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發生爭吵一當事人老婆自盡,但自殺人並不在爭吵現場,清問爭吵雙方該付什麼責任

2021-06-01 07:44:00 字數 1955 閱讀 9130

1樓:張家主任

儘管不是

抄在現場自殺襲

,她的自殺肯定和爭吵有直接關係bai

,那參與爭吵du的人涉嫌間

zhi接致人死亡罪了,但情節不dao是很嚴重,因為她作為成年人應有自我心理調節能力,她應為自己的自殺負主要責任。參與爭吵的人,在民事上賠償對方一些錢,可以減輕刑事處罰。

2樓:匿名使用者

雙方對某人自殺均不承擔責任。

3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責任吶,這要是有責任也太誇張了,以後千萬不能和朋友吵架,萬一朋友回到家發現他老婆自殺了,我還得坐牢吶

雙方總是爭吵 女方帶孩子走了 男方如果自殺了 女方需要負刑事責任嗎

4樓:愛是一棵生長樹

珍惜生命。

女方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5樓:心靈小憩燕歸來

你個大老爺們遇事不想辦法,還尋死覓活的,你咋好意思?還想讓女方負刑事責任,你可真敢想!實話告訴你,人家啥事也沒有,你白死!你可要想好了,這世界沒有後悔藥可以吃!

6樓:唯愛

不用吧,你是自殺又不是她殺,再說了天大的事情也沒有命重要吧,你想過你的父母嗎,想過孩子以後嗎,你太自私啦。

7樓:吾家太陽女神

他這是自殺,跟女方沒有關係,我認為女方是不用負責任的。頂多這個女的心理上會有一些版過不去權。但是法律上是沒有任何責任的。

比方說有些人的心理承受能力特別的弱,你無意中罵了他一句,或者僅僅是說了他一句他自殺了。難道還要怪那個說他的人嗎?

8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是自殺,女方bai當然不需要負刑事責

du任。只是雙

zhi方總是爭吵,女方帶孩子dao走了專,是男方自殺的誘因,女方需要屬付道義上的責任。但還是要看雙方為什麼總是爭吵,如果男方有錯在先,那也不能全怪責女方,如果是女方有錯,那男方自殺也解決不了問題。生命只有一次,想象愛你的人,不要拿自己的生命去威脅不愛你的人。

9樓:愛一粒粒散盡

女方沒有責任,自殺只是自己的行為,和別人沒有關係

10樓:匿名使用者

不負任何責任,男女雙方都是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人,對自己的所作所為應負完全責任,女方帶走孩子並不是導致他自殺的原因,所以女方不負任何責任。

11樓:辛苦不流淚

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因為感情不和女方帶走孩子男方自殺,女方沒有參與此事而且對方是自殺女方不需要負任何責任的。

1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這樣,女方常孩子走了,男方自殺,屬個人行為,女方不需要負刑事責任,如果為家庭瑣事爭吵而自殺,說明這男的心胸狹窄,男的應該大度,多讓著點自己心愛的人,既然倆人在一起就應該互相謙讓,相互包容

13樓:mr妄說

女方不需要負刑責,這是男方個人的事情。

14樓:匿名使用者

男人就要大度一些的,要自殺就這麼點出息,難怪總是爭吵,要大度一點,凡事多讓著些對方吧

15樓:起飛的小鳥

女方沒責任,帶自己的孩子走,這是母親的權利,男方自殺,只是男方單方面的行為

16樓:when望痕

不需要這是自殺

不是他殺

17樓:匿名使用者

作為一個成年人,這種想法是不理智的,人不能自私,要為家庭而負責,要為自己而負責。

因爭吵其妻子在家中喝農藥自殺,而丈夫及家人並沒送醫院搶救,中毒一個多小時後死亡。在這事中丈夫及他... 40

18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明知其妻子喝了毒藥而不送去搶救,是以故意殺人罪處理。

孃家人可以報案,並且到法院要求對方賠償。

傷殘鑑定需要雙方當事人都到場麼,傷者到

司法鑑定機構應該通知雙方到場進行鑑定。根據 司法鑑定程式通則 第十一條 司法鑑定機構應當統一受理辦案機關的司法鑑定委託。第十二條 委託人委託鑑定的,應當向司法鑑定機構提供真實 完整 充分的鑑定材料,並對鑑定材料的真實性 合法性負責。司法鑑定機構應當核對並記錄鑑定材料的名稱 種類 數量 性狀 儲存狀況...

請問,字據公證,當事人一方拿著字據和雙方證件在律師的公證下對字據進行公證,請問這有效嗎

像你說的這種情況是無效的,另外律師那不叫公證,公證是在公證處辦的,律師叫見證 律師見證是指律師事務所接受當事人的委託或申請,指派具有律師資格或法律職業資格,並有律師執業證書的律師,以律師事務所和見證律師的名義,就有關的法律行為或法律事實的真實性謹慎審查證明的一種律師非訴訟業務活動。律師見證的兩個目的...

光有見證人簽字 沒有雙方當事人簽字的合同有效嗎

您好復!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設制立 變更 終止民事關係的協議。合同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是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的產物,只有雙方當事人同時做出意思表示且合法,是當事人雙方自願訂立的,所以合同的簽訂必須有雙當事人的簽字,光有見證人簽字的合同時無效的。根據 合同法 第三十二條規定 當事人雙方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