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公司的各種原因,我選擇離職,當月工資不要,只要上月的,這樣可以嗎

2021-09-13 17:28:18 字數 6158 閱讀 5757

1樓:品法留白

你的訴求其實很低了,你們公司太不知道好歹了!

你可以收集對你有利的證據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應該是你的都可以要求對方支付給你,不用忍氣吞聲。aqui te amo。

2樓:極地綠洲與故事

因為公司的各種原因,我選擇離職,當月工資不要,只要上月的,這樣可以嗎?當然可以

3樓:我是一個人

建議你申請勞動仲裁!你們公司的管理層是有問題的,扣款是一定要通知到本人和簽字的。不能不通知的。

4樓:

這樣肯定是可以的,正常情況下你當月的工資也是可以要的,只要你的離職手續正常。

5樓:王元頁

你領了工資直接走,只要單位沒損失不申請勞動仲裁,對你影響不大,不過沒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去其他單位可能有影響,如果單位交社保,也不會馬上斷掉。這樣走不合法律規定

單位如果有勞動合同法第38條違法用工情況,你可以隨時通知單位辭職,然後馬上離職,要求單位發全部工資、按工作年限支付補償金,這樣是合法的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6樓:斑斑愛吃肉

可以,這種給公司好處的事情,公司肯定願意,但是為什麼不徵求自己的最大利益。

7樓:倫鳳銘

這樣做如果總經理同意還可以,如果有領導刁難你就麻煩了。最好想辦法,既穩妥又工資不受損失的辦了離職手續順順利利的離開公司為好。

8樓:捷綺琴

我不知道您是什麼事得罪了你們領導,但是他這樣做如果是沒有根據的話,如果你們之間雙方有勞動合同的話,應該是違反勞動法的。我覺得你完全可以保留相關證據向當地勞動部門投訴吧。

9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不過你們公司太不合理了,這樣的單位越早離開越好,你也可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去勞動保障局維護自己的權利!

10樓:不運動會s星人

一般上一個月的工資都是能夠發下來的,當月也是可以的,你這樣的應該沒有問題

11樓:

你也需要先遞交辭職信,之後一個月才能走人,正規的公司是不會扣工資的。

12樓:歲月靜好折花枝

首先,這個月的工資你都可以要。

需要保留你的工資條,去勞動部門申請仲裁。

這樣只要你仲裁成功,不僅工資能拿到,你的失業金也可以拿到。

合同解聘也好做,省得去下一個公司,這個沒解聘造成你的損失。

13樓:陽光的碣石客

只有跟公司去商量,他們答應了就成。有的公司不好說話,離職只有你自動離職,不給辦手續。

好好談談。

14樓:

你這種情況是可以向勞動局去說這件事的,如果你的勞動合同條款清晰地寫了,加班是否有補貼,每個月固定有幾天休息等等,這些福利政策但是籤合同的時候就應該看清楚,如果合同上寫的很模糊最好是不要籤,不然以後處理起來會扯不清楚的。

15樓:多功能烤火爐

你可以連這個月的工資一起要的 這是你應得的!你也可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去勞動保障局維護自己的權利!

16樓:都子成

這樣說可以的,但是最好是提前半個月遞交辭職申請。這樣才符合勞動法。

17樓:匿名使用者

提前一個月通知都可以的,你當月的工資都可以要。

18樓:

一般離職都要提前宣告,要不公司會不給工資的因為要再招員工頂替!你這樣辭職公司有可能前個月的也不會給的很痛快的!

19樓:匿名使用者

不辦理離職手續,公司可能會拖延發上個月的工資嗎,現在加班沒工資的公司太多了,我們就是996

20樓:老表你真好嘢

你好,如果是你不要一個月工資,那你等發工資了,直接走人就可以了。等於自離。這樣是可以的。

21樓:匿名使用者

按理來說應該會支付你的上月工資,但是你可以和公司協商一下,看看到底是什麼樣原因的,離職也可能公司會專門兒扣除剋扣或者有什麼其他制度?

明明知道年前不好找工作,我還是選擇離職,每個人的原因都不一樣,你是因為什麼呢?

面試時問你為什麼從上一家公司辭職怎麼說?

22樓:邵建華泰山老大

如果你從一家公司辭職去另一家公司面試,然後老闆問你為什麼從那家公司辭職這個時候你該怎麼講呢?我覺得做人一定要誠信,然後我會實話實講,即使這個老闆不喜歡我,哪怕不錄取我,我也覺得一點都不後悔。

我覺得一家公司如果做的不誠信的話,還要看著老闆的眼色去做事情的話,這樣的公司也不會有一個長遠的發展,這樣的公司我覺得也不是人性化的公司,如果我說出了我想說的話,然後我說的都是實話的話,老闆如果不能接受的話,我覺得這樣的公司也不是一個特別好的公司。

但是我覺得任何公司任何企業任何生意都要以誠信為基礎,如果一個公司連誠信都做不到的話,那我相信他這邊的員工這邊的老闆都不會誠信,他們的生意未來也會遭遇挫折,所以我覺得做任何事情都要誠信為主,然後我會實話實講,然後如果我是因為工資低,我就會跟老闆講工資低,我想來這邊付出我的絕對多的努力。能爭取得到一份不錯,收入的一份工作。

23樓:情感瑣事

面試官問:你為什麼從上家公司離職?如何回答才算得體?

24樓:奮鬥

我覺得那家公司跟我的職業規劃並不符合,經過了幾個月發現這點之後,秉著給自己找個合適自己的職業規劃或方向,早走比晚走強的多,而我覺得你們公司這個職位與我的職業規劃更接近,因此你能給我介紹一下公司這個職位的相關情況嗎?

25樓:匿名使用者

說點假話吧,就說因為受到金融危機影響,企業內部機構改革,我被調整到其他我不熟悉或者不喜歡的部門,我感覺我所學所會的知識都用不上了,所以我離開繼續選擇我尋找我擅長的工作。

26樓:萬物之源

首先要考慮你要的目的,是為發展和工作環境跳槽,還是為薪水跳槽,要弄清楚,為工資明顯不是,因為你說同行業差不多,建議你往工作環境和個人學習發展方面考慮說起,還有面試時候要隨機應變的,主要是要看面試官的目的。回答儘量中立意見。

27樓:依依一一

如果你當時的崗位不是管理崗位,可以直接說是專案調整這個崗位直接去掉了,給了我選擇其他崗位,但是我還是必須喜歡目前的崗位工作內容,選擇了出來找工作~

28樓:荷花蓮子藕啊

你可以說上一家公司的制度讓你有種被束手束腳的感覺,無法完全手腳為公司努力做事。這樣別人會覺得是上一家公司的制度不好,沒有給你發揮的權利,也會覺得你是個比較有能力的人

29樓:風無骨雪無根

1、離職的原因如下:無發展平臺、薪資過低久不提薪、與領導失和、管理理念不符、企業經營困境、個人原因等等;

2、但基本歸結為錢少了、心受委屈了等等。

3、一般情況下不要提原公司或原公司領導的不是,過眼煙雲;

4、可以變通為職業發展規劃方面考慮,或者工作地點、環境方面考慮等等。

30樓:律行師誠

可以說,為了職業發展需要。

31樓:念念寂寞花無語

其實面試的考官不是想聽你說冠冕堂皇的話,如果你面試的時候聽見面試者內

痛罵以前的公司容,那你會不會想他在走了之後是不是也這樣罵自己的公司啊?如果這樣的話要不要招他?我想考官都會考慮的。

的確可以講公司業績太差,已經到了發不出工資的地步了,很多人都沒辦法選擇辭職了。爭取面試官的理解就行了。其實他不是真正想知道你離職原因的,而且他也知道問不出來。

只要順帶說一下就行了。

32樓:匿名使用者

你為什麼不說你是幹什麼工作的,我怎麼幫你分析。

33樓:雲翕

1、這個問題通常來

是hr的經典自提問,回答要慎bai

重,當然不可du以實話實說。zhi

2、可以

說自己在上個公司dao大概負責的事項,然後說這些難以發揮自己的特長,找出一兩點自己能力無法展現的小細節或例子,簡單說一下就可以,絕不可過分抱怨以前的工作環境,這樣hr會覺得你是一個難纏的人,會對你的印象大打折扣。

3、然後順水推舟說一下現在工作所負責的哪些事項是可以發揮自己特長的,而且自己也比較感興趣,是一份適合自己的工作,這樣說hr會覺得這份工作確實對你有吸引力,會放下戒備心理。

34樓:匿名使用者

謀求更好地個人發展,或是直白的說待遇不滿意

35樓:魚姐

面試官問我你上一份工作是什麼時候離職的我說錯了 本來是11月份說成1月份的 怎麼辦怎麼辦?

工作辭職必須要提前一個月提出麼?

36樓:豳斌

這個可以和公司友好商量尋求有利雙方的解決辦法:

1、30天 / 3天(試用期):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在遞交離職申請時,要保留遞交申請等痕跡,如通過單位郵件或郵寄方式向單位人事部門遞交,需要將領導批覆的離職申請進行拍照。

注意:員工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不得扣押員工的離職申請,或者不批准員工的離職申請。滿30天后,員工就有權辦理離職;公司逾期未辦理的,需要賠償因此給員工造成的損失。

2、無須提前通知的情況: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注意:勞動者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

離職後社保的轉移

社保同城轉移:社會保險(包括醫療保險)同城轉移相對比較簡單。用人單位在為離職員工交完最後一個月社會保險後,一定會辦理轉出,否則單位將多繳社保,造成自己損失。

新單位在社保轉出後辦理轉入即可。這些操作在社會保險網上即可完成。由於社會保險是下月交上月,所以剛離職的員工不要太著急社保轉入的事宜,可能上家單位還需要為你繳納社保從而無法立即轉出。

具體何時可以轉入最好和上家單位的人事確認下大致時間,做到心裡有數。

社保異地轉移:對於離職後離開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違反《勞動合同法》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違反《勞動合同法》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

3、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關於社保的問題, 需要看你的工作地政策了,肯定是要自己交一段時間,可以參考下我的文章

我是12歲女生,因為家庭的原因,我幾乎崩潰,沒有人會去愛我,我也不會去愛任何人,我的幸福早就在

你現在還小很多事情你都沒有體會過甚至是什麼都不懂,你完全有改變自己的可能,你應該樂觀點往好方面去思考還有生活,相信自己好嗎同時更要愛自己。加油!不要這麼悲觀,在你這樣的年紀,不該想得太極端,你的路還很長,可以做很多事。怎麼會沒人愛你呢?你的家人和朋友,都對你有感情的,這一點毋庸置疑。而且,想讓人愛你...

我愛我家選擇你的原因,我愛我家手抄報素材

家屬於需要溫暖的人,故家就是一個暫時逃避寒冷的住所,這個寒冷不僅僅是天氣的原因,也包括心靈的寒冷。我愛我家手抄報素材 家是你疲勞一天後的安慰,家是你奮勇向前的動力,家是唯一的歸宿,家是你的驕傲 因為家為我們付出太多,所以我們要愛家。我們要好好學習,努力工作,把家建設得各家美好 我愛我家 每個人都有一...

我是一名女生,因為座位調整的原因,我與以前的同桌分開了,現在已經過去將近一週的時間,我的心情不知為

每個人身上都有優點,悄悄地去發現你現在的同桌的優點 和現在的搞好關係了 也許會好點 還是要以學業為重 這些經歷過後回想起來都是美好的回憶 分開的事請今後還有很多,放開一點,享受生活。不坐在一起,又不代表你不能和他 她 成為朋友 有變拉拉的潛質,還是關注一下男生吧 我是一名高一女生,暗戀我班一男生,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