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火車撞死人不犯法啊,火車怎麼總是撞死人,不能剎車嗎

2021-03-28 08:41:10 字數 3975 閱讀 4719

1樓:玩世的叉燒大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的規定,「因鐵路行車事故及其他鐵路運營事故造**身**的,鐵路運輸企業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這裡所說的鐵路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行車事故是指責任在鐵路一方的行車事故,比如列車脫軌、衝突等。而對於正常行駛的火車撞人路外**事故,一般的說來責任並不在鐵路一方。

鐵路方面之所以對**者進行一定補償(而不是賠償),是出於人道主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同條規定的後半部分就很明確:「如果人身**是因不可抗力或者由於受害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鐵路運輸企業不承擔賠償責任」。

2樓:匿名使用者

鐵路法》的規定,「因鐵路行車事故及其他鐵路運營事故造**身**的,鐵路運輸企業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這裡所說的鐵路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行車事故是指責任在鐵路一方的行車事故,比如列車脫軌、衝突等。而對於正常行駛的火車撞人路外**事故,一般的說來責任並不在鐵路一方。

鐵路方面之所以對**者進行一定補償(而不是賠償),是出於人道主義。《鐵路法》同條規定的後半部分就很明確:「如果人身**是因不可抗力或者由於受害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鐵路運輸企業不承擔賠償責任」。

比如違章通過平交道口或者人行過道,或者在鐵路線路上行走、坐臥造成的人身**,即屬於受害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人身**,鐵路運輸企業對此是不承擔賠償責任的。

不能因此就指責說火車是「撞人白撞」。因為,火車「撞人」與公路交通車輛「撞人」是在完全不同的情形下發生的。數千噸重的火車執行起來,鋼輪與鋼軌的磨擦力很小,而慣性速度又很大。

火車在鐵路線以正常速度執行,如果發現在鐵路線上行走、坐臥的人員,火車司機在採取緊急制動措施之後,毫無別的辦法,只能任憑數千噸重的列車在巨大慣性作用下繼續向前滑行直至停下。在列車有效制動距離以內,火車撞人是司機根本無法避免的,完全屬於不可抗力。

那麼火車司機是不是可以預見行人而隨時採取預防人身**的措施呢?答案是否定的。在公路交通車輛事故處理中,交管部門引入了「路權」的概念,即事故的責任由沒有「路權」的車輛全部承擔或者按「路權」大小由雙方分擔。

鐵路是火車專屬的行駛線路,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行人在鐵路上沒有任何「路權」,就是說行人根本不應該在鐵路上行走坐臥。火車司機在駕駛的時候,不需左顧右盼避讓來往行人車輛,只需要集中精力

3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火車都是高速行使 有明確規定不允在鐵路逗留玩耍 列車在高速行使中不可能猛地剎車即使在鐵路上要撞人了及時剎車也剎不住 慣性太大 會引起翻車等一些情況 這樣造成的事故更大 現在火車裝有系統能測出在行使中前方3公里的障礙物 比以前先進多了

4樓:紫氣嗅薔薇

因為被撞死的人 本身存在嚴重違法

不要走鐵軌 害人害己

5樓:匿名使用者

新聞資訊

火車走的路都是按照鐵軌走的,無論是誰上了鐵軌火車都沒辦法躲避,即使採取緊急制動也來不及也就是說火車完全沒有辦法規避風險,如果火車撞人也賠錢的話那想死的人都會去臥軌讓鐵道部賠錢。

6樓:漆黑星海鏢師

火車撞人 被撞人是否非法穿越鐵路 在鐵路遊蕩鐵路禁止無關人員進入

7樓:吖路冰

不找你責任就不錯了 還想火車負責?火車現在都提速了 如果因為一個擅闖鐵道的人 在高速行駛中剎車。造成車廂內旅客受傷 誰負責。

再一個 私自進入鐵路軌道 屬於違法行為。。所以這個問題根本不值一問

8樓:匿名使用者

火車雖然有人駕駛,但那麼重的列車不可能瞬間停下。質量越大,慣性越大,通常等司機發現有人往往剎不住了。

9樓:無標先進動力

只要司機看見了,一切都晚了

10樓:小忠說咱村

火車撞了人,鐵路會不會賠錢?看完才明白最委屈的是火車司機!

11樓:華彬告淳美

火車司機不存在故意撞死人的條件

12樓:水意張永澤

你坐在火車上,鐵軌上有人,火車司機不想撞死他於是剎車。後面車廂的數萬人包括你全掛在裡面,祝你早登極樂

13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法律規定不允許在車道上逗留玩耍,先違法,火車也不會隨意停車,多輛火車共用一條軌道,有一輛火車停車,會影響整條交通。

舉個很通俗的例子,一個人買來菜刀自殺了,賣家沒有法律責任。菜刀是用來切菜的,不是用來殺人的,車道是執行火車的,有法律規定不允許停留玩耍。

火車怎麼總是撞死人,不能剎車嗎?

14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剎車bai

可是你要明白火

du車那麼大的體積zhi速度又那麼快,剎車不是dao一版下就可以剎住的,即使緊急剎車權也是有個緩衝的過程,而這個過程要很長的距離。你可以感受下火車進站,在離站臺很遠火車就開始減速了,然後才慢慢的停下。

然而每次發生車禍時,是駕駛員看到有人然後再剎車,從駕駛員操作剎車到車停下的距離遠遠大於火車到人的距離,所以容易發生車禍。

15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能啊 不能剎車的話你上車後就別想下來了。。。

16樓:匿名使用者

慣性大,發現情況來不及停車,更嚴重的是每天無數的火車在同一條車道執行,一輛車會影響半個交通系統,很嚴重的。

在中國火車撞死人賠不賠?

17樓:與洋蔥無關

《鐵路法》的規定,「因鐵路行車事故及其他鐵路運營事故造**身**的,鐵路運輸企業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這裡所說的鐵路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行車事故是指責任在鐵路一方的行車事故,比如列車脫軌、衝突等。而對於正常行駛的火車撞人路外**事故,一般的說來責任並不在鐵路一方。

鐵路方面之所以對**者進行一定補償(而不是賠償),是出於人道主義。《鐵路法》同條規定的後半部分就很明確:「如果人身**是因不可抗力或者由於受害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鐵路運輸企業不承擔賠償責任」。

比如違章通過平交道口或者人行過道,或者在鐵路線路上行走、坐臥造成的人身**,即屬於受害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人身**,鐵路運輸企業對此是不承擔賠償責任的。

不能因此就指責說火車是「撞人白撞」。因為,火車「撞人」與公路交通車輛「撞人」是在完全不同的情形下發生的。數千噸重的火車執行起來,鋼輪與鋼軌的磨擦力很小,而慣性速度又很大。

火車在鐵路線以正常速度執行,如果發現在鐵路線上行走、坐臥的人員,火車司機在採取緊急制動措施之後,毫無別的辦法,只能任憑數千噸重的列車在巨大慣性作用下繼續向前滑行直至停下。在列車有效制動距離以內,火車撞人是司機根本無法避免的,完全屬於不可抗力。

那麼火車司機是不是可以預見行人而隨時採取預防人身**的措施呢?答案是否定的。在公路交通車輛事故處理中,交管部門引入了「路權」的概念,即事故的責任由沒有「路權」的車輛全部承擔或者按「路權」大小由雙方分擔。

鐵路是火車專屬的行駛線路,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行人在鐵路上沒有任何「路權」,就是說行人根本不應該在鐵路上行走坐臥。火車司機在駕駛的時候,不需左顧右盼避讓來往行人車輛,只需要集中精力

18樓: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鐵路運輸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4條:

「鐵路運輸造**身損害的,鐵路運輸企業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6條:

「因受害人翻越、穿越、損毀、移動鐵路線路兩側防護圍牆、柵欄或者其他防護設施穿越鐵路線路,偷乘貨車,攀附行進中的列車,在未設定人行通道的鐵路橋樑、隧道內通行,攀爬高架鐵路線路,以及其他未經許可進入鐵路線路、車站、貨場等鐵路作業區域的過錯行為,造**身損害的,應當根據受害人的過錯程度適當減輕鐵路運輸企業的賠償責任,並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鐵路運輸企業未充分履行安全防護、警示等義務,受害人有上述過錯行為的,鐵路運輸企業應當在全部損失的百分之八十至百分之二十之間承擔賠償責任;

(二)鐵路運輸企業已充分履行安全防護、警示等義務,受害人仍施以上述過錯行為的,鐵路運輸企業應當在全部損失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十之間承擔賠償責任」。

19樓:四夜無風

不賠,沒法預見啊,所以只有行人遵守交通規則了

火車撞死人誰負責,為什麼火車撞死人不犯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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