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對保險標的不具有保險利益的,保險合同無效。怎麼理解這句話

2021-09-07 03:47:57 字數 2765 閱讀 4249

1樓:止子亦針溪

全部無效,保險法規定的是合同無效。

投保人對保險標的不具有保險利益意思是保險標的與投保人沒有直接利害關係。

比如我不能為美國白宮投保。

合同效力是法律賦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產生的約束力。合同的效力可分為四大類,即有效合同,無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變更、可撤銷合同。

合同的效力,有狹義概念與廣義概念之分。

狹義的合同的效力,是指有效成立的合同,依法產生了當事人預期的法律效果。依合同法的建構邏輯,合同的訂立是規範締約當事人之間如何達成合意,合同的效力則是進一步規範當事人的合意應具有怎樣的法律效力。合同自由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則和靈魂,只要當事人間的合意不違反國家法律的規定,當事人的意志即發生法律效力。

一般而言,我們所講的合同的效力,通常指的是狹義的效力概念。

廣義的合同的效力,則是泛指合同所產生的所有私法效果。在合同法上,不僅有效成立的合同能產生一定的法律效果,無效的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可撤銷的合同,也會產生一定的法律效果,附條件或附期限的合同在條件或期限成就前也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廣義的合同的效力,還可以包括有效的合同違反時所產生的法律效果。

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拘束力,當事人應當履行其所承擔的義務,如果當事人不履行其義務,應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此一責任的產生雖然不是當事人所預期的效果,但也是基於合同所產生的,應屬於廣義的合同的效力的範疇。

2樓:航海之燕

被保險人是投保人本人或者配偶、子女、父母,前項以外與投保人有撫養、贍養或者撫養關係的家庭其他成員、近親屬,與投保人有勞動關係的勞動者。除前項規定外,被保險人同意投保人為其訂立合同的,視為投保人對被保險人具有保險利益。

就合同效力而言,投保人對保險標的不具有保險利益的保險合同屬於什麼?

3樓:匿名使用者

就合同效力而言,投保人對保險標的不具有保險利益的保險合同屬於全部無效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三十一條投保人對下列人員具有保險利益:

(一)本人;

(二)配偶、子女、父母;

(三)前項以外與投保人有撫養、贍養或者扶養關係的家庭其他成員、近親屬;

(四)與投保人有勞動關係的勞動者。

除前款規定外,被保險人同意投保人為其訂立合同的,視為投保人對被保險人具有保險利益。訂立合同時,投保人對被保險人不具有保險利益的,合同無效。

4樓:菠蘿吹謙

全部無效,保險法規定的是合同無效。

投保人對保險標的不具有保險利益意思是保險標的與投保人沒有直接利害關係。

比如我不能為美國白宮投保。

合同效力是法律賦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產生的約束力。合同的效力可分為四大類,即有效合同,無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變更、可撤銷合同。

合同的效力,有狹義概念與廣義概念之分。

狹義的合同的效力,是指有效成立的合同,依法產生了當事人預期的法律效果。依合同法的建構邏輯,合同的訂立是規範締約當事人之間如何達成合意,合同的效力則是進一步規範當事人的合意應具有怎樣的法律效力。合同自由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則和靈魂,只要當事人間的合意不違反國家法律的規定,當事人的意志即發生法律效力。

一般而言,我們所講的合同的效力,通常指的是狹義的效力概念。

廣義的合同的效力,則是泛指合同所產生的所有私法效果。在合同法上,不僅有效成立的合同能產生一定的法律效果,無效的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可撤銷的合同,也會產生一定的法律效果,附條件或附期限的合同在條件或期限成就前也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廣義的合同的效力,還可以包括有效的合同違反時所產生的法律效果。

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拘束力,當事人應當履行其所承擔的義務,如果當事人不履行其義務,應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此一責任的產生雖然不是當事人所預期的效果,但也是基於合同所產生的,應屬於廣義的合同的效力的範疇。

在財產保險中,投保人對標的不要求保險利益,但是理賠時被保險人對標的必須有保險利益,這句話對嗎?

5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舊《保險法》第十二條 投保人對保

險標的應當具有保險利益。投保人對保險標的不具有保險利益的,保險合同無效。但新《保險法》修訂為:

第十二條 人身保險的投保人在保險合同訂立時,對被保險人應當具有保險利益。財產保險的被保險人在保險事故發生時,對保險標的應當具有保險利益。

因為財產保險的保險標的往往是財產或者承擔的某種責任,往往具有可轉移的特點。因此在財產險中,規定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的利益是是必須的。被保險人是指其財產或者人身受保險合同保障,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

投保人可以為被保險人,也可以不是被保險人,在不是被保險人的情況下,投保人對保險財產可能不具備保險利益,只是履行繳費義務的人,不享有保險金請求權。另根據第四十九條 保險標的轉讓的,保險標的的受讓人承繼被保險人的權利和義務。即保險利益轉讓時,也會產生權利與義務的轉移。

財產險的保險理賠請求權,自始自終是與保險利益有關的人。

6樓:匿名使用者

對,它的意思是投保什麼人都可以投,但是理賠時必須證明這個財產是你的並且是合法的。

7樓:匿名使用者

對的,投保時沒有,但合同生效後要有的

8樓:匿名使用者

不對,有保險利益才能投保

如何理解保險法規定投保人要對保險標的具有保險利益,否則保險合同無效。

9樓:匿名使用者

就是說保險標的對投保人來說,應該有所有或經營等利益關係,這個應該是財產保險方面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簡單一點說吧,就是標的出了問題你的利益要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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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保險法的規定,投保人對保險標的應當具有保 險利益。投保人對下回列人員具有保險利益 答 本人 配偶 子女 父母 前項以外與投保人有撫養 贍養或者扶養關係的家庭其他成員 近親屬。除前款規定外,被保險人同意投保人為其訂立合同的,視為投保人對被保險 根據我國 保險法 第三十一條規定,投保人對下列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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