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過程中,公證處公證過的遺囑,可以提出筆記鑑定嗎

2021-05-04 01:09:00 字數 960 閱讀 3312

1樓:上海笙銘律師

她如果對筆跡是否為你爺爺的親筆書寫有質疑,可以筆跡鑑定,法院應當允許;

如果那是你爺爺親筆寫的,你又何必害怕你姑姑申請鑑定呢?

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對筆跡有質疑,可以申請筆跡鑑定,法院應當允許。

鑑定後,無非是3種結果:

1、確為親筆簽名,認定遺囑有效

2、簽名確認為偽造,認定遺囑無效

3、無法確定簽名是真是假(這種情況也是很多見的),因為遺囑經過公證,法院也會認定遺囑有效。

3樓:淮安浙江人

公證過的遺囑,具有極高的法律效力,當事人無須舉證證明。除非有相反的證據,足以推翻的。在實踐中,當事人可以就專門性的問題申請進行鑑定,至於是否准許,則由人民法院作出判斷。

沒有事實依據的申請,自然是無法得到法庭支援的。

下列事實,當事人無須舉證證明:

(一)自然規律以及定理、定律;

(二)眾所周知的事實;

(三)根據法律規定推定的事實;

(四)根據已知的事實和日常生活經驗法則推定出的另一事實;

(五)已為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確認的事實;

(六)已為仲裁機構生效裁決所確認的事實;

(七)已為有效公證文書所證明的事實。

前款第二項至第四項規定的事實,當事人有相反證據足以反駁的除外;第五項至第七項規定的事實,當事人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的除外。

4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是真實的遺囑就不怕鑑定,這是人家的權利。煥廷法律服務團隊 宋律師為您解答

5樓:匿名使用者

需要幫助 可來電諮詢詳談,幫你研究個方案

6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不能,但法官有裁量權,對方最好要提出證據證明簽名不真實為佳。具體可向曹律師諮詢,為你提供法律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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