於傷殘等級及賠償問題,不是以斷骨來定的,要看你經 以後有沒有留下殘疾來定的。當然工傷 期間的醫療費 護理費 工資等等,因為你們...

傷殘鑑定出院後多長時間可以鑑定,工傷出院後多久可以做傷殘鑑定?

從醫學角度講,如果是做傷殘鑑定,醫學上的功能恢復期普遍認為以三個月為佳 如果是做傷害鑑定,有可能構成重傷的,也需要在傷後三個再做鑑定,因為重傷一般都是以功能障礙來定的 如果沒可能構成重傷,那麼建議在傷情穩定之後,完全恢復之前鑑定,尤其是輕微傷的鑑定,強烈建議在傷後立即鑑定,由於這種損傷恢復時間短,恢...

工傷一般要多久能做工傷鑑定,工傷受傷後多久可以做工傷鑑定?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1 職工發生工傷,經 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 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2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3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4 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根據1996年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