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給我買了房子,寫了我的名字,房貸是他還,請問,這個房子歸誰

2021-05-01 14:56:16 字數 1846 閱讀 3980

1樓:葉赫那拉聞多

[法律求助]別人給我買了房子,寫了我的名字,房貸是他還,請問,這個房子歸誰?

一、房屋屬於不動產物權,以房屋登記為準,現在房屋在你名下屬於你所有

二、和你小姨沒有關係;

三、如果發生糾紛,出資人用交款證據證明此房屋全系他交款

,那麼,你要還他部欠款,就等於把房屋全要給他了。

2樓:青色苔痕

這不地道吧。

1、既然你也知道,房子是給你小姨的,那實際所有權就是你小姨的,你只是名義上的房屋所有權人而已。男方與銀行之間有貸款合同、抵押合同,貸款當然是他來還,如果不還,銀行可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房子),當然你可以代為還欠款。

2、如果離婚的時候女方請了個厲害的律師來,先把男方與你小姨之間的贈與合同撤銷了,就有權改變權屬登記,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財產屬於離婚時分割範圍。

3樓:匿名使用者

房產證寫誰的名字就是誰的因為房產證上的名字就是產權人的名字

4樓:匿名使用者

1、房屋產權以區縣級土地房屋登記管理中心登記為準,發給你的房產證只有你的名字,那麼房屋產權就是你的,你未婚那麼房屋屬於你個人所有,與你小姨沒有任何關係,如果你已婚,那麼該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該房屋以按揭貸款方式購買,那麼要注意該房貸的貸款申請人是誰?如果在銀行簽訂的房屋按揭合同的貸款人是你,還款卡戶名也是你,那麼即使還款卡沒在你手上,那麼對方也無法證明房貸還款人不是你,同時他人不能因此主張權利影響房屋產權關係;若在銀行簽訂的房屋按揭合同貸款人不是你,而是對方,同時還款卡的戶名也是對方,那麼一旦發生糾紛,對方是房屋的出資購買人,並且有證據證明其出資數額,根據民法等價交換,等價有償原則,對方可以主張要求返還房款,暫時無法影響房屋產權,形成的是債權債務糾紛,當債務被法院判決有效需返還時,債權人有權提請法院對房屋產權進行司法凍結,一旦進入債權債務處置程式,該房屋將被處置或者判決方式變更產權,以清償債務。

3、規避措施:在繳納首付款的時候,應該以你的名義繳納,開具的首付款收據應該是你的名字,簽訂的購房合同要以你的名義簽署;在銀行簽訂房屋按揭合同和進行貸款資料申請的時候,準備你的資料,以你的名義申請房貸,你作為貸款申請人,然後將還款卡給對方,讓對方負責每月還款。如果你想與你小姨共同擁有該房屋,那麼在房屋簽訂購房合同的時候就要加上你小姨的名字,並且在進行網籤備案的時候,加上你小姨的名字,那麼房產證上就會有你小姨的名字。

5樓:lawyer星

房產證是誰的名字?關於還貸,有沒有約定其他協議?

6樓:管東平大律師

房子是你們的,但是他出的錢可能作為債務可以要返還

7樓:杜正龍樂園

根據物權法的相關規定,該房子登記的是你的名字那麼該房子的所有權就歸你所有。。。

男朋友說買房子寫我的名字 但是是用我的名字來貸款 他來還房貸

8樓:一隻男神經

你描述的這種情況總的來說是利大於弊,如果買房寫成你一個人的名字,就屬於婚前財產,你男朋友無權分割,同時叭後萬一感情不好分手,你一人無力還貸,最多也只是查封房屋,不會負刑事責任坐牢的

9樓:匿名使用者

房產證上面!現在寫誰的名字不重要了!關鍵是錢誰出!還有你們首付是誰付的!

10樓:型摩

他願意就寫你的,沒啥大不了的

11樓:微笑丶奈何橋

看你是否結婚,如果沒有,首付誰支付。

12樓:狂喊哥

對你是有利的如果分手

我奶奶給我買了一套房子只寫了我的名字但我父親要賣掉它請

如樓上所說,房產證和身份證 保管好,沒法辦理過戶手續。在沒辦理過戶手續之前,房子也不存在賣了這一說了。假如房子真的被賣了,難就難說了。如房產證在你手裡,你父親無法買掉。父母給我買房子,房產證上就寫我的名字,貸款還是讓父母還,可不可以 不可以,因為房產證上寫個人名字,房屋就是屬你個人的法定產權,須由你...

我買了別人的房子,房產證卻沒有給我,怎麼辦

必須要求對方儘快辦理過戶,否則房屋產權還是對方的。根據合同規定辦理,否則承擔違約責任。房產證過戶辦理流程 一 到 登記資訊 驗證協議 視窗辦理資訊登記上網和協議驗證手續 二 到 房地產估價 視窗辦理評估手續 三 到 公證 視窗辦理公證手續 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及其影印件 2.人代為申請的,...

別人給我打了個欠條,上面寫了欠的錢數,寫了借款的日期,他本人也簽名按手印了

1 對於沒有還款期限的借據,如果雙方在借據出具後,不能就還款期限作出補充協議,內那麼依據 合同容法 第二百零六條的規定 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 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你可以隨時提出還款要求。2 訴訟時效就從你主張還款之日起算。民法通則 第一百四十條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