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檢查的方法主要有哪些

2021-05-06 00:26:54 字數 3433 閱讀 5437

1樓:匿名使用者

檢查、罰款;檢查、停業整頓;檢查、罰款;檢查、停業整頓;檢查、罰款;檢查、停業整頓;檢查、罰款;檢查、停業整頓;………………

派出所如何做好消防監督工作

公安派出所實施消防監督檢查的要求是怎樣

2樓:布樂正

《消防監督檢查規定》

第四章 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監督檢查

第三十條 公安派出所對其日常監督檢查範圍的單位,應當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日常消防監督檢查。

公安派出所對群眾舉報投訴的消防安全違法行為,應當及時受理,依法處理;對屬於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管轄的,應當依照《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式規定》在受理後及時移送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處理。

第三十一條 公安派出所對單位進行日常消防監督檢查,應當檢查下列內容:

(一)建築物或者場所是否依法通過消防驗收或者進行竣工驗收消防備案,公眾聚集場所是否依法通過投入使用、營業前的消防安全檢查;

(二)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三)是否組織防火檢查、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四)消防車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室內消火栓、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滅火器是否完好有效;

(五)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是否與居住場所設定在同一建築物內。

對設有建築消防設施的單位,公安派出所還應當檢查單位是否對建築消防設施定期組織維修保養。

對居民住宅區的物業服務企業進行日常消防監督檢查,公安派出所除檢查本條第一款第(二)至(四)項內容外,還應當檢查物業服務企業對管理區域內共用消防設施是否進行維護管理。

第十條 公安派出所民警在監督檢查時,發現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責令立即改正,並在《消防監督檢查記錄》上記載,依法予以處罰:

(一)違章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

(二)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危險的場所吸菸、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三)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佔用防火間距、堵塞疏散通道的;

(四)消防設施、滅火器材被遮擋等妨礙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常閉式防火門處於開啟狀態,或者防火捲簾下堆放物品的;

(六)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七)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生產、使用、儲存、銷售、運輸或者銷燬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

(八)其他應當立即改正的消防違法行為。

消防監督檢查的形式有哪些

消防監督檢查的內容有哪些

3樓:匿名使用者

消防監督檢查有以下內容:

(1)被檢查單位的建築物或者場所施工、使用或者開業前,是否依法辦理了有關稽核、驗收或者檢查手續。

(2)已經通過消防設計稽核和消防驗收合格的下列專案使用、改變情況:

(a)總平面佈局和平面佈置中涉及消防安全的防火間距、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等;

(b)建築物的火災危險性類別和耐火等級;

(c)建築防火防煙分割槽和建築構造;

(d)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e)火災自動報警和自動滅火系統;

(f)防煙、排煙設施和通風、空調系統的防火裝置;

(g)建築內部裝修防火材料;

(h)其他經消防設計稽核、驗收的內容。

(3)消防安全管理的下列內容:

(a)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的制定和落實情況;

(b)防火安全責任制及消防安全責任人的落實情況;

(c)職工及重點工種人員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情況;

(d)防火檢查制度的制定和落實情況以及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

(e)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在崗情況和裝置執行記錄情況;

(f)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確定和管理情況;

(g)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

(h)防火檔案的建立健全情況;

(i)每日防火巡查的實施情況和巡查記錄情況;

(j)消防設施定期檢查測試維修保養制度的建立和落實情況,消防器材配置及有效使用情況;

(k)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滅火預案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和定期組織演練情況。

哪有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監督檢查記錄表

4樓:匿名使用者

1、各省的派出所消防檢查監督記錄表都有所不同,建議使用這些固定格式的**,具體的建議向當地消防部門領取或要格式

2、根據消防檢查和監督的實踐,也建議各派出所可以自行修訂和印製一些更為實用的**。

對於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消防法規定了哪些處理方式

5樓:匿名使用者

第十九條 在消防監督檢查中,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發現的依法應當責令立即改正的消防安全違法行為,應當當場製作、送達責令立即改正通知書,並依法予以處罰;對依法應當責令限期改正的,應當自檢查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製作、送達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並依法予以處罰。

對違法行為輕微並當場改正完畢,依法可以不予行政處罰的,可以口頭責令改正,並在檢查記錄上註明。

第二十條 對依法責令限期改正的,應當根據改正違法行為的難易程度合理確定改正期限。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在責令限期改正期限屆滿或者收到當事人的複查申請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進行復查。對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處罰。

第二十三條 臨時查封應當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負責人組織集體研究決定。決定臨時查封的,應當研究確定查封危險部位或者場所的範圍、期限和實施方法,並自檢查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製作、送達臨時查封決定書。

情況緊急、不當場查封可能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消防監督檢查人員可以在口頭報請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負責人同意後當場對危險部位或者場所實施臨時查封,並在臨時查封后二十四小時內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負責人組織集體研究,製作、送達臨時查封決定書。經集體研究認為不應當採取臨時查封措施的,應當立即解除。

第二十四條 臨時查封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負責人組織實施。需要公安機關其他部門或者公安派出所配合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報請所屬公安機關組織實施。

實施臨時查封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實施臨時查封時,通知當事人到場,當場告知當事人採取臨時查封的理由、依據以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救濟途徑,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

(二)當事人不到場的,邀請見證人到場,由見證人和消防監督檢查人員在現場筆錄上簽名或者蓋章;

(三)在危險部位或者場所及其有關設施、裝置上加貼封條或者採取其他措施,使危險部位或者場所停止生產、經營或者使用;

(四)對實施臨時查封情況製作現場筆錄,必要時,可以進行現場照相或者錄音錄影。

實施臨時查封后,當事人請求進入被查封的危險部位或者場所整改火災隱患的,應當允許。但不得在被查封的危險部位或者場所生產、經營或者使用。

第二十五條 火災隱患消除後,當事人應當向作出臨時查封決定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解除臨時查封。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進行檢查,自檢查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同意解除臨時查封的決定,並送達當事人。

對檢查確認火災隱患已消除的,應當作出解除臨時查封的決定。

經過公安派出所調解後還能上訴嗎

經過派出所調解後,是不用再去起訴的。如果協議顯失公平 對方不履行協議內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1 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 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2 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

派出所警察可以隨便在路上檢查公民的手機嗎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 第九條,為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經出示相應證件,可以當場盤問 檢查 經盤問 檢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將其帶至公安機關,經該公安機關批准,對其繼續盤問 一 被指控有犯罪行為的 二 有現場作案嫌疑的 三 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 ...

各地區的派出所電話查詢,怎麼查各地公安局的電話號碼如題 謝謝了

回答您好,根據您的問題描述 怎麼查詢轄區派出所 有時候遇到緊急事需要知道派出所 這時候就需要進行查詢,那麼派出所 怎麼查呢?1 可以直接打114查詢,說出個人所在的區域,就可以查詢到派出所 2 可以直接打110查詢,同樣也是告訴110救助中心,他們可以轉接到派出所 就可以知道派出所 3 在網上登入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