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字樓40年產權到期,續約交稅30年到期,超過法律限定的最高

2021-05-26 16:13:50 字數 6798 閱讀 2368

1樓:匿名使用者

住房自你買下,辦理了房產證,住房產權永遠是你的,沒有期限。有期限的40年,是住房所屬土地使用權年限。土地使用期限到期後,40年公寓要繳納土地出讓金。

40年產權到期國家會不會無償收回?

2樓:czx520z鈥唈

商鋪的產權只有40年,假如到期了,會不會被無償收回?

3樓:與你最初

住房自你買下,

來辦理了房產證,源住房產權永遠是你的,沒有期限。有期限的40年,是住房所屬土地使用權年限。

土地使用期限到期後,70年住宅的可以自動存續土地使用期限,40年公寓要繳納土地出讓金。

《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許可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4樓:番茄寶寶哎喲喂

住房自你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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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i是你的,沒有期限。dao

有期限的40年,是住版房所屬土地使用權年限權。

產權40年和70年的區別

1、使用年限分別:一般來講商用性質的房子,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住宅性質的房子,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

2、契稅:70年住宅是房款的1.5%,40年公寓是房款的3%。

3、貸款類別:70年住宅可公積金貸款,40年公寓不可以公積金貸款。

4、水電煤氣:70年住宅是按民用收取,40年公寓是按商用收取,不過也有個別開發商可以做到民用。

5、土地使用期限到期後,70年住宅的可以自動存續土地使用期限,40年公寓要繳納土地出讓金。

6、所以在選擇購買時,同樣地段同樣條件下,40年公寓的單價應是低於70年住宅的,但至於低多少可以決定購買,還需根據地理位置、小區情況、開發商資訊等做具體評估,不能一概而論。

5樓:螃蟹傭兵

國家要強制**土地,你能怎麼辦?

40年產權到期國家無償收回

6樓:江南蜜汁

所說的商辦公寓其本質就是商業用地,因此產權年限只有40年

公寓分為兩種,一種是70年產權公寓,一種是40年公寓,也就是商辦公寓,這主要是根據土地性質劃分的。住宅用地,產權年限為70年;綜合用地,產權年限為50年;商業用地,產權年限為40年。

嚴格意義上來說,40年產權的公寓不是真正的住宅,是由開發商改造後,變成商務公寓**,使其可以作為住宅使用。因此,40年公寓與70年公寓之間的除了產權年限不同之外,享受的待遇差距還是很大的。

擴充套件資料

70年產權公寓水電、暖氣、寬頻等均按民用標準收費,而40年產權公寓水電、暖氣、寬頻等均按商用標準收費,生活成本陡增。

另外,根據財政部官網釋出《關於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 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70年住宅的稅費最多是2%,但是非居住用房的契稅一律是按照3%來徵收。

整體來看,40年公寓與70年公寓的差別主要還是由土地性質決定,但只要以上幾點不再考量範圍之內,40年公寓還是可以買的。

7樓:不是苦瓜是什麼

土地使用期限到期後,70年住宅的可以自動存續土地使用期限,40年公寓要繳納土地出讓金。

《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許可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嚴格意義上來說,40年產權的公寓不是真正的住宅,是由開發商改造後,變成商務公寓**,使其可以作為住宅使用。因此,40年公寓與70年公寓之間的除了產權年限不同之外,享受的待遇差距還是很大的。

70年產權公寓水電、暖氣、寬頻等均按民用標準收費,而40年產權公寓水電、暖氣、寬頻等均按商用標準收費,生活成本陡增。

另外,根據財政部官網釋出《關於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 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70年住宅的稅費最多是2%,但是非居住用房的契稅一律是按照3%來徵收。

8樓:czx520z鈥唈

商鋪的產權只有40年,假如到期了,會不會被無償收回?

9樓:匿名使用者

40年產值產權到期以後國家不會**,如果說這個房子還在這邊的話,你這個地還可以繼續續簽。還是可以繼續使用的。

10樓:番茄寶寶哎喲喂

住房自你買下,辦理了房產證,住房產權永遠是你的,沒有期限。

有期限的40年,是住房所屬土地使用權年限。

產權40年和70年的區別

1、使用年限分別:一般來講商用性質的房子,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住宅性質的房子,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

2、契稅:70年住宅是房款的1.5%,40年公寓是房款的3%。

3、貸款類別:70年住宅可公積金貸款,40年公寓不可以公積金貸款。

4、水電煤氣:70年住宅是按民用收取,40年公寓是按商用收取,不過也有個別開發商可以做到民用。

5、土地使用期限到期後,70年住宅的可以自動存續土地使用期限,40年公寓要繳納土地出讓金。

6、所以在選擇購買時,同樣地段同樣條件下,40年公寓的單價應是低於70年住宅的,但至於低多少可以決定購買,還需根據地理位置、小區情況、開發商資訊等做具體評估,不能一概而論。

11樓:匿名使用者

我的40年產權公寓,90多平米,民水民電,有人氣有地暖,跟國家收費標準一樣,兩梯五戶,和普通住宅沒什麼區別,不好的地方就是單價低,比普通住宅要低50%你說誰不買這種房子住?誰不是大傻子嗎?非得要花多幾十萬的錢去買普通住宅

據說商鋪的產權是40-50年,那麼到期後怎麼處理,國家無償收回嗎?

12樓:稀硝酸

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商鋪到期後商鋪所有人可以向國土部門申請續期,補交土地出讓金後繼續使用。

根據《物權法》的有關規定

第一百四十九條 建設用地使用權續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歸屬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13樓:金果

商鋪到期後商鋪所有人可以向國土部門申請續期,補交土地出讓金後繼續使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一百四十八條 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該土地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對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給予補償,並退還相應的出讓金。

第一百四十九條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第一百五十條 建設用地使用權消滅的,出讓人應當及時辦理登出登記。登記機構應當收回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書。

第一百五十一條 集體所有的土地作為建設用地的,應當依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規定辦理。

14樓:搜狐焦點

商鋪產權40年後怎麼辦

一、《商鋪物權法》第149條規定:「普通商品房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所謂的「自動續期」,是延續商鋪建築物使用權的許可權,並不是商鋪的土地權,一旦建築物報廢,土地將收歸國家。

二、也就是說,商鋪購買者對房屋的使用權不因為自動續期而自動轉化為商鋪之下土地的權。「因此,商鋪業主需要注意一點,必須好好保護商鋪物業,70年以後只要商鋪建築物還『健康』,那麼商鋪建築物還是你的。」

三、《商鋪物權法》是一部基本法,並且商鋪物權法條文多是宣誓性的規定,具體性操作還需要當地相關部門及時跟進,如稅收、土地等部門之間有一個協調的過程。」有專業人士相對於講「非普通商品住宅用地的年限較短,而目前又是商鋪商業地產、工業地產等非普通商品住宅類產品開發的高峰階段,因此商鋪物權法的模糊說法無疑將繼續讓開發商和購房者摸不準脈。」

四、如果商鋪年限續期是否要交費,目前明確的一點是「的商鋪限制都在交易環節產生,如果商鋪業主產權到期後房屋不上市交易,可以不交納這筆商鋪續費費用」。

商鋪產權到期後怎麼辦

15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目前國家尚未出臺關於國有土地使用權年限到期後的處理辦法,誰也不知道該如何操作。

可以確定的是,房產是私有的,沒有使用年限。

16樓:小灬鈊

商鋪的土地使用權是40年。滿了39年,也就是到期前一年,商鋪所有人要向國土部門申請續期,補交土地出讓金後繼續使用。如果不再續期,國家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包括地上的房屋。

但是你不用擔心 ,中國房子的平均壽命是30年 估計你不用等到50年,那房子已經拆了, 拿賠償就行了。

希望採納,謝謝!

17樓:匿名使用者

到期後可以續期,繳納一定的費用即可,國家不會收回。

《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許可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

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不動產登記改革制度後,購買40年產權的房子能拿到不動產證了嗎,40年到期後會怎麼樣?

18樓:百瑞房產網

不會的。產權到期后土地使用權的處理方法: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應當予以批准。獲得批准續期的,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這樣,你的房產所有權便得以延續。

當然,變成危房強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房屋所有權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即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餘價值給予相應補償。

40年產權的公寓樓到期了,國家會沒收房子嗎?

19樓:大個說娛

40年產權的公寓樓到期了,國家不會沒收房子。只要在到期前一年提出續期申請,國家一般會批准續期。

1、《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21條第1款: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提出續期申請。

2、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後,土地管理部門應在合理期限內,儘快作出答覆,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外,均應予以批准。

3、《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21條第2款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未按法定期限申請續期,以及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國家未批准其續期申請,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

20樓:墨汁諾

不會的。

一、產權到期后土地使用權的處理方法: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應當予以批准。獲得批准續期的,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這樣,你的房產所有權便得以延續。

當然,變成危房強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房屋所有權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即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餘價值給予相應補償。

二、根據我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業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年限為50年;

4、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5、倉儲用地50年;

6、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擴充套件資料:

房屋建築產權的歸屬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築,商用建築,工業用建築。按建築用型別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為70年,商用房屋建築權屬年限為40年。

目前,我們通常所說的房屋產權大致分為:

1.)住宅用地,產權年限是70年;

2.)綜合用地,產權年限是50年;

3.)商業用地,產權年限是40年。

土地使用權續期

房屋產權登記更換版本,因文字問題引發熱議,國土資源部部長姜大明為大家進行了解釋,消除了業主們的顧慮,姜大明解釋的主要內容是「住宅所有權沒有期限,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

眾所周知,我國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分為出讓和劃撥,出讓土地中:住宅用地使用權最長為70年,工業及科教文衛等最長期限為50年,商業、旅遊、娛樂最長期限為40年;

劃撥用地除法律另有規定的,不設定使用期限的限制,那麼一個新的問題產生了,如果土地使用權到期怎麼辦?因為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離的,是否要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呢,或者申請重新劃撥?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149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

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可見對於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權到期土地使用權應當自動延期,這種延期屬於無償辦理,

可以重複延續;而非住宅用地使用權到期應當重新辦理用地手續,其中屬於出讓土地的,因重新繳納出讓金,屬於設定使用期限的劃撥用地,需要根據法定條件重新申請辦理劃撥手續或出讓手續,

這種情形下因土地使用人屬於規定,應當採取協議出讓的方式供地,而是否能夠劃撥土地,則需要審查是否符合法定條件;對於沒有設定使用權期限的劃撥土地,就不用擔心期限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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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產權到期國家會不會無償收回

商鋪的產權只有40年,假如到期了,會不會被無償收回?住房自你買下,來辦理了房產證,源住房產權永遠是你的,沒有期限。有期限的40年,是住房所屬土地使用權年限。土地使用期限到期後,70年住宅的可以自動存續土地使用期限,40年公寓要繳納土地出讓金。物權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許可權期間屆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