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經濟收入的女人,離婚的時候如何爭取孩子的撫養權

2022-01-07 08:51:22 字數 5706 閱讀 4167

1樓:山東老八路

對於離婚孩子撫養權。法院判決一般是依據:

1-2歲一般判由母親撫養。

2-8歲,哪一方有利於孩子成長就判給哪一方撫養。

8歲以上,孩子願意跟隨哪一方生活就跟哪一方生活。

如果你的小孩子屬於8歲以上範圍,所以孩子的撫養權問題,只要孩子願意跟你生活就可以了。

2樓:龍教授看世界

從你的描述來看,你沒有經濟收入,現在離婚了,你想爭取孩子的撫養權。這種情況下最好到法院起訴,獲得孩子的撫養權後,讓孩子的爸爸支付撫養費。

3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經濟收入當家庭主婦,那在離婚後想要孩子,只能說讓老公每個月給生活費啊,給孩子的撫養費呀,而且老公出軌,他本身就出錯呀,在離婚分家產的時候肯定會多分的,到時候你就有一定的經濟基礎,自己再找份工作就好了。

4樓:愛你死

你可以提出出軌是由他引起的,所以撫養權應該是你的,然後他支付撫養費用!

5樓:倫薄

沒有經濟收入的話,估計你也沒有什麼權利可以蒸度分成,因為畢竟這個孩子幹什麼?他現在這個社會很現實,都需要錢的,你連自己都養不活你的孩子

6樓:為貓魚奮鬥的閒人

如何爭取不重要,主要是看孩子的孩子強烈要求,法院是可以判給你的

7樓:喜羊羊

個人覺得樓主現在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想要要回孩子恐怕很難,樓主不如去諮詢律師,問問離婚過錯方能不能多給你賠償。

8樓:彩虹色的土

努力增加自己的經濟能力,你就是因為養不起才判給了前夫,你要有能力了,孩子的撫養權不就可以爭取了。打工,兼職,反正多賺錢,沒其他捷徑可走

9樓:荊萊

您可以選擇放下。從經濟角度來說,男方撫養對孩子是有好處的。

10樓:221204飛飛

收集丈夫出軌的證據,作為家庭煮婦,為家庭和孩子付出了很多,你要積極找工作,說出孩子由你撫養會給孩子更多的愛和相通!男人根本不會照顧孩子!並說出他以前照顧孩子的弱點!

而且孩子以後如果判給你,也是要拿撫養費的!

11樓:哈呼熊軟棗獼猴桃

沒有撫養孩子的能力,就很難爭取到撫養權。除非有穩定經濟收入的人願意為你撫養這個孩子。

12樓:女王殿下

這個比較困難,如果孩子以前都是女方帶的,而且年齡也不大的話,爭取比較容易。

13樓:塞翁得馬天蠍

法律問題:女方在家帶小孩,沒有經濟**,沒有房子,女方是從外地嫁來的,她跟公婆不和想離婚,這種情況能要回孩子的撫養權嗎?(律師呼叫中心邀請天津律師為您解答本問題) 趙律師:

根據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處理子女撫養權問題,協商不成依法起訴解決。 王律師:可以要求的,判決給女方几率大。

相關知識

14樓:匿名使用者

好好的去做,自己堅強的把自己做好,我相信這樣來路都好走。

15樓:00喜洋洋

如果你沒有經濟能力撫養孩子,是爭取不到孩子的撫養權呢?

16樓:萇絢用

這種情況下,法律是不會判給你的,因為你連自己都養活不了,你怎麼可能養活了孩子呢?

女方提出離婚但沒有固定收入,有兩個孩子的怎麼爭取到撫養權嗎

17樓:匿名使用者

不容易爭取到。如果男方同意還行。否則女方必須要出去工作,要有獨立的經濟收入。否則女方拿什麼撫養孩子呢?

18樓:匿名使用者

原則上是一方一個,除非有一方自動放棄(或者身體有嚴重疾病、或者有某些不利於孩子成長的惡習等法定因素)。你所說的情況,如果沒有人放棄,法院的判決絕對會一人撫養一個孩子。

19樓:匿名使用者

你提到的撫養權,一般是指在離婚後對孩子的監護權。確定監護權,應該根據父母的身體健康狀況、經濟能力、與孩子共同生活的親密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確定。文化程度不是法定考慮因素。

雖然女方有時間 照顧孩子,孩子也跟女方親,但是女方沒有工作,沒有經濟能力,在爭取孩子的撫養權上比較吃虧。或者有工作、或者有存款,還是可以考慮的。

女方沒有經濟收入想離婚的話可以要回孩子的撫養權嗎?

20樓:餓了

法律問題:女方在家帶小孩,沒有經濟**,沒有房子,女方是從外地嫁來的,她跟公婆不和想離婚,這種情況能要回孩子的撫養權嗎?(律師呼叫中心邀請天津律師為您解答本問題) 趙律師:

根據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處理子女撫養權問題,協商不成依法起訴解決。 王律師:可以要求的,判決給女方几率大。

相關知識——關於變更撫養權條件的知識 夫妻離婚時,按照對子女成長有利的原則,子女會被判歸一方撫養。同樣,在夫妻離婚後子女未成年之前,當撫養的一方有不利於子女成長的情況發生時,另一方有權要求變更撫養權。變更子女撫養權的情形有如下幾種: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關於提出撫養權變更的主體,未與子女共同生活的離婚夫妻的一方當然可以。子女是否有權要求變更撫養權?

撫養權的權利主體是夫妻或原夫妻雙方,即子女的父母雙方,子女並不擁有撫養權;因此子女無權要求撫養權變更。

離婚時,女方如何爭取孩子的撫養權

21樓:華律網

在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情況下,人民法院主要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具有以下情況,女方會在爭取撫養權方面有很大的優勢:兩週歲以內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

(二)十週歲以上,雙方對撫養權歸屬發生爭執的,要考慮該子女的意見。(三)對於兩週歲以上十週歲以下的孩子,女方爭取孩子撫養權可優先考慮的情形如下:1、女方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隨女方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3、男方有其他子女的;(四)如果男方對於夫妻感情破裂有過錯,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五)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賭博、酗酒等惡習等。法院一般會將孩子判歸女方。綜上,如果女方要爭取到撫養權,綜合考慮以上因素。

找到對自己有利的方面,如果還有確定的證據的話,在法院的判決中會佔有很大的優勢。法律依據:《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一條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五條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22樓:北京劉輝律師

撫養權問題牽動著雙方以及雙方的父母兩個家庭的利益,贏得撫養權不僅靠法庭上的較量,也是雙方綜合實力的博弈。

23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一般小孩小於兩週歲的都是判給母親的,大於兩週歲的,按照對小孩的成長有利的一方判決。

撫養權可能歸女方的情形:

在以下情況,法院將孩子撫養權判歸女方撫養的可能性較大。

1、兩週歲以內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這主要考慮孩子尚處在幼兒期,需要母親的哺乳,母親更能給孩子體貼和照顧。

2、孩子雖然兩週歲以上了,女方已做絕育手術,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齡與女方年齡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3、孩子一直隨母親生活,如果離婚後改為隨父親生活對其生活習慣改變較大且影響其成長的,孩子判歸女方可能性較大。

4、男女雙方的撫養條件,如工作穩定程度、收入情況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對於夫妻感情破裂有過錯,比如,有證據證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賭博、洶酒等惡習等。考慮到其惡習對孩子成長有不利影響,法院一般會將孩子判歸女方。

6、如果男女雙方均無明顯過錯,各方面條件都相當,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質好一些,更有時間照顧孩子,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7、十週歲以上的孩子隨意隨母親生活的。

一般情況下,父母是孩子的直接撫養人,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的意見,對孩子撫養權的歸屬沒有直接的影響。但如果父母雙方工作繁忙,且其他條件相當,照看孩子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意見就會有一定的作用。

24樓:浦微瀾

按語:說起母親在爭取孩子撫養權方面的天然優勢,還真不乏一些很給力的古語「寧(可)跟討飯的娘,不跟做官的爹」、「母子連心」、「狗不嫌家貧,兒不嫌母醜」。女性由於生理心理特點,大多對孩子更有耐心、更富於犧牲精神,因此在父母之愛不能兩全的時候,留住母愛,一般情況下,是比較好的選擇。

父母離婚給孩子造成的心靈創傷在短期內是難以癒合的。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儘量減輕這種傷害,為人父母者首先應該將彼此之間的是非恩怨擱置一邊,理性地從孩子利益最大化原則出發解決今後撫養、探望等一系列問題。因此,協商是最好的方式,始終本著友好協商的態度解決好孩子的撫養,讓孩子能同時擁有父母之愛,既能滿足孩子對愛的需求,也能提升孩子積極樂觀地解決危機的自信。

雖然我們倡導理性協商解決孩子的撫養問題,但現實情況並不盡人意,相當多的父母在孩子撫養權問題上爭執很大,在不能協商解決的情況下,人民法院主要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作為女方,以下情形爭取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較大: 第

一、兩週歲以內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如果孩子年齡在兩週歲以內,雙方都爭取孩子撫養權,且達不成一致意見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從而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會將撫養權判給女方; 第

二、十週歲以上,雙方對撫養權歸屬發生爭執的,要考慮該子女的意見。因此,如果孩子已經十週歲或者更大一些,要爭取到孩子撫養權,必須得到孩子的認同,讓孩子更願意跟母親一起生活。當然讓孩子作這樣非此即彼的選擇未免有些殘酷的。

第三、對於兩週歲以上十週歲以下的孩子,女方爭取孩子撫養權可優先考慮的情形如下: 1.女方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

子女隨女方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4.在男女雙方的撫養條件,如工作穩定程度、收入情況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對於夫妻感情破裂有過錯,如,有家庭暴力、有證據證明的婚外情等,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賭博、酗酒等惡習等。考慮到其惡習對孩子成長有不利影響,法院一般會將孩子判歸女方。

6.如果男女雙方均無明顯過錯,各方面條件都相當,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質好一些,更有時間照顧孩子,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7.

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另外,在「賈靜雯爭女案」中得以充分展示並被內地很多法官所接受的「同性原則」、「最大接觸原則」,也為我們在爭取撫養權中爭取主動提供了很好的思路。女孩由母親撫養更符合其生理特點;取得撫養權並保證非直接撫養方的探望等正常接觸,這種友善和理性的態度也是爭取撫養權的有利因素(最近發生的美國球星韋德奪回兒子撫養權案中亦得到很好的詮釋)。

最後,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但是具體操作一定要科學合理,必須保證孩子的健康成長。 所有面臨離婚和撫養權爭奪的父母希望您們能看看以下兩篇文章所推薦的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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